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段(2 / 3)

封建社會例有等級身份等區別;此所謂“名分”似又其加詳者。等級身分之所以立,本有其政治的意義和經濟的意義;但其建立與鞏固,則靠宗教。蓋一切宗法的秩序,封建的秩序要莫不仰托神權,而於宗教植其根,此驗之各地社會而皆然者。階級身分之幾若不可逾越不可侵犯者,正為此。中國之倫理名分,原出於古宗法古封建,誰亦不否認;卻是孔子以後,就非宗法封建原物,愈到後來愈不是。此其變化,與禮樂、宗教之一興一替,完全相聯為一事,同屬理性抬頭之結果。

我們試舉幾個淺時事例——

印度和中國,同為具有古老傳統的社會,在其社會史上皆少變化進步。但他們卻有極端不同處:印度是世界上階級身分區別最多最嚴的社會,而中國卻最少且不嚴格(這種較量當然不包含近代歐美社會)。像印度之有幾千種區別,舉其著者猶有八十幾種,在中國人是不得其解的,且不能想象的。像印度有那種“不可摸觸的人”,中國人聽說隻覺好笑,沒有人會承認這事。此一極端不同,與另一極端不同相聯。另一極端不同是:印度宗教最盛,而中國恰缺乏宗教,前者正是由於宗教,而使得社會上固執不通的習俗觀念特別多;後者之開豁通達,則理性抬頭之明征也。

再一個例,是日本。日本渡邊秀方著《中國國民性論》一書(北新書局譯本),曾指出中國人計君恩之輕重而報之以忠義,不同乎日本武士為忠義的忠義(見原書23頁)。如諸葛亮總念念於三顧之恩,其忠義實由感激先帝知遇;在日本的忠臣更無此計較之念存。難道若非三顧,而是二顧或一顧,就不必如此忠義嗎?他不曉得這原是倫理社會的忠義和封建社會的忠義不同處,而卻被他無意中點出了。封建社會的關係是呆定的;倫理社會,則其間關係準乎情理而定。孟子不是說過: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儒家的理論原如是,受儒家影響的中國社會亦大致如是。唯日本過去雖承襲中國文化,而社會實質不同於中國,亦猶其後來之襲取西洋文化而社會實質不同於西洋一樣。關於此層(日本社會是封建的而非倫理的),本書以後還論到,可參看。=思=兔=在=線=閱=讀=

三則,中國社會向來強調長幼之序,此固倫理秩序之一原則,封建秩序所鮮有。然即在重視長幼之序中,仍有諺語雲“人長理不長,那必須拖尺把長”,可見其邁往於理性之精神。

從上三例,恰見有一種反階級身分的精神,行乎其間。其所以得如是結果,正由當初孔子所下的功夫(所謂“正名”,所謂“春秋以道名分”),初非強調舊秩序,而是以舊秩序為藍本,卻根據理性作了新估定,隨處有新意義加進去。舉其顯明之例:世卿(卿相世襲),在宗法上說,在封建上說,豈非當然的?而春秋卻譏世卿非禮。又如弑君弑父於宗法封建之世自應絕對不容,然而依春秋義例,其中盡多曲折。有些是正弑君的罪名,使亂臣賊子懼;有些是正被殺者的罪名,使暴君凶父懼。後來孟子說的“聞誅一夫紂,未聞弑君”,正本於此。司馬遷說“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如此之類的“微言大義”、“非常異義可怪之論”,是很多的。舊秩序至此,慢慢變質,一新秩序不知不覺誕生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