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到群眾中去(1 / 3)

第五章 到群眾中去

看燈的事是呂芳提出來的,呂芳說,怎麼也得去看看,不去這個年就不算過完。呂芳是那種動輒就眼睛潮濕的女人,四十多歲了高興起來還總喜歡又拍手又跺腳的。呂芳年輕的時候陳建很喜歡她這樣子,到了這個年齡陳建就覺得有些可笑。陳建多次提起過他的不滿,呂芳卻有自己的理由,她說,我是由心而發,由心而發就沒有錯。陳建說,那你的心就有問題了。呂芳說,都像你似的,對什麼都一副冷麵孔,這日子還過不過了?一說日子陳建就沒有話說了,日子是每個人都逃不過去的,日子還特別需要熱情來維持,呂芳這樣說的時候陳建總有一種被呂芳拖拽著往前走的感覺,因為與呂芳相比他的熱情顯然是遠遠不夠的。陳建很不舒服這種感覺,對生活他有自己的認識,且認定是絕對真理,但這真理他隻能存在肚子裏,無法跟呂芳提起,就像長時間收藏的一件寶貝,雖珍貴卻毫無用處,他的生活倒像是一直依附在呂芳創造的氛圍裏的。

呂芳問兒子陳曉華,你去不去?陳曉華說,去,跟我們同學去。呂芳說,就不能跟你媽去一回?陳曉華說,有我爸呢,我怎麼能攪擾你們。呂芳說,你爸才不會去,你爸幾時去過人多的地方?這時,一直埋頭吃飯的陳建忽然抬起頭來,說,我去,今兒我要到群眾中去。呂芳先怔了一下,然後哈哈地笑起來,笑得幾乎都彎了腰。陳建和陳曉華都不笑,就使呂芳的笑有些傻,她隻好強止了笑問,你到群眾中幹什麼呢?陳建說,看燈啊。呂芳說,一個做燈的還有心看燈麼?陳建說,正因為做燈才要去看燈。呂芳說,你呀,不跟我說清楚就別想去。陳建說,那就算了,不去了。陳曉華說,媽您這不是自作自受麼。

吃過晚飯,呂芳大衣、圍巾地武裝起來,不再提說清楚的事,陳建也便不再說不去的話,隨在呂芳身後出了家門。

燈市離他們的家大約有兩公裏的路程,燈市禁止車輛通行,又不知有沒有存車的去處,這兩公裏他們隻好徒步而行。

他們走出胡同走上大街的時候,發現街上已是有許多步行著的人了,街中心的出租車也一輛接了一輛,顯然都是奔了燈市去的。呂芳拉了陳建一把,說,快走快走。呂芳的聲音是興奮的,兩腿飛快地交替著,幾乎在小跑一般。陳建被呂芳拉得有些惱火,說,慌什麼,又不是趕電影。呂芳被陳建拖得也有些惱火,說,你走不走,不走我自個兒可走了。這樣兩人的手又很快分開了,呂芳的腳步已無法慢下來,顧自超越了一個人又一個人的,陳建則不慌不忙地跟在後麵,目光盯了呂芳的那塊紅頭巾,臉上浮出嘲諷的笑意。

呂芳在前麵走了一會兒,總不見陳建跟上來,就回頭去望,望見的卻都是陌生的麵孔。呂芳忍住心裏的慌又走了一陣,回頭再望,還是不見陳建,呂芳不由地想,莫非因為人多他又返回家了麼?呂芳是個人多就興奮的人,陳建則是個人多就煩躁的人,陳建從不陪呂芳逛商場,看電影也堅持要最後進場最先出場,以避免與更多的人為伍。呂芳望著身邊匆匆行走的人們,不得不停下了腳步,她想,他若真回了家,她也要把他從家裏拉出來。

這時,就見陳建忽然從地下冒出來一般站在了呂芳的麵前。陳建說,怎麼不走了?呂芳先是一喜,然後沉了臉說,以為你回家了呢。陳建說,回家還能不跟你說一聲。呂芳說,看不見我怎麼跟我說一聲。陳建說,我看得見你,是你看不見我。呂芳說,要走快些我怎麼會看不見你。陳建說,走快些幹什麼?呂芳說,你說幹什麼?陳建說,我不知道。呂芳說,跟你這樣的人過一輩子真是冤枉死了。陳建說,跟什麼樣的人不冤枉呢?呂芳一指從身邊走過的一對挎了胳膊的男女,看見沒有,隨便一個男人也不會在老婆後麵磨磨蹭蹭的。

