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相聯。”(回看第三章)不是說個人與個人之間就沒有矛盾,而是化整為零,其為矛盾也小,且易於化除,非必有持續性。集團與集團之間,一有矛盾,即非同小可,且有持續性,而不易化除。複因持續,浸益擴大。此為一層。個人間有矛盾衝突,局外之第三者既多,斯環繞而調解之力自大。集團間有矛盾衝突,其局外調解力便遠不能相比。至集團愈大,則局外力量愈小,以浸至於無。此為二層。集合的群眾心理具有很大機械性,盲目、衝動、不易反省,而散開的一個人一個人,其心理便易於平靜清明,回轉自如。中國人本是從理性到散漫的,而亦從散漫更容易有理性。像“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之諺語,固為崇尚理性的信念,亦是散漫社會的產物。在大大小小集體勢力分列而對峙的世界中,就隻有較力,而難得論理。此為三層。明白這些,再參照下列各點,則於上麵問題,自可得其解答。
第二,紛爭騷亂大概都少有。此又可分兩麵言之:一是個人安於所遇;二是彼此調和妥協。略說如次——
個人安於所遇。——此複涵括三點:一、由於前所說職業分途的妙處,開出路來讓人走,人人各自努力奔前程去了,便不像階級社會多數人時懷不平而圖打破現狀。此所雲安於所遇,主要是對此職業社會的大環境說,而對其一己之境遇,自然亦然之在內。二、由於前所說倫理本位組織的妙處,萬一有人在生計上落於無辦法境地(這是難免為秩序擾亂之因子的),則又從倫理情誼關係上準備下了彼此顧恤互相負責。即不從這麵得到幫助,亦可從那方得到周濟,四麵八方種種關係,便隱然形成其一種保障。結果總使人不致臨於絕路,乃至又尋到出路。這亦是指安於此倫理社會的大環境,而其一己遭遇亦即在內。三、由於這兩麵妙處合起來,處處可能有機會,處處又不一定是機會;得失成敗,似皆有其道,似又不盡可知。於是最易使人於勤奮中信天安命。又因為心思常向裏用,時有回省內照,便發見“自得之趣”及“知足常樂”,其向外之逐求爭取大減。所以在一般老百姓,寡欲知足,安分守己,並非是領會了老子孔子的哲學,而寧由社會構造之事實不知不覺鍛煉出來。
彼此調和妥協。——彼此遇有問題,即互相讓步,調和折衷以為解決,殆成中國人之不二法門,世界所共知。“一爭兩醜,一讓兩有”,為我南北流行諺語。此以爭為醜之心理,固非西洋人所了解。讓則兩有之理,他們似亦不知道,卒必至兩敗俱傷,同歸毀滅,再後悔已遲。舊日更有“學吃虧”之說,飽經世故者每以此教年輕人。此誠不免流於鄉願,卻亦為此社會保持和平不少。除了遇事臨時讓步外,中國人平素一切製度規劃,措置安排,總力求平穩妥帖,不落一偏,尤不肯走極端。蓋深信唯調和為最穩妥,最能長久不敗之道。所謂“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人道惡盈而好謙”,“有餘不敢盡”,“凡事不可太過”……如是一部調和哲學自古為賢愚所共熟審而習用。求其所以如此者,似由下列各點:一、從乎生物的本性,總是向外攻取不回頭的。唯人類心思作用發達,乃不盡然。理智則能計及前後彼此,所見不止當前,理性則能視人如己,以己度人。讓步調和,無疑是表見了人類心思作用的特征。中國人理性早見,宜其如此。二、行於家人父子夫婦之間者為情,而存於集團與集團之間、集團與其分子之間者為勢,其情蓋寡。中國倫理推家人之情以及於社會一切關係。明著其互以對方為重之義,總使它對立不起來。在西洋,則幾乎處處形見對立之勢,雖家人父子夫婦不免。彼此對立易生問題,乃至於衝突。對立不起來,縱有問題,亦易解消或緩和。三、缺乏集團斯不形成對抗;對抗不成,宜相和合;但和合亦不易,則隻有疏遠而已。例如中國政府之收斂寧靜,官民間愈少交涉愈好,是亦一種相安之道。四、相爭是由於各人站在自己立場,相讓則由於互為對方設想。中國倫理明著其互以對方為重之義,一個人似不為其自己而存在(回看第五章)。此固不能取人類所恒有之“自己本位主義”而代之,然兩種心理一申一抑之間,其為變化固不少矣。在西洋,各人主張自己權利而互以義務課於對方;在中國,各人以自盡其義務為先,權利則待對方賦予。是其一趨於讓,一趨於爭,固已顯然不同。五、力向外用,或不必經過頭腦思維,或雖經過而淺。力向裏用,較多一周折,卻必出於思維之後。當其思維,已是一種忍耐節製,思維之後,則更產生忍耐節製之力。中國人忍耐力之特大,世界聞名(參看前後論民族性各段)。在如此之大空間上,如此之長時間內,蓋真不知有若幹若幹之矛盾衝突,皆以忍耐未嚐表麵化而過去了。六、向裏則心思之用多,向外則體力之用多。用體力者,愈來愈喜歡用體力;用心思者,愈來愈喜歡用心思。試看在遊戲娛樂上,中國人亦是用心(且每為個人的)多於用體,西洋人卻用體(且每為集體的)多於用心。西洋人武健而中國人文弱,蓋早決定於數千年理性早見之初。武健者躁動,容易有紛爭騷亂,文弱者固宜不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