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會有多少人陷入我這種兩難:大城市的誘惑和小城市的安逸。有時候覺得人生很長,應該拚盡全力去在大城市開創一番事業。有時候卻覺得人生很短,不過就是結一個婚和生一個孩子的時間,又何必遠離故土?我一直認為苗凱最像我,不屬於小城,而屬於北京。現在,沒有了苗凱,我還屬不屬於北京?四年的北京生活,我奔波操碌,卻沒有任何進展。我見過了那麼多美食華衣,坐過了飛機,馬上畢業於最高等的學府,可我還是一個紮不下根的過客。如果我愛的是李東明,會不會好過很多?可是,理智歸理智,心又怎麼去勉強?北京給了年輕人機會,我相信像唐糖這樣的未來的真正優秀的金融人士會真正在北京紮穩腳跟。可惜,自我一進學校開始,就被錢困住,不斷地為活著而努力,終究隻能勉強活著。我不知道那些比我家境還差,學校還差,長相還差,運氣還差的同齡人們都在怎樣活著。活著,在一個北京這麼大的城市裏,是最重要也最難的事情。
沒有苗凱,金子奇的小城和李東明的北京,我會選擇哪個?如同三年半前的那夜,擺在小城酒吧裏真心話大冒險遊戲之前的我的這個疑惑,又出現了。女人的選擇,終究還是會被男人所主宰。那個陪你一生的男人,才是你紮根的家的所在。我們都想要財富自由,然後找到他愛你並且你愛他的白頭到老的愛人,在一個美麗的地方,生一個可愛的寶寶,過完一段完美的人生。可這樣的人生,屬於天生幸運的公主們,普通人隻能艱難跋涉,不斷地在兩害之中權衡,取那個對自己人生傷害最輕的選項。
婚禮後的第二天,金子奇就來找我。“五·一”是小城最好的時節,不冷不熱,海水湛藍,天空遼闊。他開車來的。他說一畢業就買了車上下班。我說:“你簡直太誇張了,小城從東到西總共也沒幾站地,你開什麼車,浪費資源。”他白我一眼,咧咧嘴說:“自從老苗走後,我就是這個小城最帥的人了。這麼帥走在大街上或者坐公車,多有傷風化?”如果沒有“老苗”兩個字,我想我會被他逗笑。可是,這兩個字就像一個魔咒,把小城的陽光都封成了冰棱,那寒冷蔓延千年無所顧忌,讓我的聲音都細弱起來:“哦,苗凱……好久不見,他還好嗎?”金子奇顯然並不知道苗凱和我的一切。以苗凱的性格,也必定不會告訴他,就像我不會告訴他一樣。苗凱果然和我是一路人。金子奇說:“他去北京以後就沒有太聯係了,上次打電話說他做模特了,還要去念個什麼書。”我猶豫著要不要和金子奇索要苗凱的聯係方式,思忖再三,還是作罷。如果苗凱想聯係我,他隨時可以打我的電話,我的手機號從未變過。如果他不想聯係我,我打了他的電話,也不過是自取其辱。
金子奇看我不出聲,以為是琪琪的事讓我心裏過不去。他勸慰道:“苗凱離開是對的,他根本沒法在小城待一輩子,他又不像我和你哥,生在這裏長在這裏,就算啥也不幹,也能吃上飯。他家又那麼複雜,他爸和他弟都靠他養活。我們那個破學校畢業以後啥工作也找不到,他條件那麼好,去北京闖闖是對的。可是人家琪琪也沒有做錯什麼,這麼大年紀的女人了,找個踏實的人結婚才是正經事……”我打斷他:“什麼叫‘這麼大年紀’?!多大年紀了?!她也就比我大個一兩歲好嘛!24?!25?!”金子奇挑挑眉毛,斜著眼看看我,故意氣我道:“你也確實不小了,也該嫁了,女人過了26歲找誰結婚去……”我氣得狠搗他一下,他繃住肱二頭肌,趁機顯示了他仍然保持得近乎完美的身形。硬碰硬我嫌拳頭疼,改成掐他,一邊掐一邊罵:“自戀狂!肌肉男都是弱智!”他一隻手穩住方向盤,一隻手輕鬆地把我的手腕卡住,我另一隻手試圖解救自己的時候,也被他一起鉗製住了。我的力量在他的手中,近似於無。他“哈哈”地大笑:“你這小身板,我一隻手就舉起來了,放棄掙紮,繳械投降吧……幾年不見變潑婦了很多啊?!北大是怎麼教育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