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巾往手上一纏,取了合金索,推開虛掩的屋門。
養路人小屋從外觀到內部格局都是統一的,隻是各家陳設不同。不同的桌子不同的椅子,如今在夜色裏都歸作了一灘灘陰影。
我在陰影之間遊過,無聲無息。
臥室的門敞開著。
我走進去,走到床邊,彎下腰看著範思聰。
外麵的月光從沒拉滿的窗簾邊照進來,落在他屁股上。我的眼睛已經適應了屋中微弱的光亮,足以分辨他的模樣。
他是趴著睡的,心懷不安的人,往往會選擇趴著睡,胸口貼著床,感覺踏實。
他的頭歪向一邊,嘴唇微張,無鼾。
我將手按在他的枕邊,稍稍下壓,讓他的脖子和床墊之間有些空隙,然後把合金索從他脖子下伸過去。他的眼皮似乎動了,看起來睡得很淺。但已來不及,我雙手抓著合金索用力一絞,同時膝蓋頂住他後心,壓上全身的重量。
他自然就醒了。喉嚨裏發出魚吐氣泡般的輕微聲響,腰拚命地扭,腿死力地蹬,都沒用。他用手去抓脖子上的合金索,但這索比一般繩子細,一勒之下完全陷入到皮膚裏,他抓都抓不牢,更別提掰開了。他在脖子上瞎撓了一陣,知道不成,又反手想推開我,但被我膝蓋頂著,翻不過身,手勢不順使不上力氣,實際上這時他也已經漸漸沒力,充其量隻算是拍打了我幾下。
我在心裏數著數。一百零七,一百零八,他的反抗弱下來,二百七十三,二百七十四,基本不動了,三百九十九,四百,我認為他已經死了。我想湊個整數數到一千,但後來太無聊,在六百三十的時候鬆了手。
自始至終,範思聰都沒能看見是誰殺了他。但我想傳說中的死前瞬間,即很多人感覺飄起來或看見天國的時候,也就是他尿失禁的時候,肯定會明白是死在了我手上吧。
尿量不多,但足以把床單弄濕了,謝天謝地屎沒出來。
我把他弄下床,床單拿到後院去洗。我從深井裏打了桶水,找到塊洗衣皂,把床單搓掉,擰幹,晾起來。最後我在屋裏的桌子上壓了張一百元,房錢鍾儀已經付給安排住宿的旅店老板了,這樣額外再給點,明天主人回來應該就不會介意了。沙漠裏幹燥又風大,到明天下午床單就幹了,不耽誤睡覺。
我把兩個死人的行李全收拾好,扔上車子,再把範思聰的屍體拖出來扔進後備箱。
我走去袁野屍體處,把他繼續往沙漠深處拖了百多米,拔出刀子,幫他翻身,讓血滲進沙中。
他手裏還死死抓著手機,我掰開他的手指,取出手機。有一條未讀短信,走回去的時候我點開看了。
不許睡著,快醒過來和我說話!
我把手機往副駕一扔,發動了車子,往陳愛玲住的小屋開去。
今天晚上很忙。
那麼多年來,我一直準備著有一天自己的殺人往事被暴露出來,由一個聰明的警探,或者一個看我不順眼的閑人,甚至一個活轉過來的死者(我指的當然是她,我總是奇怪地疑心她是否還活著)。我有時還挺期待這一幕的拉開,尤其在我親手洗完一堆手套,把她們密密麻麻晾在陽台上的時候,風把一根根手指頭吹的此起彼伏,撩撥得我心裏熱烘烘地躁動。
沒人能看出來,我已經在小說中進行預演了。而下一部小說裏,我本打算試著讓謀殺者活到最後。
為此,我包裏一直隨身備著些用具,以增加我的反應能力。
但生活永遠不會給你準備時間,也不會用你以為的方式到來,先前在桑塔納轎車裏把事情想清楚的時候,我真的有點懵。但事已至此,我必須做出決定。
這並不算是個艱難的決定,我很快就知道該調頭回來。如果有一個人知道我殺過兩個人,那我隻要把殺過的人數加一,知情人減一就行了。如果不止一個人知情,那我就隻好試試做數字大些的加減法。先殺固定不動並且缺乏警惕的,至於鍾儀,我已經有了應付的手段,不過那得是我順利完成第一步之後的事。現在看來,進行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