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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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景色真美,高大、挺拔的竹子在風中婆娑著,偶爾灑落下來的鳥聲使這片竹林顯得格外地靜謐。湖裏的睡蓮也從淤泥中一簇一簇地鑽了出來,綠油油、圓橙橙的葉子靜靜地漂浮在水上,已有不少粉色的花骨朵含苞待放了。
我每天都會無數次地倚著涼台的窗口往外瞭望,看書乏了,寫作累了,或無所事事的時候,都會不自覺地走到這裏,把頭探出窗外,看院子裏的風景。一個粉嘟嘟、胖墩墩的小女孩在綠色的草坪上蹣跚學步,有兩隻小狗——一隻白的,一隻黃的,在旁邊蹦蹦跳跳地嬉戲、玩耍。小白狗淘氣得很,不時地甩著尾巴逗弄著小女孩,想與她玩遊戲。小女孩視而不見,她在學習走路,紮煞著兩隻鮮嫩的小胳膊在尋找著身體的平衡,認真而固執。她生命的苞蕾剛剛綻開。也許她的一生會開得很絢爛璀璨,也許會很普通平淡,但不管怎樣,總有一天,且是並不那麼遙遠的一天要與陽光、草地、親人、愛人揮手告別,好像一切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一樣。宛若一顆石子投到了河裏,泛起了幾點漣漪,之後又歸於永久地平靜。
每每想到這些,我的心就會驟然地一陣疼痛。這種疼痛不是來自於對死亡的恐懼,談論死亡是因為有足夠麵對死亡的勇氣,而是想到一個人在與世界告別之時,她有可能從來沒有真正地認識自己——那些炫目的光環刺傷了他的眼睛,那些世俗的熱鬧迷失了他的心竅。自己相伴自己一生,自己卻成為自己終生的陌路人,世界上有哪一出悲劇可以與這個悲劇相媲美?
這樣說不意味著我要在這部小說中探討人生悲劇。真的,當那天夜裏我從夢中突然驚醒,有些心血來潮而又異常堅定地決定要在紙上留下些文字的時候,絕無想到要去對諸如生命、命運等東西饒舌的。因為我知道——活到今天才算是真正知道,人的路程是分兩部分的,看得見的物理路程與看不見的心理路程,前一種路程是表演給別人看的,無論是榮華富貴還是窮困潦倒都是別人眼中的事;後一種路程是活給自己的,哪贏哪輸,冷暖自知,是無須別人來評說的。況且,在人的一生中,每個年齡段都有每個年齡段想做的事,到了我這個年齡已不願再去奢談一些虛無縹緲的事了。古人雲:五十知天命。所謂的“天命”也就是“命”是“天”給的,天給的命你接著就是了,不宜多作評論的。我願意在冥冥之中領受命運的安排——人不可以把自身的秘密都破譯光了,在“命”的麵前保持緘默是對“命”的最大尊重,喋喋不休隻能使“命”遠離“命”的真諦。
然而,當我在小說中回顧起自己和蘇紫這些年的曆史——國有國史,家有家史,個人有個人的曆史時,還是禁不住要磋歎一聲:生命、命運真是一個難解的謎……
有不少離過婚的女人都會染上一種疾病,這種疾病的名稱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婚姻恐懼症。記得當年我在上海一所大學讀博士的時候——對了,忘記告訴你了,我的“出走夢”成功了,按照計劃我終於成功地逃離了粉巷——所住的那棟博士樓裏就有一些離了婚的女博士。那時大家都異常地繁忙,有許許多多的書籍要看,有沒完沒了的文章要寫,每個人都繃得像是一台高速運轉的機器。
機器是沒有情感的,沒有悲傷的,盡管如此,在走廊中那些匆匆而過的背影中,她們的背影多多少少還是可以分辨出來的:她們往往神情憂鬱,心事重重;有的還敏感、多疑,你說話的聲音稍稍高點,她就像隻驚恐不安的小兔子,惶惑地盯著你,搞得你也跟著惴惴不安地像做錯了什麼。
