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段(1 / 3)

孔之“禮”。不過其歸趣,則在使人走上道德之路,恰有別於宗教,因此我們說:中國以道德代宗教。

五周孔之禮道德、宗教皆今世才有之名詞,古人無此分別,孔子更未必有以道德代宗教的打算。不過我們從事後看去,中國曆史上有此情形,而其關鍵則在孔子而已。孔子深愛理性,深信理性。他要啟發眾人的理性,他要實現一個“生活完全理性化的社會”,而其道則在禮樂製度。蓋理性在人類,雖始於思想或語言,但要啟發它實現它,卻非僅從語言思想上所能為功。抽象的道理,遠不如具體的禮樂。具體的禮樂,直接作用於身體,作用於血氣;人的心理情致隨之頓然變化於不覺,而理性乃油然現前,其效最大最神。這些禮樂,後世久已不得而見,其流傳至今者不過儒書(如《禮記》、《儀禮》等)上一些記載而已。在把它通盤領會以後,我們知道樂禮設施之眼目,蓋在清明安和四字,試看它所說的:清明在躬,誌氣如神。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誌,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誌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唯樂不可以為偽。

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天則不言而信,神則不怒而威,致樂以治心者也。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之矣。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故樂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曰,致禮樂之道,舉而錯之天下無難矣!Z(上略)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

理性是什麼,下章隨有分析說明。這裏且以清明安和四字點出之,形容之。而顯然與理性相違者,則有二:一是愚蔽偏執之情;一是強暴衝動之氣。二者恒相因而至;而有一於此,理性即受到妨礙。質言之,人即違失於理性。這是孔子所最怕的。孔子本無所憎惡於宗教,然而他卻容受不了這二者。這二者在古代宗教每不能免;他既避之若不及,於是亦就脫出宗教之路。

人類的最大禍患,即從人類而來。天災人禍二者相較,人禍遠凶過天災。在沒有文化時,還差些;愈有文化,愈不得了。今日世界戰爭,是其顯例。“移風易俗,天下皆寧”,是儒者所抱誌願;照我替他解說,就是要使人間無人禍而已。人禍如何得免?此應察看人禍究由何起。很多說是由自私起的,並以為自私是人的本性。這完全是一誤解,此暫不加剖辨且提出一問題來:一個明白人是否亦要自私?或許有人承認,明白人不自私罷。然則病在不明白而已。再試問:一個自私的人若極其明白,是否還必得損人以求利己?似乎許多事理所詔示吾人者,不如此罷(所詔示者,都是:兩利為利,損人亦將損己,為了利己不必損人)。然則問題還是怕不明白而已。再設想:人雖自私,卻絕不殘暴,是否禍害可以減輕呢?諒來必亦承認是可減輕的。然則自私還不可怕,可怕是強暴凶殘了。總起來說,人禍之所由起及其所以烈,實為愚蔽偏執之情與強暴衝動之氣兩大問題。若得免於二者,自私未足為禍。更實在講,若免於二者,則亦無自私;不過此理深細,人多不識罷了。總之,愚蔽、強暴、自私是一邊;清明安和的理性,又是一邊;出於此則入於彼。人而為禍於人,總由前者;從乎理性,必無人禍。古時儒家徹見及此,乃苦心孤詣努力一偉大的禮樂運動,以求消弭人禍於無形。它要把人生一切安排妥當而優美化之,深醇化之,亦即徹頭徹尾理性化之。古時人的公私生活,從政治、法律、軍事、外交,到養生送死之一切,既多半離不開宗教,所以它首在把古宗教轉化為禮,更把宗教所未及者,亦無不禮樂化之。所謂“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蓋要人常不失於清明安和,日遠於愚蔽與強暴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