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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書》亡哉?蓋官禮製密,而後記注有成法;記注有成法,而後撰述可以無定

名。以謂纖悉委備,有司具有成書,而吾特舉其重且大者,筆而著之,以示帝王

經世之大略;而典、謨、訓、誥、貢、範、官、刑之屬,詳略去取,惟意所命,

不必著為一定之例焉,斯《尚書》之所以經世也。至官禮廢,而記注不足備其全;

《春秋》比事以屬辭,而左氏不能不取百司之掌故,與夫百國之寶書,以備其事

之始末,其勢有然也。馬、班以下,演左氏而益暢其支焉。所謂記注無成法,而

撰述不能不有定名也。故曰:王者跡息而《詩》亡,見《春秋》之用;《周官》

法廢而《書》亡,見《春秋》之體也。

《記》曰:“左史記言,右史記動。”其職不見於《周官》,其書不傳於後

世,殆禮家之愆文歟?後儒不察,而以《尚書》分屬記言,《春秋》分屬記事,

則失之甚也。夫《春秋》不能舍傳而空存其事目,則左氏所記之言,不啻千萬矣。

《尚書》典謨之篇,記事而言亦具焉;訓誥之篇,記言而事亦見焉。古人事見於

言,言以為事,未嚐分事言為二物也。劉知幾以二典、貢、範諸篇之錯出,轉譏

《尚書》義例之不純,毋乃因後世之空言,而疑古人之實事乎!《記》曰:“疏

通知遠,《書》教也。”豈曰記言之謂哉?

六藝並立,《樂》亡而入於《詩》、《禮》,《書》亡而入於《春秋》,皆

天時人事,不知其然而然也。《春秋》之事,則齊桓、晉文,而宰孔之命齊侯,

王子虎之命晉侯,皆訓誥之文也,而左氏附傳以翼經;夫子不與《文侯之命》同

著於篇,則《書》入《春秋》之明證也。馬遷紹法《春秋》,而刪潤典謨,以入

紀傳;班固承遷有作,而《禹貢》取冠《地理》,《洪範》特誌《五行》,而

《書》與《春秋》不得不合為一矣。後儒不察,又謂紀傳法《尚書》,而編年法

《春秋》,是與左言右事之強分流別,又何以異哉?

○書教中

《書》無定體,故易失其傳;亦惟《書》無定體,故之者眾。周末文勝,

官禮失其職守,而百家之學,多爭於三皇五帝之書矣。藝植於神農,兵法醫

經於黃帝,好事之徒,傳為《三墳》之逸書而《五典》之別傳矣。不知書固出

於依,旨亦不盡無所師承,官禮政舉而人存,世氏師傳之掌故耳。惟“三”

“五”之留遺,多存於《周官》之職守,則外史所掌之書,必其籍之別具,亦如

六典各存其副之製也。左氏之所謂《三墳》、《五典》,或其概而名之,或又別

為一說,未可知也。必欲確指如何為三皇之墳,如何為五帝之典,則鑿矣。

《逸周書》七十一篇,多官禮之別記與《春秋》之外篇,殆治《尚書》者雜

取以備經書之旁證耳。劉、班以謂孔子所論百篇之餘,則似逸篇,初與典、謨、

訓、誥,同為一書,而孔子為之刪彼存此耳。毋論其書文氣不類,醇駁互見,即

如《職方》、《時訓》諸解,明用經記之文,《太子晉解》,明取春秋時事,其

為外篇別記,不待繁言而決矣。而其中實有典言寶訓,識為先王誓誥之遺者,亦

未必非百篇之逸旨,而不可遽為刪略之餘也。夫子曰:“信而好古。”先王典誥,

衰周猶有存者,而夫子刪之,豈得為好古哉?惟《書》無定體,故《春秋》官禮

之別記外篇,皆得從而附合之,亦可明《書》教之流別矣。

《書》無定體,故附之者雜。後人妄擬《書》以定體,故守之也拘。古人無

空言,安有記言之專書哉?漢儒誤信《玉藻》記文,而以《尚書》為記言之專書

焉。於是後人削趾以適屨,轉取事文之合者,削其事而輯錄其文,以為《尚書》

之續焉;若孔氏《漢、魏尚書》、王氏《續書》之類皆是也。無其實,而但貌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