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段(2 / 3)

不耐煩的汽車喇叭在身後鳴響,我猛然驚醒:“肖哥,怎麼不走?”

他笑了:“你沒告訴我地址啊。”

我報上地址,他發動汽車:“那裏的房子很貴,租金一個月有多少?”

“其實我是替別人看房子,他隻是象征性的收一些。”

“你還是喜歡發呆,在想什麼?”

“發呆嘛,當然是什麼也不想,腦子一片空白。”打了個酒咯,我閉上眼:“喝多了,肖哥,到了叫我。”

當年如果一直那樣下去也很好,最熟悉的陌生人,老死不相往來。可是大二下學期,卻聽到了石破天驚的消息。

他叱吒風雲的父親出事了,官場翻了船,就很難再有出頭之日,何況肖叔叔攤上的是差點掉腦袋的大事。有人幸災樂禍,有人感慨萬千,當大官有什麼好,成功了固然雞犬升天,失敗了連要飯的都不如,嘖嘖,還要拖累老婆孩子。

他從人人羨慕的天之驕子一下子變成千夫所指,身邊圍繞的人爭相散去,女朋友也和他撇清了關係。從小就一帆風順,已經習慣被人包圍和崇拜的肖哥啊,短短的一段時間足以讓他嚐盡人情冷暖。

我覺得我的天也塌了,不顧一切衝進北大,可是學校太大,又不知道他在哪兒,我沒有找人詢問,隻是在校園裏漫無目的地走,幾乎走遍了北大的每一角落,終於在傍晚找到了他,在他心愛的足球場上。

將近五年沒見,回憶裏我已經記不清他的樣子,還擔心縱使相見應不識,可是遠遠的一眼就認出了他。

他在射門,一遍一遍地撿球,一遍一遍地射門。

空曠的球場上,桔紅色的夕陽下,迎著風、留著汗奔跑的挺拔身影就這樣刻在我的腦子裏,以後每次想起他腦子裏就自動回放這一幕。

我抱著膝蓋坐在看台的石階上,眼淚默默地流,我從小不愛哭,老爸說我就這一點象個男子漢。記憶裏,這是我第二次流淚,第一次是當初離開北京那天。

一直到整個球場就剩下我們兩個人,他慢慢走過來,沒有驚訝,沒有生疏,沒有痛苦,像以前一樣微笑著揉揉我的頭:“來找我嗎?”

“我來看同學,一會兒就走。”我又反射性地撒謊。

“看過了嗎?”

“還沒,我走了。”

我幾乎落荒而逃,跑出幾步,又情不自禁地回頭,他坐在我剛才坐的位置,衝我擺了擺手:“去吧。”

夕陽西下,他的臉被著光看不清表情。

我又走了回來:“請我吃頓飯好嗎?身上沒帶錢。”

吃飯的時候他幾乎沒有說話,隻是微笑、傾聽,我很快也無話可說,那次見麵就這樣草草結束,然後又一個五年。

我不是個幹脆的人,有些事說不出口,有些話問不出口,卻又不能全忘記,也許這才是一切症結所在。

“到了,肖哥,我在這裏下車就好了,小區管的嚴,外麵的車進去要換證。”

“真的沒事兒?你今天也喝了不少。”說著,他笑了:“我都不知道你的酒量這麼好。”

十年啊,你不知道的太多了。

我微笑著告辭,好像還說了兩句今天很高興之類的話,等他的車一走,就蹲在路邊大吐特吐。的確喝的有些多,我一喝酒就會暈車,醉酒不怕,暈車卻很難受,所以盡管酒量不錯,卻輕易不敢喝。

吐完之後覺得好受了些,看看表,很晚了,不知道哪家旅館會收留醉酒的客人,實在不行就到火車站候車室裏呆一晚上。

剛走了幾步就聽到一個陰森的聲音:“你想去哪兒?”

我踉蹌了一下,靠著樹傻笑:“嗬嗬,你回來了,好早。”這個時間對一般人算晚,對他來說卻算早了。

他怒不可遏,眼睛裏卻有著未褪幹淨的焦慮和逐漸清晰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