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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去意大利啦,上次沒去夠……”一個“視覺”員工的聲音。

“又去意大利?”另一個接口,“還不如去德國,老板一年裏六分之一的時間待在法蘭克福,一定是在那裏金屋藏嬌,背著老板娘養了個小情人。”

沈措大笑。

倚著牆躲在拐角處,看著加班到子夜卻還傻帽地各帶笑容的俊男美女們一個一個與自己老板揮手告別,離開公司。待一片孤影也沒剩下,他笑了笑,拇指食指按了按眼角內側的睛明穴,掉頭走回自己的辦公室。`思`兔`在`線`閱`讀`

我從陰影裏走出來,叫了一聲他的名字,沈措。

這個男人應聲回頭,一如任何時候的挺拔出眾。

正起眼眸仔細看著那雙眼睛。我從來不認為自己比他長得差,可用王小傳的話來說,光看眼睛就知道,你譚帥就是那種人生大道過於坦順的,一輩子洗刷不掉那股子缺心眼兒的勁兒。可沈措的一雙眼睛,並存冷酷與多情,憂鬱與輕浮,僅是一眼對視就已讓人怦然心動。

譬如此時,此地。

“我好像殺人了。”刪繁就簡說了下喋血酒吧的光榮事跡,隨後對他說出了一句前後不著村店的話,“我愛邱岑歌。”

“我知道。”笑。

“可是,我也愛……”終於失去所有支撐的力氣倒向地麵,而他正於那時上前將我攬進懷裏。兩個動作同時完成,默契十足。

“如果我現在做些不該做的……你會揍我嗎?”

沈措俯下目光,微微眯起眼睛看向了我,旋即輕輕笑了,“應該不——”

一個“會”字還未落音完整,我倏然伸出雙手扶著他的臉側將他向我拉近,狠狠堵上他的嘴唇。完全忘記了自己手上正滿沾鮮血,就這麼擦在了他的臉上。也完全忘記了腹部的傷口因為自己的強行用力而扯裂得更廣更深,霎然血湧如注。

牡丹花下死,管它呢。

像是吃了一驚,他睜大雙眼,整個人木然不動。因為失血過多,我的意識已經全然模糊了,這個吻大概是四唇相貼的點水一觸,大概是口舌纏綿下的彼此汲取;這個吻大概發生了四分之一秒,大概發生了漫長的一個世紀。

我抽過古巴雪茄,喝過烈性棕櫚酒,睡過難以計數的漂亮男人和美麗女人,愛過並依然愛著邱岑歌,而且……吻過了沈措。

想著哪怕生命停結於這個夜晚、哪怕明日一早就要吃槍子兒也死而無憾,無比滿足無比愜意地厥了過去。

後來證明一切不過虛驚一場,我和韓知晟誰也沒有咽氣。可那畜生卻裝模作樣地大耍無賴,自稱傷勢堪重臥床難起,於是他的“幹哥哥”惱羞成怒,放言要找一票流氓給我好看。得悉這個消息後我龜縮在家裏閉門不出,成日裏提心吊膽——雖說我是個流氓,但是我帥得驚天動地值得原諒,全沒理由英年早逝暴死街頭。老譚備上厚禮重金上門求和,楊樂峰丁點兒麵子也不給地將老頭子攆趕出門,卻在見了沈措一麵後,承諾隻要韓知晟的傷勢有好轉跡象,他就手下留情放我一馬。

警報解除後整整一個月,我那老友才來到我的住處告知我說可以昂首挺胸放心出門了。

“你為什麼不早告訴我!”我忿忿不平地嚷起來,“這些日子我擔驚受怕,差點自個兒嚇死自個兒!”

“一把年紀了還動輒逞強鬥毆,”欠身入沙發,一勾唇角,“一個月的禁閉是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