感到徹底安全的、沒有絲毫威脅的時候,斯科特才會允許自己放縱自己的困倦。
斯科特像一隻成長中的、玩累了的貓科動物蜷縮在窩裏。瑞特發現他又長高了,可是骨骼和肌肉還沒有完全發育好,整個人還像他十四歲的時候一樣纖細。屈指一算,斯科特今年已經十六歲了……
已經十六歲了……
十六歲!
瑞特在心裏大吃一驚,眼睛也睜得老大。
如今瑞特也三十二歲了,恰好是斯科特的兩倍大。他想起自己十六歲的時候,盡力地回憶,發現記憶已經模糊不清。瑞特隱約記起那時候他在西點軍校,憑著一股狠勁和衝勁成了圈子裏的頭兒,酗酒,打架,聚眾鬧事,拈花惹草,總之這個年齡段的花花公子幹過的荒唐事,他一個不差地做全了。
瑞特不後悔,畢竟這是一種人生體驗,而及時行樂是他的人生信條。可他忽然心疼起斯科特來——一個十幾歲的孩子,是不應該受這種苦的。一個十幾歲的孩子是不應該跟老狐狸們勾心鬥角,是不應該在封鎖線邊緣來來去去的。
這一切都是該死的戰爭的錯!瑞特在心中惡狠狠地咒罵。
後來,很久很久以後……在亞特蘭大圍城的那一夜,在斯科特和瑞特做出決定在最後關頭參軍時,他終於明白了:促使無數年輕人奔赴戰場、奮不顧身的,並不是所謂的道德法則。他們拋棄妻子、奔赴戰場,並不是認為新婚燕爾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嬰孩比不上飛濺的鮮血和埋屍的黃土,而是——
他們希望通過他們的努力和犧牲,換來一個更好的明天。在這個明天裏,沒有戰爭,沒有饑餓,沒有痛苦,沒有淚水。在這個明天裏,他們的妻兒能夠生活的更好,更好。
於是奉獻是值得的,於是犧牲是值得的,於是用他們的鮮血和生命換來南方更美好的未來是值得的,隻是南方的小夥子們都沒有想到,為之獻身的南方最終失敗了。
第三十六章
瑞特喜歡冒險,喜歡挑戰,喜歡刺激,喜歡有激情的生活。
瑞特,有時候你真是個傻瓜。難道你不明白,人不能一輩子冒險,也不能一輩子奮鬥。經曆了狂風暴雨後,當所有風景都看遍看透,一個疲憊的人真正需要的,是細水長流。
斯科特忽然有些想念阿希禮,想念不願正視事實卻仍舊願意為戰爭獻身的阿希禮·韋爾克斯。他也讚同斯科特和瑞特的觀點,認為這場戰爭的結局將以悲劇和慘劇收場。
比起心心念念想做英雄、對戰爭的正義性深信不疑、渴望成為戰鬥英雄的單純的查爾斯相比,為錯誤的東西作戰,無疑需要更大的勇氣。
不過他那時並沒有想到,他和瑞特這兩個以理智著稱的人,也會有頭腦發熱、奮不顧身的時候。
沒錯,這個世界上並不全是邏輯、理智和常識,我們也需要情感。
在斯科特的保護和提防下,瑞特的名聲還沒有壞到無可挽回的地步。至少亞特蘭大上層社會的圈子裏還有一半的高貴家庭勉強願意接待他,不過至於瑞特本人是否願意去拜訪這些死氣沉沉的愛國者,他人就不得而知了。
瑞特知道在巴黎,女人的裙子下麵露出襯褲已經不時興了,他甚至會悄悄地告訴一些大膽跟他調情的姑娘們,巴黎女人穿什麼樣的襯褲這種略顯驚世駭俗的話題。若不是瑞特那麼富有男子漢氣概,聽他把女人群袍、遮陽帽、頭發式樣之類描述的如此細致,準會覺得他有點娘娘腔。瑞特能憑記憶說出裙袍邊飾,他能夠記住女性特別重視的細枝末節,他耐心地告訴女人們今年流行帽子小一點,在頭上戴的高一點,帽簷把頭頂大半遮起來,他詳細地描述出如今帽子上流行的羽毛品種和顏色,晚禮服的衣領低的觸目驚心,等等。如果相同的話語從斯科特這張薄而秀氣的小嘴裏吐出來,一定會相當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