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段(1 / 2)

第十五章 歸途

啟佑九年八月二十一,多日來“朕躬不豫,今日免朝”的綸命終於換了。

皇帝重新臨朝的第一道旨意就是準了靖王案交由三司會審。第二道旨意是限日結案,期限就是今日。

雷霆雨露,皆是聖恩,隻是這一樁,到底是雷霆,是雨露,還是兼而有之?

清晨時出了信州地界。此時天已過午,道路兩旁多是繁密深林,道路也是蜿蜒著向前了。

四人不敢停歇,照現下的跑法,今日黃昏便能回到洛京,將賬冊遞交。常予溪身後縛了一隻布囊,裏麵疊得方方正正,赫然是數冊簿本的樣子。

才行了不久,潘濯突然勒住了韁繩。三人隨他停下,常予溪驅馬上前幾步,問道:“大人?”潘濯揚了一下手,沒有轉頭看身後的三人,然後慢慢地彎下腰去,低下頭開始幹嘔。

常予溪驚了一驚,打馬上前:“大人……?”卻見潘濯口中驀地湧出了什麼東西,然後被下意識地迅速抬手捂了一下。

是殷紅濃稠的血,淋淋漓漓從指間灑到地上,衣袖、馬腹,都沾上了血。

常予溪急急叫了一聲:“大人——!”隨即驅馬轉到潘濯近前。潘濯額上滿是汗水,臉色慘白,口中鮮紅,血還在嘴角兀自淌著。見常予溪過來,強笑了一下,輕鬆道:“一直憋在胸口堵著,難受得很,吐出來反而好些了……水囊拿給我,漱漱口……”

常予溪怔怔地把水囊給他。潘濯拿過來先洗了洗淋血的右手,剛漱了一口,卻見常予溪三人猛然拔刀驅馬護在他身前。

空氣中有細微的震動傳來,不久變成了馬蹄的震響,最後,變成了一支六人的馬隊疾馳到四人眼前。馬上的人都穿著短打便裝,不過並不妨礙被別人認出來。

常予溪立馬擋在潘濯正前,一柄雁翎刀橫過身前。他看著馬隊中為首的一人,沉聲道:“何雷。”

何統領很高興。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折了這麼多兄弟,等了這麼多天,終於找到你們了,而且趕在你們到達洛京之前。於是何統領笑著拔刀示意,身後五人迅速散開成一個包圍圈。

強弱高下立現。

何雷驅馬向前一步道:“潘大人著實不該離了洛京城四處亂跑,這荒野深林裏截貨殺人的強人盜匪多得很,且不認得甚麼官民貴賤。”

潘濯笑著咳了咳,了然道:“何大人今日便是願意嚐嚐新鮮,試一把盜匪魁首的綠林豪情了?”

何雷不再接話,舉刀近前了兩步,周圍五人也靠攏了些。

潘濯突然輕笑了一聲,一把將前麵常予溪身上縛著的布囊扯進手裏,略微吃力地舉起來,道:“何大當家便是要這囊裏的事物罷,這可是從知縣老爺的內府裏搜出來的,金貴得很。”說罷就勢一甩,將包裹扔向何雷。

何雷頓時驚了一驚,沒料到如此簡單便到了手,下意識地伸手接了。心道潘濯大約是怕死,便想拿這賬簿換一條生路,也是情有可原。再想想又覺得事有蹊蹺,便稍稍退後了一步,猶疑著伸手將布囊打開了。

一共五本簿冊,已經有些破舊卷邊了,書名赫然在目。最上麵一本寫著《女兒春圖鑒》,接下來是《龍陽秘戲》、《肉蒲團》……

何雷額上青筋直跳,收掌掐緊了包裹,抬頭看向潘濯。

潘濯放聲大笑。雙目盡是赤紅,嘴角鮮血汩汩湧出來,在這黑黢黢的深林裏,伴著枝杈間怪叫的風聲,竟如剛從修羅地獄裏啖了血肉,現身在世間的妖魔鬼魅一般。

何雷不禁退了一步,卻見潘濯狂態畢現,抬手指了身邊一人,笑道:“何侍衛可認得他麼!”何雷順著他所指看過去,見馬上是個穿著侍衛衣飾的漢子,卻是黑壯粗矮,倒像是西南異族的模樣。再轉眼看其他兩人,常予溪、李祁連,自己都認得,頓時心下一涼。

又聽潘濯啞聲笑道:“不認得罷!也怨不得你,這人是哈刺縣衙役,兩日前隨我趕赴洛京!”那雙眼眸死死盯住了何雷的眼睛,“何雷,你來晚了。趙遠早走了半日,隻怕現下已將賬簿呈入大理寺了!”

何雷握刀的手驟然收緊。

大理寺裏正僵持著。侵晨升堂,此時已近申時。因是限日結案,今日便將幾個罪名一並審了。

堂上坐了三位主審。中間一個是大理寺少卿周未晞,正神色淡然地翻著手裏的案卷;右手邊是刑部尚書張亭柳,左手擱在案上,一下下地輕叩,仍是一臉不陰不陽;左手邊是都察院左都禦史寇廉,正襟危坐看著堂下。

景昭形容雖是憔悴,態度仍是從容。泰王在一側命人搬了椅子坐了,冷森森地看著。兩側還有許多六部六科十三道的官員,靜默地看著這最後的決斷。

這周未晞學他爹一副翰林清流的書生模樣,手段確是難纏。開審時便說此案症結在稅銀,稅銀之事一查清,其餘諸事自然迎刃而解。按說此事正合了泰王的心意,按周未晞的說法,私扣稅銀的罪名一旦坐實,其他的便是逃不掉了。

卻不料大理寺手裏真的拿出了東西。

先是冒出來個戶部檢校宋雲安,拿著巴單郗在戶部呈報的那本記著三十萬兩的賬冊,將改動塗抹拚接之處一一指出,還演了數張紙的草稿,推算說實際數目應在二十至二十五萬兩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