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二次革命
事情鬧到這個分上,革命黨已被逼進了死角,麵前隻有兩條路,要麼繳械投降,從此退出曆史舞台,要麼背水一戰,置之死地而後生。孫中山與黃興等革命領導人經過反複協商,最後終於達成共識——打!
第一節善後大借款
打還是不打,這是一個問題
宋教仁被殺,袁世凱自然是最大的獲益者。宋案雖還沒有定論,但大受打擊的國民黨反應激烈,矛頭直指袁世凱,認為“殺一宋遁初者,非殺人也,乃打擊平民政治,伸張專製政治也”、“所謂絕大之凶犯即某氏(指袁世凱)是也……使某氏而仍為正式總統也,吾恐死者不止遁初一人,四萬萬同胞之生命財產將悉為所斷送”。黃興在給宋教仁的挽聯中更是直言道:“前年殺吳祿貞,去年殺張振武,今年又殺宋教仁;你說是應桂馨,他說是洪述祖,我說確是袁世凱。”
案發時,孫中山正在日本,得到消息後立刻趕回上海。他顯得十分憤怒,也認定袁世凱就是幕後元凶,回到上海的當晚就去了黃興寓所會商對策。他憤憤地說:“袁世凱之出此,天性惡戾,反複無常,固其一端……有了鏟除南方黨人勢力之計劃,推倒民治,恢複帝製之野心,狙殺遁初隻不過是他的陰謀的第一步……看起來,我們南方革命黨人非用武力倒袁不可了。”孫中山的“武力倒袁”主張一經提出,立刻得到了一部分國民黨員的支持,認為應該盡快出兵討袁。
但黃興認為還是要以法律鬥爭為主要討袁對策,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法律鬥爭更有利。其實黃興真正擔心的是,南京裁軍後國民黨的軍隊幾至於無,這樣的情況下去找袁世凱火拚,無異於以卵擊石,在這樣的情況下發難,“必致大局糜爛”。黃興是見識過北洋軍的厲害的,他考慮得很現實,因此也得到了很大一部分國民黨員的支持。
孫中山則不以為然,認為對翻雲覆雨的“大盜逆賊”袁世凱來說,法律製裁是動不了他一根汗毛的,應該趁著人心激昂,立即組織軍隊討伐,否則時機一縱,後悔莫及。見孫中山堅持己見,黃興又提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建議采取暗殺手段。孫中山從不屑於暗殺這種不光明的手段,當即又否定了。
兩人各持己見,相持不下,於是他們決定征求地方實力派的意見。在上海召開的革命黨人第一次秘密軍事會議上,安徽都督柏文蔚、江西都督李烈鈞都表示讚成主戰;但通電征求廣東胡漢民、湖南譚延闓的意見時,又都主張法律解決,雙方意見依然不能達成一致。
於是,孫中山又提出了一個新辦法,就是再次東渡,爭取日本的支持。但是孫中山或許忘了,南北議和之時,他在歐美、日本兜了一圈,結果一分錢都沒有撈到。即使是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列強們依然看好袁世凱而不肯將寶押在革命黨身上,更何況如今的臨時大總統是袁世凱呢?這個提議自然遭到了黃興等人的反對,最後不了了之。
雙方爭執不下,使得國民黨內出現了兩派意見,以孫中山為首的激進派主張武力解決,而以黃興為首的穩健派多主張法律解決。新當選的國會議員也多主張法律解決。而在國民黨實際控製的南方各省中,也是分歧多多。江蘇都督程德全和福建都督孫道仁本來是舊官僚,首先在政治態度上就曖昧不定;廣東都督胡漢民正忙著與陳炯明內部爭權,無暇他顧,自然都主張法律解決;湖南都督譚延闓是立憲派,也不讚成采取武力手段;隻有安徽都督柏文蔚、江西都督李烈鈞主戰,但是實力很有限,很難單獨行事。
考慮到內部意見不統一,加上第一屆國會召開在即,孫中山隻好“從緩發動”,除了祭出“法律解決”,別無高招。但是法律解決的效果又怎麼樣呢?在審訊的前一天,凶手武士英突然暴斃於獄中。主使者洪述祖躲到了青島德租界,無法引渡到滬受審。嫌疑人趙秉鈞更是以一個“舊病複發”的借口,三兩下就打發了上海地檢廳。到1913年5月底開庭審理宋案時,一幹被告就隻來了個應桂馨,審理法官還被被告律師以未獲受命、不合規定為由,倒打一耙,結果案子未開審就被擱置了。宋案成了“公判不成,律師抗告,法庭冰閣,政府抵製,不但事實不進行,連新聞都沒有”,其狀何其可憐,黃興們的法律解決被證明也不過是理想主義罷了。
就這樣,在是否起兵討袁的問題上,國民黨內部分成的兩派一時間陷入了僵持狀態,決策遲遲不能推進,這為日後對抗袁世凱時埋下了隱患,造成了二次革命爆發時的被動。
