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段(3 / 3)

孔子而後,假使繼起無人,則其事如何,仍未可知。卻恰有孟子出來,繼承孔子精神。他是最能切實指點出理性,給人看的。茲略舉其言,以見一斑:(上略)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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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上略)故曰,口之於味也,有同嗜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

可欲之謂善。(下略)

無為其所不為,無欲其所不欲,如此而已矣!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欲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

後來最能繼承孟子精神的,為王陽明。他就說“隻好惡,便盡了是非”。他們徑直以人生行為準則,交托給人們的感情要求,真大膽之極!我說他“完全信賴人類自己”,就在此。這在古代,除了中國,除了儒家,沒有誰敢公然這樣主張。

徑直以人生行為的準則,交托於人們的感情要求,是不免危險的。他且不言,舉一個與宗教對照之例於此:在中國的西北如甘肅等地方,回民與漢民雜處,其風紀秩序顯然兩樣。回民都沒有吸鴉片的,生活上且有許多良好習慣。漢民或吸或不吸,而以吸者居多。吸鴉片,就懶惰,就窮困,許多缺點因之而來。其故,就為回民是有宗教的。其行為準於教規。受教會之監督,不得自便。漢民雖號稱尊奉孔聖,卻沒有宗教規條及教會組織,就在任聽自便之中,而許多人墮落了。

這種失敗,孔孟當然沒有看見。看見了,他仍未定放棄他的主張。他們似乎徹底不承認有外在準則可循。所以孟子總要爭辯義在內而不在外。在他看,勉循外麵標準,隻是義的襲取。隻是“行仁義”而非“由仁義行”——其論調之高如此;然這是儒家真精神。這才真是道德,而分毫不雜不假,不可不知。

但宗教對於社會所擔負之任務,是否就這樣以每個人之自覺自律可替代得了呢?當然不行。古代宗教往往臨乎政治之上,而涵容禮俗法製在內,可以說整個社會靠它而組成,整個文化靠它作中心,豈是輕輕以人們各自之道德所可替代!縱然欹重在道德上,道德之養成似亦要有個依傍,這個依傍,便是“禮”。事實上,宗教在中國卒於被替代下來之故,大約由於二者:一、安排倫理名分以組織社會;二、設為禮樂揖讓以涵養理性。

二者合起來,遂無事乎宗教。(1)(舊著《東西文化及其哲學》曾說孝弟的提倡,禮樂的實施,二者合起來,就是孔子的宗教。見原書第140—141頁,可參看。)此二者,在古時原可攝之於一“禮”字之內。在中國代替宗教者,實是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