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段(2 / 2)

今年多了個女孩兒,算是遠房親戚,按輩分算起,施野該叫她表妹。

女孩兒眼睛很大,帶著股天生的嬌氣。小姨告訴施野,他倆很小的時候常在一塊兒玩,女孩兒調皮,拿了小姨的口紅眼影往施野臉上塗,像個小花貓。那時候的施野溫順沉穩,任表妹把他當玩具遊戲,不哭不鬧。

那年施野五歲。

其實小姨是父親的姐姐的丈夫的妻子的妹妹,雖然很繞,卻是如此。小姨待施野很好,待女孩兒也好,她才是她的親姨。

直到長大後施野才知道。

記憶裏有個紅氣球,直徑一米的那種。施野花了五塊錢買的,他的家當,隻有五塊,爺爺出門時叮囑,省著花,要是迷路了就用這錢坐車回來。

施野把女孩兒的綠氣球不小心從陽台扔了下去,周圍沒人看見,施野慌了,急匆匆跑下去追。並非氫氣球,不會飛,卻也沒了蹤影。

路邊小販在賣那種特大號氣球,施野掏空了褲兜,買了個最大的。

女孩兒很開心,抱著不肯鬆手。施野眼饞,手剛伸過去女孩兒便躲開了,一時心中激憤,撲了過去,氣球砰的一聲,炸裂一地鮮紅的殘片。

女孩兒哭著跑回家,施野也跑了。路他認得,行人都比他高,像在樹林裏穿梭,來來往往的物體使他眼盲。

第二次去小姨家玩,女孩兒還在那兒。施野不敢看她,女孩兒卻很坦然,氣球的事兒,她好像不記得了。

女孩兒的父親在桌上壓下三十塊錢,衝還在飯廳的女孩兒說,“菲菲,錢我留下了,”

“好,”女孩兒隻顧低頭夾菜,應聲答應。

“施野,好好和妹妹玩,”女孩兒的父親摸了摸施野的頭,走了。

原本是和小姨他們一塊兒吃飯的,施野感到拘束,謊稱不餓,一個人在客廳看電視。

那三張錢像會勾人魂魄的妖精,施野伸出了手,抽了一張,飛快塞進兜裏。

“小姨,我肚子痛,想先回家,”

關門,逃走。

連做小偷都不會,哪有人偷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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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最後不了了之,施野矢口否認,十歲出頭的孩子,已經會用眼淚騙取信任。女孩兒的父親笑著說,算了,不見就不見了,我再給你一張。

女孩兒嘟著嘴,眼角偷瞄施野,說不出是什麼眼神,施野擦去淚水,真話哽咽在喉嚨,想回頭,卻已無退路。

後來施野偷過學校門口的印章,卡通那種,假裝上前挑選,老板殷勤的招呼著別的同學,手輕輕一繞,東西便進了兜裏。

回家後捧在手裏把玩,躲在被子裏一下一下印在紙上,鮮紅印泥透著股腥潮的化學味兒。

意料外出現的玩具總是很好,那些原本不該屬於他的東西,用不可告人的方式,據為己有。

隻是沒過幾天,施野便失了興趣,滿桌子亂扔。爺爺問他哪裏來的,施野隨口一謅,同學給的。

也鍾情過一把塑料寶劍,沒法偷,隻得向爺爺要了錢去買。出乎意料的,爺爺竟然應了,十四塊,不小的數目。

買回家那天,施野在門口摔了一跤,懷裏的寶劍折在地上,中間出現了裂痕。

有了殘缺,便不是寶貝了。

自此那把寶劍被施野塞在沙發後邊兒,落滿灰塵。

那年施野十一歲。

還喜歡過那種踩下去腳後跟會亮的旅遊鞋,爺爺問他要不要買一雙,施野搖頭,穿在自己腳上哪裏還看得到忽閃的暗紅燈光。

於是便盼著天黑,大院裏的孩子們全聚在一塊兒,在巷道裏亂衝。施野隻看地上,誰的腳發光,他便拚了命的追誰。

那個男孩被他追到盡頭,無處可逃,舉著雙手喊我認輸。施野覺得心髒跳的厲害,那人的眼睛特別大,又黑又亮,長長的睫毛像女生。歡愉的笑聲在巷子上空飄蕩,施野和他席地而坐,拍拍他的腿,

“換你追我,”

“好,”男孩笑著答應,施野喘夠了氣,攢足了勁往前衝,身後卻傳來飄忽的笑聲,

“笨蛋——”男孩兒沒動,坐在原地捂著肚子笑,“我跑不動了,誰要追你!”

腳下是走了一半的路程,施野不知是否該回去。男孩挑釁的看著他,二人僵持了許久,施野轉身走了。

黑暗的路邊長滿雜草,高大樹枝被風一吹,像妖怪般揮舞爪子。施野心涼,那個時候,他還不知道這種感覺叫心涼。

第三章

知道自己喜歡同性是在十五歲那年,正處發育期,對別人的發育進度總是很好奇。最好的法子便是大夥一塊兒上廁所時互相偷瞄,比大小,這是男孩子們樂於調侃的事兒。

施野的第一次偷瞄,有些心驚肉跳。明明自己都有,卻忐忑莫名。

那夜便夢遺了。

早晨偷偷抱了床單去曬,趁沒人看見,往晾衣繩上一扔,逃回家。爺爺隱約猜到些什麼,中午多煎了個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