又是錢惹的禍
國民黨內部舉棋不定,爭得不亦樂乎,袁世凱也沒有閑著,他正在抓緊處理善後大借款的問題。袁世凱深知,自己與革命黨之間的妥協不過是暫時的,雙方基本立場不同,矛盾不可能根本化解,開打隻是遲早的事。他和孫中山不同,孫中山是理想至上,還沉浸在民國告成、實業建設、國會內閣之類的幻想中,但袁世凱浸染官場權謀數十載,他已料到攤牌的時刻即將來臨,因此他要盡快籌到足夠的錢來打仗,畢竟沒錢是萬萬不能的,南北屢屢妥協,吃的就是沒錢的虧。
這個善後大借款的談判可謂一波三折。銀行團提供借款是為了利益,但其後台——各國政府卻是出於政治利益,所以在同意提供借款的同時,提出了十分苛刻的條件,企圖假“借款”而實行對華支配政策。因此中外雙方的談判多次中斷,經唐、陸兩屆內閣都沒能處理好。直到1913年4月,袁世凱急著拿到錢來對革命黨采取武力行動,基本答應了銀行團的要求,善後大借款才最終告成。
4月16日晚,雙方代表聚集在北京彙豐銀行大樓裏進行最後的談判。中方的國務總理趙秉鈞、財政總長周學熙、外交總長陸征祥與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代表展開了激烈的唇槍舌戰,一直談判到次日淩晨才最終敲定各項具體條款,正式簽訂《善後借款合同》。
根據借款合同,善後大借款總額為2500萬英鎊,債券84折出售,中方實得2100萬英鎊。再除去償還到期外債、辛亥革命中外人損失賠款等,中方實際可用的款項不過1000多萬英鎊。款項的償還期限為47年,年息5厘,到期需要償還的本息竟高達6789萬英鎊。這些帶著文明帽的所謂紳士,一旦露出真麵目,竟比吸血鬼還令人可怕。
更過分的是,借款協議中還附加了很多苛刻條件,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規定要用鹽稅作擔保。這樣一來,列強通過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和次年的《五口通商章程》控製了中國的重要稅種——關稅之後,又控製了另一重要稅種——鹽稅。同時,列強還對借款用途享有各種監督權、審核權等等,指定了裁遣軍隊、整頓鹽務、政府行政費用等用款數,其中軍費支出從行政費用中支取,實際隻有180萬英鎊左右,對準備武力鎮壓革命的袁世凱而言,其實隻是杯水車薪,不過多了一分底氣而已。但是為此,中國卻付出了有損國家主權的沉重代價。
善後大借款簽署的消息傳出後,立刻掀起了軒然大波。宋案之後,南北政局多變,衝突一觸即發,在這個敏感時期,革命黨對大借款尤為警惕和強烈反對。黃興、孫中山相繼發表通電表示反對,安徽都督柏文蔚、江西都督李烈鈞、廣東都督胡漢民、湖南都督譚延闓也聯名發表通電反對大借款。因為此次大借款並未提請國會討論,違反了《臨時約法》的規定,國民黨同時發動了國會進行抗爭。
中國有史以來的第一次國會在1913年4月8日召開,其時國民黨還沉浸在以國會限製袁世凱權力的迷夢之中,因此在會上與共和黨、統一黨、民主黨三黨鬥得不亦樂乎。這頭一場較量就是競逐正副議長,雙方議員經過多次預備會議,一直鬧騰了半個月,才在4月25日同時舉行的兩院第一次正式會議上選出正副議長。
其中參議院采用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結果國民黨參議員張繼、王正廷分別當選正副議長。眾議院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經過一輪激烈的競逐之後,民主黨的湯化龍當選正議長,共和黨的陳國祥當選副議長。總的來說,雙方在國會議長競逐中半斤八兩,但國民黨在國會中依然占著優勢,這迫使袁世凱隨後不得不謀求共和黨、統一黨、民主黨三黨聯合,組成一大黨進步黨,以與國民黨抗衡。
國會成立後,善後大借款問題被提上了國會議事日程。對於袁世凱繞過國會私自簽署善後大借款,參議院國民黨籍的張繼、王正廷當即以正、副議長的名義通電全國,譴責袁世凱政府違法借款的行徑,表示:“政府如此專橫,前之參議院既屢被摧殘,今之國會又遭其蹂躪,不有國會,何言共和,繼等惟有抵死力爭,誓不承認。”隨後,眾議院也否決了這項借款。與此同時,革命黨還發動輿論界,對袁世凱違法借款進行口誅筆伐,大有興師問罪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