襲米,我的老鄉,她也是從我的家鄉考到上海的,我們住在同一層樓,她的宿舍在北邊,我的宿舍在南邊,屬於門對門的鄰居。我曾勸她去找一下宿舍管理員,看可否調到南邊的房子裏來,北邊的屋子四季潮濕陰暗,一點陽光也進不來,住長了對身體不好。她卻不以為然,說要陽光幹什麼,最討厭陽光了,就喜歡北邊屋子那股潮濕、陰冷的感覺。襲米所學的專業怪怪的,在當時我就沒搞清楚過,現在依舊還是糊塗著,好像是與人體的營養有關的,反正她日夜都要呆在實驗室裏觀察小白鼠,采集下一些數據。所以我們雖為鄰居,平時也是見不到麵的,隻有在吃飯的時候才能偶爾在食堂裏打個照麵。可每次與我說不了兩句話,她就急吼吼地要走:不行啦、不行啦,沒時間了,我得趕快回實驗室裏去,沒人陪伴那些小白鼠又該吱吱地亂叫了。這些小家夥們可耐不住寂寞了,一隻比一隻的嗓門大,叫起來像是參加歌詠比賽,沒有一隻甘於落後。
不知是與小白鼠朝夕相處的緣故,還是由於她天天關在實驗室裏不見陽光的原因,襲米的臉色總是煞白的,沒有一絲的血色,宛如一張白寥寥的紙。她的鼻梁上架著一副大大的黑色寬邊眼鏡,眼鏡的造型有點奇特,眼角兩邊的鏡架是往上吊的,像兩個鋪展開來的蝴蝶翅膀。如果換個人,這麼誇張的眼鏡肯定會讓人覺得沉重、壓抑的。可戴在她的臉上,給人的卻是輕飄飄、空洞洞的感覺,怎麼看都像是玩偶臉上的道具。令人更覺驚詫的是襲米的鞋子。襲米一年四季總是穿那種美國大兵式的高腰鞋,軍綠色的,夏天三十七八度也不嫌把腳捂得難受。不看人,光看鞋子的話,你會覺得喜歡穿這樣鞋子的女孩子是很有英雄氣概的。然而這樣的鞋子一旦到了襲米的腳上,就變得像紙糊的,軟塌塌的,毫無豪邁氣息。
我觀察過襲米的走路,有天傍晚她提著兩個暖水瓶從水房往宿舍走,我在後麵悄悄地跟。她走路的節拍與正常人完全一樣,抬腿——落下,落下——抬腿,走得有條不紊,有模有樣的,可步子落到地下就飄忽不定了,每一腳都像是踩到了水上,完全沒了重量,就連拎在手裏的暖水瓶也輕飄飄的,像擺動在她身邊的兩個空殼。我覺得襲米太孤單了,是孤單讓她的身體失去了重量。一個人如果從來就是孤單的,也就不覺得孤單了;一個人曾經熱鬧過了,再讓她孤單的話,這種孤單便是致命的了。
我想應該有一個人來陪伴曾經熱鬧過的襲米,而不是總由她來陪伴著那些小白鼠。在食堂的飯桌上又一次與她不期而遇時,我說:襲米,以後的路還漫長著呢,沒有必要為一次的失蹄——老馬還有失蹄的時候呢——懲罰自己來負終身的勞役。
襲米的身體禁不住抖了一下,把已放到嘴裏的筷子又抽了出來,怔怔地盯著我,滿眼都是警惕,顯然她沒有想到我會突然說起這個話題。這也不能怪襲米沒有心理準備,以往我們從未談起過這些事,甚至連彼此結沒結婚都沒有問過。在日常的同學交往中,大家有時也會忙裏偷閑,湊在一起聊聊天的,但聊的多半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很少有人會把話題延伸到私人情感領域中去的。這好像是一條不成文的律法,紮根在每個人的心中。大家都這樣小心翼翼地回避這個話題,可能是由於年齡都比較大了,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地有一些深淺不一的情感經曆,就怕在無意中戳痛了別人,也傷了自己。
襲米離婚的事我還是從與她同一宿舍的米花師姐那裏得來的。米花師姐在小聲地告訴我這一消息時,還神情嚴肅地交待說,千萬不要去問襲米,她不喜歡說,更不喜歡別人問。她自己也是從另一位師姐的師姐那裏聽來的,從未敢向襲米求證過。按說我也是結了婚的人了,年齡比襲米又大出了一大截,是應該開導、開導她的。能住到一個宿舍裏,也算是一種緣分了,可很多次話都已到了嘴邊,又被襲米那警覺、防範、冷漠的眼神給堵了回去。米花師姐說到這裏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又說:唉,女人,女人的心太嬌嫩了,傷不起啊!
