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廩、增、附、例十等,分別則不可知矣。通顯貴官,則諡率恭文懿敏;文人學子,

號多峰岩溪泉。諡則稱公,號則先生處士,或如上壽祝辭,或似薦亡告牒,其體

不知從何而來。項籍曰:“書足以記姓名。”今讀其書,見其事,而不知其人何

名,豈可為史家書事法歟?

又如雙名止稱一字,古人已久摘其非。如杜台柳稱卿,則語不完,而荀卿、

虞卿,皆可通用。安重榮稱榮,則語不完,而桓榮、寇榮,皆可通用。至去疾稱

疾,無忌稱忌,不害稱害,且與命名之意相反,豈尚得謂其人歟?婦女有名者稱

名,無名者稱姓。《左》、《史》以來,未有改者。今誌家乃去姓而稱氏,甚至

稱為該氏,則於義為不通,而於文亦鄙塞也。今世為節烈婦女撰文,往往不稱姓

氏,而即以節婦烈女稱之,尤害理也。婦人守節,比於男子抒忠;使為逢、比諸

公撰傳,不稱逢、比之名,而稱忠臣雲雲,有是理乎?經生之為時藝,首用二語

破題。破題例不書名,先師則稱聖人,弟子則稱賢者,顏、曾、孟子則稱大賢;

蓋仿律賦發端,先虛後實,試帖之製度然爾。今用其法以稱節孝,真所謂習焉不

察者也。

柳子曰:“參之太史以著其潔。”未有不潔而可以言史文者。文如何而為潔,

選辭欲其純而不雜也。古人讀《易》如無《書》,不雜之謂也。同為經典,同為 =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聖人之言,倘以龍血鬼車之象,而參粵若稽古之文;取熊蛇魚之夢,而係春王

正月之次;則聖人之業荒,而六經之文且不潔矣。今為節婦著傳,不敘節婦行事,

往往稱為矢誌柏舟,文指不可得而解也。夫柏舟者,以柏木為舟耳。詩人以起

興,非柏舟遂為貞節之實事也。《關雎》可以興淑女,而雎鳩不可遂指為淑女;

《鹿鳴》可以興嘉賓,而鳴鹿豈可遂指為嘉賓?理甚曉然。奈何紀事之文,雜入

詩賦藻飾之綺語?夫子曰:“必也正名乎。”文字則名言之萃著也。“名不正則

言不順”,而事理於焉不可得而明。是以書有體裁,而文有法度,君子之不得已

也。荀徇俗而無傷於理,不害於事,雖非古人所有,自可援隨時變通之義,今亦

不盡執矣。

○記與戴東原論修誌

乾隆三十八年癸巳夏,與戴東原相遇於寧波道署,馮君弼方官寧紹台兵備道

也。戴君經術淹貫,名久著於公卿間,而不解史學;聞餘言史事,輒盛氣淩之。

見餘《和州誌例》,乃曰:“此於體例,則甚古雅,然修誌不貴古雅。餘撰《汾

州》諸誌,皆從世俗,絕不異人,亦無一定義例,惟所便爾。夫誌以考地理,但

悉心於地理沿革,則誌事已竟。侈言文獻,豈所謂急務哉?”餘曰:“餘於體例,

求其是爾,非有心於求古雅也。然得其是者,未有不合於古雅者也。如雲但須從

俗,則世俗人皆可為之,又何須擇人而後與哉?方誌如古國史,本非地理專門。

如雲但重沿革,而文獻非其所急,則但作沿革考一篇足矣,何為集眾啟館,斂費

以數千金,卑辭厚幣,邀君遠赴,曠日持久,成書且累函哉?且古今沿革,非我

臆測所能為也。考沿革者,取資載籍。載籍具在,人人得而考之,雖我今日有失,

後人猶得而更正也。若夫一方文獻,及時不與搜羅,編次不得其法,去取或失其

宜,則他日將有放失難稽,湮沒無聞者矣。夫圖事之要,莫若取後人所不得而救

正者,加之意也。然則如餘所見,考古固宜詳慎;不得已而勢不兩全,無寧重文

獻而輕沿革耳。”戴他顧而語人曰:“沿革苟誤,是通部之書皆誤矣。名為此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