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怨誰。嗬嗬。在一個視錢如命的家庭有著文藝青年的憂傷和不羈。如果不是為了錢,我不用報考經濟係,我可以好好地去學我的文學,我現在寫的所有小說都會成為優秀畢業生的本錢,而不是連畢業證都不能按時拿到。如果不是為了錢,我可以不用打工,我可以好好讀書,再差也可以正常畢業,找個差不多的工作。如果不是為了錢,在愛上苗凱後,我一分鍾都不用和李東明糾纏,至少現在還是一個自由身。如果不是為了錢,我不會傷害苗凱,也許我們現在已經在一起,像無數正常的青年男女那樣,清貧但是相愛地過一生。“為了錢”是我的家庭給我的詛咒。對錢的渴望比錢本身更大地傷害了我。現在,什麼都太晚了,就這樣過吧。等畢業證、等去李東明家裏的公司正式工作、等和李東明結婚、等生一個同樣長著猿猴臉的孩子、等母憑子貴喧囂但是孤獨地過一生。
和這些家庭三觀完整又努力學習的小公主們,我要怎麼解釋呢?在人生的浩蕩麵前,一步錯步步錯,一個人再怎麼努力,都忽略不計。不如放蕩。我用補考和畢業證問題作為借口,申請了延長一年的宿舍,又拖延工作,又拖延結婚,還可以繼續買醉,也是一舉三得。不巧的是,就在我終於拿到畢業證的2006年夏天,酒吧裏,我見到了苗凱。這個時間,這個地點,這樣的我和他,可以稱之為冤家路窄。可是,心騙不了人。他的身影哪怕在最幽暗的燈光下最癡狂的人群中我也可以一眼分辨出來。他也同樣如此。
他穿過人群走向我,連招呼也沒有打,自然而然地把我拉過去喝酒。他的朋友們也都很自然地給我讓座,在震耳欲聾的音樂裏,沒有人說話。一杯又一杯純的威士忌像是烈火,把我和苗凱一年半未見的陰霾焚燒殆盡。我們都喝到爛醉,一起回他和幾個模特一起分租的房子,上床。如果我們都是動物,我們會不會更幸福?身體的反應誠實而熱烈,喘息和嘶吼跨越了時間的界限。我是屬於他的,從身到心,從未改變。這麼顯而易見的事實,卻無法說出口。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每次都這樣帶女孩回家,這樣的他還是不是我愛的他?也許,他還在恨我,一年半前曾眼睜睜看我坐上李東明的車甩下他,現在他可以得意地讓我完全屈從在他的身體之下。這一夜是他對他自尊的補償。這個偶遇的夜晚,沒有人知道我是誰,他也什麼都沒說,我就像一個他萍水相逢的一夜情對象,泄欲之後各不相見。清晨,他還在睡,我走了。我不知道醒了之後我要和他說些什麼,說我真的和李東明在一起,一個月後結婚?說我其實愛的是他,但是暫時沒有足夠的錢可以包養他,也知道他無法包養我?說我不在乎他和我玩一夜情,因為我也夜夜混酒吧?都是真的,也都不是真的。簡單的事實,在真實的社會裏,比純正的愛情更重要。我和他,即使相逢,也陌不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