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段(2 / 3)

真麻煩,我得怎麼處理鍾儀的屍體?

頭痛。

也許不是腦震蕩,而是我感冒了?

又上坡了。

血在流,暗紅色,快流盡了。凶手一刀先割掉了鼻子,因為那鼻子太過挺拔,銳利得礙人眼睛。他吃著痛,瞪大了眼睛要看清楚凶手的樣子,所以就又被剜去了眼珠。畢竟不熟手,所以左眼珠子被挑破了,沒能完美地取出,晶體混著血糊在眼眶裏,但右眼就好許多。我的那部小說《默寫者》說的就是這樣一個淩遲的故事。

小說畢竟和真實不同。

真實的情況裏,我第一刀割掉的,是那塊胎跡嗎。好像。脖子上的那塊,帶著毛。原因倒是和小說中一樣,因為那太礙眼了,礙著不是一天兩天,而是整整五年。

小說畢竟來源於生活。

一刀過後,血如湧泉。不,像海。

我走到坡頂,眼前一道緩緩下降的弧線,弧線那端,塔中已在望。

比我預想的近些。我並不總能預料正確,就像羅布人混居村落中的變故。隻要能在事情臨頭時,做出正確的選擇就行。

一會兒該怎麼處理她的屍體呢?

我慢慢沿著公路走下去,一輛夜行貨車開著遠光燈錯身而過,我側過臉,不讓司機看見我的麵貌。

怎麼會想起當年的事情了呢,一幕一幕,飛去來器那樣切進腦子裏,又勾些東西出來。緊張了嗎,那麼多年沒有再殺過人。不會啊,我寫著那些小說呢,每寫一部,就是一次回顧,就是一次演習,軍方不是還用第一視角遊戲來訓練飛行員和槍手的嗎。

我不知多少次想像,要把那塊胎跡割下來。那隻是第一步,還有胎跡上的毛,一撮撮全揪下來,帶著血,有點滑,不好弄。

我還對他說了很多話。就像我的小說裏,最殘酷的殺手並非一言不發,而是喜歡和屍體嘮家常。早就想把這些毛拔掉,記得我說過類似的話,你看現在這樣拔的時候,你不會痛,這是你教我的對不對,那次我胃痛不想去探玉,你往我小指上砸了一錘,我就不覺得胃痛了。後來我的小指又長好了,沒能和你一樣,你失望嗎?

他怎麼回答的?他熊得很,光著身子,不會說話了。他一定痛得很,那麼多血,鋪天蓋地的。

我挺討厭你的,我對他說。

他好像又說話了,是嚎叫,我有些煩了,就在他上唇下唇豎切了一刀,不深,沒割透。別叫了,我提醒他,否則你會把自己的嘴叫裂的。是的,沒錯,這情形,和我一部小說裏一模一樣。小說來自現實,對吧。

然後我又囉囉唆唆地對他傾訴了一堆,沒辦法,總得讓他知道為什麼,是吧。

好吧,其實和那沒關係,隻是我想嘮叨嘮叨。我說你是個走進我生命的男人,要把你剔出去很難呢。我把他右手食指第二個指節剔了出來,那是他全身最硬的地方,總是揍得我很疼。嗯,這個情節,我另一部小說裏也有。還有下麵的對話。

我說你那麼髒,以為刮出來都是黑的,可居然是紅的,刮的深了又是白的,但不管什麼顏色,髒就是髒。你打我罵我都無所謂,不把錢分給我也無所謂,甚至你不許我和她在一起也都無所謂。你知道我最在意的是什麼嗎?

我這樣問他的時候,他的嘴已經裂成了一朵花,就算還有力氣咕噥什麼,我也聽不清楚了。

我最在意你髒了,我坦率地告訴他,所以我現在讓你幹淨幹淨。可是我手藝不好,零零碎碎,有點慢。

從現代醫學上講,他應該不久就死了。但身體總是比大腦更有活性,刀子搗進搗出的時候,肉總會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