徑直以人生行為的準則,交托於人們的感情要求,是不免危險的。他且不言,舉一個與宗教對照之例於此:在中國的西北如甘肅等地方,回民與漢民雜處,其風紀秩序顯然兩樣。回民都沒有吸鴉片的,生活上且有許多良好習慣。漢民或吸或不吸,而以吸者居多。吸鴉片,就懶惰,就窮困,許多缺點因之而來。其故,就為回民是有宗教的。其行為準於教規。受教會之監督,不得自便。漢民雖號稱尊奉孔聖,卻沒有宗教規條及教會組織,就在任聽自便之中,而許多人墮落了。
這種失敗,孔孟當然沒有看見。看見了,他仍未定放棄他的主張。他們似乎徹底不承認有外在準則可循。所以孟子總要爭辯義在內而不在外。在他看,勉循外麵標準,隻是義的襲取。隻是“行仁義”而非“由仁義行”——其論調之高如此;然這是儒家真精神。這才真是道德,而分毫不雜不假,不可不知。
但宗教對於社會所擔負之任務,是否就這樣以每個人之自覺自律可替代得了呢?當然不行。古代宗教往往臨乎政治之上,而涵容禮俗法製在內,可以說整個社會靠它而組成,整個文化靠它作中心,豈是輕輕以人們各自之道德所可替代!縱然欹重在道德上,道德之養成似亦要有個依傍,這個依傍,便是“禮”。事實上,宗教在中國卒於被替代下來之故,大約由於二者:一、安排倫理名分以組織社會;二、設為禮樂揖讓以涵養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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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合起來,遂無事乎宗教。(1)(舊著《東西文化及其哲學》曾說孝弟的提倡,禮樂的實施,二者合起來,就是孔子的宗教。見原書第140—141頁,可參看。)此二者,在古時原可攝之於一“禮”字之內。在中國代替宗教者,實是周孔之“禮”。不過其歸趣,則在使人走上道德之路,恰有別於宗教,因此我們說:中國以道德代宗教。
五周孔之禮道德、宗教皆今世才有之名詞,古人無此分別,孔子更未必有以道德代宗教的打算。不過我們從事後看去,中國曆史上有此情形,而其關鍵則在孔子而已。孔子深愛理性,深信理性。他要啟發眾人的理性,他要實現一個“生活完全理性化的社會”,而其道則在禮樂製度。蓋理性在人類,雖始於思想或語言,但要啟發它實現它,卻非僅從語言思想上所能為功。抽象的道理,遠不如具體的禮樂。具體的禮樂,直接作用於身體,作用於血氣;人的心理情致隨之頓然變化於不覺,而理性乃油然現前,其效最大最神。這些禮樂,後世久已不得而見,其流傳至今者不過儒書(如《禮記》、《儀禮》等)上一些記載而已。在把它通盤領會以後,我們知道樂禮設施之眼目,蓋在清明安和四字,試看它所說的:清明在躬,誌氣如神。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誌,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誌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唯樂不可以為偽。
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天則不言而信,神則不怒而威,致樂以治心者也。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之矣。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故樂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曰,致禮樂之道,舉而錯之天下無難矣!Z(上略)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