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段(1 / 3)

我昨天晚上聽到的女人聲音根本不是同一個人。她穿著短袖的黃色汗衫,左手腕露在外麵,非常光潔漂亮,完全沒有我留下的牙印。

我踉踉蹌蹌地走到窗邊,往窗外一看,發現外麵的風景和記憶中有些出入,昨天明明存在的那塊大石頭不見了。

“昨天這裏不是又快大石頭嗎?”

“石頭?啊,那塊假石頭?”

“假石頭?”

姑媽告訴我這個旅館裏住了很多電影攝製隊的人,旅館允許他們把部分道具放在後麵的院子裏,而那塊巨大的紙糊假石頭昨天的確是放在窗戶旁邊的,可是小孩子們都到裏麵去玩,所以今天早上攝製隊就用車運走了。

我終於明白了。我探身到外麵,從外麵看了看旅館的牆壁。昨天晚上的那個地方果然有兩個洞。隻不過,不是姑媽她們住的房間,而是隔壁房間的牆壁。

那塊石頭是假的,是紙糊的道具,輕的連小孩子都可以移動。我一直以為那是塊真的大石頭,以為通過石頭的位置便可找準姑媽房間的位置。

可是昨天我離開姑媽的房間後,不知什麼時候石頭的位置被移動了。不清楚這事情的我誤以為隔壁的房間就是姑媽母女的房間,在那裏的牆壁上鑿了兩個洞。昨晚看到的白皙手臂就是住在隔壁房間裏的女人吧!

再仔細一看,小型貨車也不見了,那大概也是攝製隊的東西吧。我很自然地聯想到,攝製隊的人把大石頭裝上小型貨車後,被運走了。

“對了,聽說昨天晚上我們旅館來了盜賊呢。”

我回到房間的時候,表妹正在對姑媽說起昨晚的事。姑媽好像還是剛剛聽說,顯得非常吃驚。

“……今天我得用車,不能和你們去了。”

說完,我離開了旅館。昨晚的女人也許還在旅館裏,如果她聽到我的聲音很有可能認出我就是昨晚的強盜。

我就這樣默不做聲的迅速逃離旅館。後來,姑媽又給我打了電話,說:“女兒不肯聽我的話上我說的那所大學。”她顯得很困惑,想聽聽我的意見,可是那和我沒有任何關係。

握手會的會場設在裏車站五分鍾路程的一家大型唱片店的地麵層,平常一排排的商品架不見了,寬敞的會場中間搭了一個舞台。

“人可真多啊……”

聽到我的嘀咕,內山愉快地點了點頭說:

“這正好證明了她的人氣旺盛啊!”

雖然她本人還沒有出現,但是從握手會開始前三十分鍾,會長久已經很擁擠了。電視采訪的攝錄機在拍著會場內轉動的人頭。

她依然使用那個奇怪的藝名,會場內到處可以看到那兩個用來當作名字的漢字,到處都貼著宣傳CD的海報。從沒來過這種場合的我可算是開了眼界,原來具人氣的藝人是如此受歡迎的。

走路的時候我盡量選擇人少的地方,可即使如此,周圍的縫隙還是讓她的影迷歌迷填得滿滿的,簡直無路可逃,無論朝哪個方向看都是密密麻麻的人頭。

旁邊有一群人正在一本征地談論著什麼,於是我側耳聽起來。原來她們在討論她主演的電視劇的最後一集,互相發表意見。我開始覺得來錯了地方,就問內山:

“我到外麵抽根煙再進來可以吧?”

話音剛落,大家的視線一致落到我身上,而且全都是責備我的眼神。

“喂,難道你打算用抽過煙的手跟她握手嗎?”

內山有些生地對我說。雖然她討厭煙味的資訊早以被灌輸到腦裏去,可是看到周圍人的反應,我覺得她好像比我預期的要討厭的多,就像她吸了一口煙就會死掉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