我答應米花師姐,裝作不知道襲米離婚的事。可憋了幾天我就憋不住了。襲米的當務之急是必須要從往事中解放出來,隻有把這個心結解開了,她僵硬了的生命才能複蘇過來。於是,我決定無論如何都要與襲米談一下:對不起,襲米,請你不要怪我多事,我們是老鄉。俗話說,甜不甜,故鄉水;親不親,家鄉人。如果我們還是在家鄉的話,即使有幸碰到麵,那也是你走你的,我走我的,不會有任何親昵感覺的。可現在不同了,我們是他鄉遇故人,我們這兩個外鄉人不就是親人了?你說親人能不關心親人嗎?連那些小白鼠都怕孤單,難道你就能忍受得了天天這樣獨來獨往?襲米,你沒有老,離著老還有漫長的一段距離。如果你能活到八十歲的話,還有五十多年的路程需要走。五十多年是多少個日日夜夜。
不,絕不!你有過被毒蛇咬的經曆嗎?沒有,肯定沒有,要是有的話,你就不會說這種話了。難道我被咬過一次還不夠,還非得被咬第二次、第三次?休想,我這一輩子寧可摟著小白鼠睡覺,也決不會與任何一個男人同床共枕了。這絕不可能,太惡心了。襲米打斷了我的話,堅定地說。
你,襲米,我的話還未出口,又被襲米的一個手勢給製止了:我知道你這樣說是為我好,所以我不怪你,可你並不知道我在想些什麼,我需要什麼,你的這些話對我沒有用,離著我的心太遠了,遠得無法抵達,什麼都不要說了。不說我們還可以是老鄉、親人,說了就什麼都沒有了,甚至還有可能是敵人。
襲米呀,你怎麼這麼固執,固執得像鋼筋、水泥。誰沒有跌倒的時候,甚至吃飯還有噎著的時候,難道因為有了這種可能性從此就不走路、不吃飯,幹坐著等死了嗎?
走路、吃飯是必須的,但男人不是。男人什麼都不是,他們還自以為了不起,以為天下的女人離了他們就活不了,就得去上吊、跳井。去他媽的,天大的笑話,離開他們我活得太得意、太高興了。我從來沒有這樣得意、高興過。
我怎麼一點也看不出你的高興與得意呢?襲米,誰在說起自己的高興得意時,是咬著牙說的。就像冷笑也是笑,可這種笑絕不代表一種好心情啊!無論我說她的那場失敗的婚姻純屬意外,還是說天下的男人並非個個都是壞人、惡棍,她都不再搭腔了,隻顧埋頭把飯送進嘴裏,使勁地嚼著,就像要把那些往事嚼碎,咽到肚子裏一樣。
看得出來,那場據說存留了還不到一年的婚姻給襲米帶來的重創是不可估量的,她的傷口還沒有愈合,翻翻著口子,還在淌血。也許這傷口永遠也愈合不上了,襲米有可能要用她的一生來為那場短暫的婚姻買單。
這場婚姻太昂貴了,昂貴得令人咂舌!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像襲米一樣。蘇紫就是一個例外。她與蜂蜂那場失敗的婚姻似乎並沒有在她的心靈上留下什麼不可彌合的傷口。如果說襲米受到了冰雹的襲擊,從此就懼怕了冰雹,自己也變成了冰雹,那麼蘇紫則像是一株野花,被人踩了,又揉搓了幾腳,看上去奄奄一息了,根卻並沒有損壞,一場雨澆下來就又緩過勁來了。或者說,蘇紫就像一隻受了傷的蝴蝶,掙紮、盤旋了一陣,最終又飛了起來。離婚不久,大概還不到三個多月的時候,經過別人的牽線搭橋,她又認識了一位新的男友。
這位男友的右邊臉上有一大塊疤瘌,從眼睛的位置一直蔓延到嘴巴,據說是小時候不小心倒在了爐子上,被燙的。可能是大了後做過激光清除手術,疤瘌沒有褪除幹淨,反而留下了一片淡青色的瘢痕。他的年歲不算小,已經40歲了,可能是由於相貌的原因一直沒有結婚。
蘇紫對他挺滿意的,40歲不能算小,但對男人來說也絕非算大。我曾問過蘇紫:他比你要大十六七歲呢,你就一點兒也不在意?
