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段(1 / 3)

,照在漆黑海麵上,慢慢轉動,讓我得以看清那些波濤如何起伏。

最先看清的,是她不是一個人。

修車時,她是和範思聰一起離開的,鬼屋裏,她也和範思聰在一起。在前一個階段,她需要為整個行動做準備,比如買女童衣服,把聲音設備放到地窖夾牆後。在後一個階段,她需要和困在地窖中的我對話。先前我隻是覺得,為了獲得單獨活動的空間,她需要很好的理由來把範思聰支開,連續兩次後範思聰多半已經有了疑心,隻是礙於對她的愛慕,才暫且壓在心中。

可是,那超頻的噪音讓我犯了大錯誤,如果幕後黑手就隻她一個,那麼她需要支開範思聰三次,而不是兩次!

我忘了那堆大麻!

在我進入鬼屋時,大麻已經點著有一會兒了。她什麼時候點的大麻?

剛進村的時候,我和陳愛玲走在前,她和範思聰拖在後麵,不久他們兩個就走從岔道往村子深處走了,過了陣子又從另一條小道繞了回來。就是這段時間點起的大麻!

一次分離可以編出完美的謊言,兩次分離則必然會讓範思聰起疑心,三次分離……除非範思聰被催眠,否則絕不可能做到!

範思聰和她是一夥的!

那她怎會獨逃?

等等,不止範思聰!

在我收到了那條笑聲短信後,我曾聽到身後響起一聲詭異的笑,她和範思聰串通一氣,當然說沒聽見,但是陳愛玲也說沒聽見!

“剛才你聽見什麼聲音沒有,有點難受,這會兒又沒了。”我忽然開口對司機說。

“你醒啦?好像是有,你不說我還以為是錯覺,說不上來是什麼聲音,現在倒的確是沒了。怪事。”

我也問過陳愛玲有沒有聽見這種讓人不舒服的噪音,當時她離我的距離不會比司機更遠,環境更是比現在安靜,但是她回答我沒有。

但是陳愛玲是廠商代表,怎麼會和她攪到一起?

噢。

陳愛玲是廠商代表,鍾儀是廣告公司策劃,範思聰是廣告公司攝像,邀請我參加一個重走絲綢之路的商業活動——這一切都是她告訴我的,我並沒有核實過。沒人會在這種事情上核實的,我之前接過十幾次類似的商業活動,從未想著去核實。

袁野呢?也許是,也許不是。就像這個司機,如果我不問起,他也不會說出來,以為是自己的錯覺。

原來幕後黑手不是一個人,也不是兩個人,而是這個團的所有人。這確實是我之前沒有想到的。

我接下來想清楚的,是她不是她。

複仇這種事情,向來隻合適單槍匹馬的做,因為仇是一個人的仇,別人既體會不到切膚之痛,多半還有不方便透露出去的隱情。如果鍾儀就是當年的她,那麼陳愛玲和範思聰為什麼要幫她,正常人哪有鐵了心親身涉險去找犯罪分子麻煩的,告訴警察不就行了。

下午地窖中所發生的,恰能為此佐證。

當時我已有所覺,隻是沒有深想下去。那個裝神弄鬼的家夥先假扮了小女孩的鬼魂,這當然是為了嚇唬我,好讓我失魂落魄,但細想卻是多此一舉,反而產生了邏輯上的矛盾——接下來“顯靈”的是她,她當然和小女孩扯不上半點關係,那麼為啥會一起顯靈呢,顯靈這麼嚴肅的事情,應該從一而終的吧。這麼一想,小女孩的顯靈就顯得生硬了,且全無必要,因為如果要嚇我,那麼單一個她就足夠了。

布局的人怎麼會犯這樣明顯的邏輯錯誤?答案隻有一個,就是她其實不得以。她隻能用小女孩來嚇我,因為她不知道,當年到底發生過什麼事情。

她不是她。

鍾儀就是鍾儀,也許她不叫這個名字,但她並不是她。她有著陌生的五官、陌生的身體、陌生的氣味,不是她去做了完美的整形,隻因她們根本不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