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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而議之過矣。然而其體自有輕重,不可守其類纂名目,以備一方文獻之全,甚

曉然也。”餘曰:“古之方誌,義例何如?”章君曰:“三代封建,與後代割據

之雄,大抵國自為製,其體固不侔矣。郡縣之世,則漢人所為《汝南先賢》、

《襄陽耆舊》、《關東風俗》諸傳說,固已偏而不備,且流傳亦非其本書矣。今

可見者,宋誌十有餘家,雖不能無得失,而當時圖經纂類名目未盛,則史氏家法

猶存。未若今之直以纂類子目,取為全誌,儼如天經地義之不可易也。”餘曰:

“宋誌十有餘家,得失安在?”章君曰:“範氏之《吳郡誌》,羅氏之《新安誌》,

其尤善也。《羅誌》蕪而不精,《範誌》短而不詳,其所蔽也。《羅誌》意存著

述,《範誌》筆具翦裁,其所長也。後人得著述之意者鮮矣。知翦裁者,其文削

而不腴,其事鬱而不暢,其所識解,不出文人習氣,而不可通於史氏宏裁;若康

氏《武功》之誌,韓氏《朝邑》之誌,其顯者也。何為文人習氣?蓋仿韓退之

《畫記》而敘山川物產,不知八書十誌之體,不可廢也。仿柳子厚《先友記》而

誌人物,不知七十列傳之例,不可忘也。然此猶文人徇名之弊也。等而下者,更

無論矣。”

餘曰:“如君所言,修誌如何而後可?”章君曰:“誌者,誌也。其事其文

之外,必有義焉,史家著作之微旨也。一方掌故,何取一人著作?然不於著作,

則不能以傳世而行遠也。文案簿籍,非不詳明,特難乎其久也。是以貴專家焉。

專家之旨,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可以言傳也。其可以言傳者,則規矩法度, ⊥思⊥兔⊥在⊥線⊥閱⊥讀⊥

必明全史之通裁也。”“明全史之通裁當奈何?”曰:“知方誌非地理專書,則

山川都裏坊表名勝,皆當彙入地理,而不可分占篇目,失賓主之義也。知方誌為

國史取裁,則人物當詳於史傳,而不可節錄大略;藝文當詳載書目,而不可類選

詩文也。知方誌為史部要刪,則胥吏案牘,文士綺言,皆無所用,而體裁當規史

法也。此則其可言者也。夫家有譜,州縣有誌,國有史,其義一也。然家譜有徵,

則縣誌取焉。縣誌有徵,則國史取焉。今修一代之史,蓋有取於家譜者矣。未聞

取於縣誌。則荒略無稽,薦紳先生所難言也。然其故,實始於誤仿圖經纂類之名

目,此則不可不明辨也。”

噫!章君之言,餘未之能盡也。然於誌事,實不敢掉以輕心焉。二圖包括地

理,不敢流連名勝,侈景物也。七誌分別綱目,不敢以附麗失倫,致散渙也。二

表辨析經緯,不敢以花名卯簿,致蕪穢也。五傳詳具事實,不敢節略文飾,失徵

信也。鄉薦紳不餘河漢,勤勤討論,勒為斯誌,庶幾一方之掌故,不致如章君之

所謂誤於地理之偏焉耳。若求其誌,而欲附於著作專家,則餘謝不敏矣。

○為畢秋帆製府撰常德府誌序

常德為古名郡,左包洞庭,右控五溪,戰國楚黔中地,秦楚爭衡,必得黔中

以為橐鑰;所謂旁攝溪蠻,南通嶺嶠,從此利盡南海者也。後漢嚐移荊州治此,

蓋外控諸蠻,則州部之內,千裏晏然。隋唐以來,益為全楚關鍵。五季馬氏既並

朗州,而後屹然雄視,諸鎮莫敢與抗矣。蓋北屏荊渚,南臨長沙,遠作滇、黔門

戶,實為控要之區,不其然歟?我朝奕世承平,蠻夷率服,大湖南北,皆為腹地。

康熙二十二年,滿州將軍駐防荊州,遂移提督軍門,彈壓常德。後雖分湖南北為

兩部院,而營製聯絡兩部,呼吸相通,故節製之任,仍統於一。

餘承乏兩湖,嚐按部常德,覽其山川形勢,慨想秦漢通道以來,治亂機緘,

割製利弊,與夫居安思治,化俗宜民之道,爰進守土長吏,講求而切磋究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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