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誌》之疵病雖少,而程濟從建文事,濫采野史,不考事實,一謬也。並選舉於
人物,而舉人進士不載科年,二謬也。書其父事,稱韓家君名,至今人不知其父
何名。列女有韓太宜人張氏,自係邦靖尊屬;但使人至今不知為何人之妻,何人
之母。古人臨文不諱。或謂司馬遷諱其父談為同;然《滑稽傳》有談言微中,不
諱談字,恐諱名之說未確。就使諱之,而自敘家世,必實著其父名,所以使後人
有所考也。今邦靖諱其父,而使人不知為誰;稱其尊屬為太宜人,而使人不知為
誰之妻母;則是沒其先人行事,欲求加人而反損矣。三謬也。
至於篇卷之名,古人以竹簡為篇;簡策不勝,則別自為編,識以甲乙,便稽
核耳。後人以繒帛成卷,較竹簡所載為多,故以篇為文之起訖,而卷則概以軸之
所勝為量;篇有義理,而卷無義理故也。近代則紙冊寫書,較之卷軸,可增倍蓰,
題名為卷,不過存古名耳。如累紙不須別自為冊,則分篇者,毋庸更分卷數,為
其本自無義理也。今《武功》、《朝邑》二誌,其意嫌如俗纂之分門類,而括題
俱以篇名,可謂得古人之似矣。《武功》用紙六十餘番,一冊足用,而必分七篇
以為三卷,於義已無所取。《朝邑》用紙僅十餘番,不足一冊之用,而亦分七篇
以為二卷,則何說也?或曰:此乃末節,非關文義,何為屑屑較之?不知二家方
以作者自命,此等篇題名目,猶且不達古人之意,則其一筆一削,希風前哲,不 ㊣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自度德量力,概可知矣。
○書吳郡誌後
範成大《吳郡誌》五十卷,分篇三十有九:曰沿革,曰分封,曰戶口稅租,
曰土貢,曰風俗,曰城郭,曰學校,曰營寨,曰官宇,曰倉庫,而場務附焉,曰
坊市,曰古跡,曰封爵,曰牧守,曰題名,曰官吏,曰祠廟,曰園亭,曰山,曰
虎邱,曰橋梁,曰川,曰水利,曰人物,而列女附焉,曰進士題名,曰土物,曰
宮觀,曰府郭寺,曰郊外寺,曰縣記,曰塚墓,曰仙事,曰浮屠,曰方技,曰奇
事,曰異聞,曰考證,曰雜詠,曰雜誌。篇首有紹定二年,汴人趙汝談序。言
“石湖誌成,守具木欲刻。時有求附某事於籍而弗得者,嘩曰:‘是書非石湖筆
也。’守莫敢刻,遂藏學宮。紹定初元,廣德李侯壽朋以尚書郎出守。其先度支
公嘉言,石湖客也。謁學問故,驚曰:‘是書猶未刊耶?’他日拜石湖祠,從其
家求遺書,校學本無少異。而書止紹熙三年,其後大建置,如百萬倉、嘉定新邑、
許浦水軍、顧逕移屯等類皆未載。於是會校官汪泰亨,與文學士雜議,用褚少孫
例,增所闕遺,訂其誤偽,而不自別為續焉。”又曰:“石湖在時,與郡士龔頤、
滕成、周南厚三人數谘焉,而龔薦所聞於公尤多,異論由是作。益公碑公墓,載
所為書,篇目可考”雲雲。其為人所推重如此。今學者論宋人方誌,亦推羅氏
《新安誌》與範氏《吳郡誌》為稱首,無異辭矣。
餘諦審之,文筆亦自清簡;後世方誌庸猥之習,彼時未開,編次亦爾雅潔。
又其體製詳郡而略縣,自沿革、城池、職官題名之屬,皆有郡而無縣。縣記二卷,
則但記官署,間及署中亭台,或取題石記文而無其名姓,體參差不一律。此則當
日誌例,與近日府誌之合州縣誌而成者,迥不相同。餘別有專篇討論其事,此固
可無論也。第他事詳郡略縣,稱其體例可也;沿革有郡無縣,則眉目不分矣。宜
其以平江路府,冒吳郡之舊稱,冠全誌而不知其謬也。且沿革敘入宋代,則雲
“開寶元年,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