兩人一邊鬥嘴一邊又開始往前走,有一刻幾個年輕人撞了呂芳一下,呂芳趁機挎住了陳建的胳膊。這樣的機會是很少的,呂芳掩飾似的說,有我在你回家是休想了。陳建卻偏偏說,我壓根就沒想回家,想做就做,不必掩飾。呂芳說,討厭,你真是討厭死了。呂芳的手卻沒有鬆開,她喜歡跟路上的其他男女一樣,享受一份元宵之夜的浪漫。

這樣地走了一段,陳建說,累不累呀?呂芳愈發挎緊了陳建,說,不累。陳建說,你不累我可累了。呂芳說,你要真累,我就找別的男人去了。陳建說,隨便你。呂芳賭氣地將手抽出來,甩下陳建一個人向前走去。陳建仍跟在後麵,不慌不忙的樣子。

總算走到禁止車輛通行的路口,離了燈市已是不遠了,呂芳又一次興奮起來,回頭看一看陳建,說,快走,快走呀。

路口圍了許多的人,人們身後排了成片的自行車,顯然是騎了自行車的人被攔截住了。呂芳和陳建慶幸著自己,擠進人群,試圖進入無車輛的街道。可是,人群前麵的一排警察攔住了他們,一個年輕得像個孩子似的警察說,不讓進了。呂芳說,我們沒車呀。警察說,沒車也不讓進了。呂芳著急道,為什麼?警察說,燈市的人太多了。說著這話時呂芳和陳建就見成群的人正從街裏往街外走,卻沒一個從街外往街裏走的人,看來燈市果真是隻許出不許進了。呂芳看著陳建,眼裏噙了淚花,要哭出來的樣子,說,都怪你,早來一步興許早進去了。陳建似乎也有些急,問那警察,能不能通融一下,放他們倆進去。警察堅決地說,不行。陳建隻好扯謊說,我們是城東區文化館的,夜裏有看守燈的任務,不能誤了我們執行任務啊。警察看看陳建,又看看呂芳,有證明嗎?陳建說有身份證。警察說身份證不行,身份證能證明什麼。說完就轉過臉看別的人,再也不理他們了。

兩人從人群裏擠出來,呂芳說陳建,這下你該滿意了吧?陳建說,我怎麼滿意,沒見我也在想辦法嗎?呂芳說,那也叫辦法,連個毛孩子都哄不過。陳建說,你呢,除了哭你又會做什麼?呂芳說,我跟你的區別正在這裏,一個……一個從不會哭的人。呂芳顯然找不到適當的話來評價陳建,隻有把語氣搞得狠狠的。陳建說,不是不會哭,是不想哭,身份證還不能證明什麼,眼淚那玩意兒又能證明什麼。呂芳的眼淚不由地又溢出來,她知道她說不過陳建,隻好不再理他,一個人往回家的路上走。

走出十幾米,經過一條窄窄的胡同,胡同裏黑洞洞的,隱約可見晃動著的人影。兩人都看了一眼,呂芳無意,陳建卻忽然地站住了,他對了前麵走著的呂芳,說,哎,還想不想去看燈?呂芳停也不停地說,想又怎麼樣。陳建說,想看就跟我來,不想看我自個兒可去了。呂芳回過頭來,看陳建認真地停在胡同口,便明白這胡同是可以通往燈市的了。陳建從小在這城市長大,對胡同是再熟悉不過了,當初談戀愛時陳建常常帶了她一條胡同一條胡同地穿,兩邊是林立的建築,前麵是說不清的去向。她喜歡那種感覺,就像跟隨一個無往而不勝的騎士穿越神秘的森林一般。可是陳建後來跟她說,一條胡同一條胡同地穿是因為他不知道帶她去哪裏,這城市可去的地方太多了,卻沒一樣是他想去的,去哪裏都讓他想起那些他熟悉和不熟悉的男男女女,他覺得他們都乏味透頂。對胡同他也沒有她那樣的感覺,說她是對胡同陌生的緣故,如果熟悉胡同就會覺得不過是一條通道而已。呂芳從跟陳建認識陳建就是冷靜的,但陳建喜歡呂芳的熱情,有一次陳建對呂芳說,沒有你,我的生活就更沒有意思了。呂芳將這句話牢牢地記在心裏,負了一種責任似的,多少年如一日地熱情著,無論陳建怎樣地令她不滿、傷心,她都癡心不改,堅持著自己。盡管現在連兒子都在嘲笑著他了,但她常常地想,沒有我這樣一個女人,你們就試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