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段(1 / 2)

夫智以藏往,神以知來,記注欲往

事之不忘,撰述欲來者之興起,故記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來擬神也。藏往欲其

賅備無遺,故體有一定,而其德為方;知來欲其決擇去取,故例不拘常,而其德

為圓。《周官》三百六十,天人官曲之故可謂無不備矣。然諸史皆掌記注,而未

嚐有撰述之官;(祝史命告,未嚐非撰述,然無撰史之人。如《尚書》誓誥,自

出史職,至於帝典諸篇,並無應撰之官。)則傳世行遠之業,不可拘於職司,必

待其人而後行;非聖哲神明,深知二帝三王精微之極致,不足以與此。此《尚書》

之所以無定法也。

《尚書》、《春秋》,皆聖人之典也。《尚書》無定法,而《春秋》有成例。

故《書》之支裔,折入《春秋》,而《書》無嗣音。有成例者易循,而無定法者

難繼,此人之所知也。然圓神方智,自有載籍以還,二者不偏廢也。不能究六藝

之深耳,未有不得其遺意者也。史氏繼《春秋》而有作,莫如馬、班,馬則近於

圓而神,班則近於方以智也。

《尚書》一變而為左氏之《春秋》,《尚書》無成法而左氏有定例,以緯經

也。左氏一變而為史遷之紀傳,左氏依年月而遷書分類例,以搜逸也。遷書一變

而為班氏之斷代,遷書通變化,而班氏守繩墨,以示包括也。就形貌而言,遷書

遠異左氏,而班史近同遷書,蓋左氏體直,自為編年之祖,而馬、班曲備,皆為

紀傳之祖也。推精微而言,則遷書之去左氏也近,而班史之去遷書也遠;蓋遷書

體圓用神,多得《尚書》之遺;班氏體方用智,多得官禮之意也。

遷書紀、表、書、傳,本左氏而略示區分,不甚拘拘於題目也。《伯夷列傳》,

乃七十篇之序例,非專為伯夷傳也。《屈賈列傳》所以惡絳、灌之讒,其敘屈之

文,非為屈氏表忠,乃吊賈之賦也。《倉公》錄其醫案,《貨殖》兼書物產,

《龜策》但言卜筮,亦有因事命篇之意,初不沾沾為一人具始末也。《張耳陳餘》,

因此可以見彼耳。《孟子荀卿》,總括遊士著書耳。名姓標題,往往不拘義例,

僅取名篇,譬如《關雎》、《鹿鳴》,所指乃在嘉賓淑女,而或且譏其位置不倫,

(如孟子與三鄒子。)或又摘其重複失檢,(如子貢已在《弟子傳》,又見於

《貨殖》。)不知古人著書之旨,而轉以後世拘守之成法,反訾古人之變通,亦

知遷書體圓而用神,猶有《尚書》之遺者乎!

遷《史》不可為定法,固《書》因遷之體,而為一成之義例,遂為後世不祧

之宗焉。三代以下,史才不世出,而謹守繩墨,待其人而後行,勢之不得不然也。

然而固《書》本撰述而非記注,則於近方近智之中,仍有圓且神者,以為之裁製,

是以能成家,而可以傳世行遠也。後史失班史之意,而以紀表誌傳,同於科舉之

程式,官府之簿書,則於記注撰述,兩無所似,而古人著書之宗旨,不可複言矣。

史不成家,而事文皆晦,而猶拘守成法,以謂其書固祖馬而宗班也,而史學之失

傳也久矣!

曆法久則必差,推步後而愈密,前人所以論司天也。而史學亦複類此。《尚

書》變而為《春秋》,則因事命篇,不為常例者,得從比事屬辭為稍密矣。《左》、

《國》變而為紀傳,則年經事緯,不能旁通者,得從類別區分為益密矣。紀傳行

之千有餘年,學者相承,殆如夏葛冬裘,渴飲饑食,無更易矣。然無別識心裁,

可以傳世行遠之具;而斤斤如守科舉之程式,不敢稍變;如治胥吏之簿書,繁不

可刪。以雲方智,則冗複疏舛,難為典據;以雲圓神,則蕪濫浩瀚,不可誦識。

蓋族史但知求全於紀表誌傳之成規,而書為體例所拘,但欲方圓求備,不知紀傳

原本《春秋》,《春秋》原合《尚書》之初意也。《易》曰:“窮則變,變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