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時間比較要施長。——此蓋繼第四點而來。即在推倒舊統治之後,還要削平其他並起的革命軍,並群雄為一雄而天下乃定。每每這後一段時間,比之前一段還長。這似乎亦是西洋所無。
六、革命陣營內之爭頗多。——第五點已經就是革命陣營內之爭,但還不止此。往往在同一派係之內,亦還要爭殺。太平天國之失敗,半由於此,人所熟知。事例甚多,此不具引。西洋唯法國革命有黨派相殘之事,其情形亦且與此有別。
七、外族勢力之消長有異。中國每當國內革命時代,即外族勢力侵入時代;綜觀曆史,其關係暨結果可分五種:(一)革命軍借外族勢力以倒舊政會者;(二)舊政府借外族勢力以倒革命軍者;(三)屬第一例而革命軍與舊政府兩斃者;(四)屬第二例而舊政府與革命軍兩斃者;(五)革命軍敗後引外族以為政府患者。五者事例甚繁,不備引。然在西洋則法國大革命後,猶能力抗各國聯軍之幹涉。
七點合起來,正見其為中國所特有的亂,而非所謂革命。革命是為了一階級的共同要求向著另一階級而鬥爭的,它既不是什麼各人“逐鹿中原”,更不能這樣分不清壁壘的亂鬥。這明明是缺乏階級,特見散漫,一人一家各求前途的職業社會,當其失去倫理秩序時,所表見之行為。除上麵七點外,我們還可補充一點:即以“攀龍附鳳”那句老話,可以見出他們是為了鬥爭而後成集團的,不同乎西洋革命是由集團而發出來鬥爭。他們是以一個領袖為中心,而形成的集團;領袖為本,團體為末。不同乎西洋之由集團中推出來一個領袖;團體為本,領袖為末——原來之第一點,必經此補充,方才明確。
更有好的證明:曆史上每值天下大亂,往往有人率宗族戚黨入山避亂,遂自成邑落者。如東漢末田疇之事,即其一例。據史書上說:(上略)入徐無山中,營深險平敞地而居,躬耕以養父母。百姓歸之,數年間至五千餘家。疇謂其父老曰:諸君不以疇不肖,遠來相就,眾成都邑,而莫相統一,恐非久安之道,願擇賢長者以為之主。皆曰,善。同僉推疇。(中略)曰:疇有愚計,願與諸君共施之可乎?皆曰,可。疇乃為約束相殺傷犯盜諍訟之法,法重者至死,其次抵罪,二十餘條。又製為婚姻嫁娶之禮,興舉學校講授之業。班行其眾,眾皆便之。至道不拾遺,北邊翕然服其威信。烏丸鮮卑並各遣譯使,致貢遺,疇悉撫納,令不為寇。(見《三國誌·田疇傳》)○思○兔○在○線○閱○讀○
孫夏峰先生(奇逢)在明末,亦有類似的事跡,不過規模或不逮。又梁任公先生嚐述及廣東花縣人民自全於明末清初之事:吾粵之花縣,在明季蓋為番禺之甌脫地。流賊起,其民築堡寨自衛。清兵入粵,固守不肯剃發,不許官吏入境。每年應納官課,以上下兩忙前彙齊置諸境上,吏臨境則交割焉。一切獄訟皆自處理,帖然相安。直至康熙廿一年始納土示服,清廷特為置縣,曰“花縣”。(中略)蓋有明末遺老二人,如田疇者,為之計劃主持。二老臨終,語其人毋複固守,民從其言。吾幼時,先父尚能舉二老姓名。(下略)(1)(見《飲冰室合集》之專集第18冊,《中國文化史》鄉治章。)
這在階級國家是不可能的。試問:若在階級統治之下,舊統治行將被革命勢力推翻,人們不是革命的,便是被革命的,兩麵正作生死鬥爭,誰能置身事外?像這整批整批的人超身問題之外,理亂不聞,究應作何解釋?陶淵明《桃花源記》,是文章虛構,這卻不是虛構。亦正為事實可能有此,乃有人涉筆而成文章。階級國家不可能有此事,不是階級國家的中國,在其消極散漫之中,乃一點不希奇。革命雖不能避,亂則可以避。凡我所謂“社會秩序不假強製自爾維持”,我所謂“仿佛將以理性相安代武力統治”,於此見其實例。我所謂“即社會以為國家,二者渾融莫分”,此即其縮影。它較之整個中國,更逼近奧本海末爾所說之“自由市民團體”。中國的特質,在這些事實上充分透露。亂隻是亂,不是階級革命。比而同之,真乃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