蘇紫嘻嘻哈哈地說:有一句話不是說,男人四十一支花嘛。這說明什麼?說明四十歲才是男人最好的年齡。之前的那些年是稀裏糊塗地活,都是來為這四十年做鋪墊的,我高興還來不及呢,在意什麼?哎,想起來這個世界對咱們女人太不公平了,女人到了四十歲可就配不上什麼花啊、草了啦,最多也就算是個老藤枯枝吧。嘻嘻,好在咱倆離著這“老藤枯枝”還有一段距離,先偷偷地樂一番。不管怎麼說,男人大一些總歸不是一件壞事,什麼都見識過了,經曆過了,就不會盲目地聽別人瞎指揮了。我前夫隻比我大兩歲,就太不成熟了,他媽媽、他嫂子就是他的天,她們說什麼,他就信什麼,一點兒腦子也不長,我可不希望再找這樣的一個窩囊廢。
這個男人的年齡讓蘇紫覺得合適,這個男人的身高也讓蘇紫歡欣鼓舞。蘇紫一直喜歡那種高個子魁梧型的男人。個子矮小了,也不是不能接受——她前夫的個子就不高,一米七零的樣子,但內心深處裏總會有那麼一點點遺憾。這個男人足足有一米八四的樣子,這令蘇紫分外欣慰:粉粉,你說我是不是命中注定就是得找這樣一個高個子的男人嗬?我前夫個子矮,所以我們就離婚了。
不要瞎說了。了解情況的人,知道婚姻的受害者是你;不了解情況的人,聽你這麼一說,還認為是你嫌棄你前夫的個子矮,不要人家了呢。這樣一來,你不就成了個嫌“矮”愛“高”的女陳世美了。別的女人是嫌貧愛富,你是嫌矮愛高,口味真夠獨特的!
奇怪,我也不知道我怎麼就是喜歡高個子男人?按說我才一米五幾……
你還知道你一米五幾?這個男人這麼高大,你這麼矮小,你們兩個走在一起,不就是大象和小螞蟻嘛,小心被他一腳給踩死了。
什麼大象與小螞蟻,太難聽了,你就不能說我們是大樹與小鳥。對,太好了,我就是一隻鳥,是鳥就得有歇息的窩,我的窩就築在這棵樹上。有這麼一棵高大、挺拔的樹,我的窩再也不怕風吹雨打了,我這隻鳥終於可以在窩裏翻跟頭了。
“這棵樹”的工作也是值得驕傲的,在紅星發電廠工作,這可是一家聲名顯赫的國家大型企業。巧的是,蘇紫的前夫也是這家企業的職工。不同的是,前夫隻是個車間工人,而這位新男友是從事技術工作的,是一名負責技術的總工程師。這一點令蘇紫有種揚眉吐氣的感覺:可惜了,廠子太大了,我前夫不可能認識他。否則一定會把他的鼻子氣歪了——哪裏的不能找,非要找一個與我同一個廠子裏的,這不是成心作對是什麼?!蘇紫學著前夫的語氣,皺著眉頭,陰沉著臉。說完,又笑著說:這可不是我誠心要與他作對,從來沒有想過會是這樣的,隻能說是偶然或者說必然,命當如此。
令蘇紫稍覺遺憾的是男朋友左臉上的瘢痕。她說自己更願意在電話中與他交流,男朋友的普通話說得不怎麼標準,略帶些地方口音,可低沉的聲音還是蠻有男性魅力的,特別是夜深人靜通過電波傳過來時,總有一種令人心醉的感覺——那種感覺就像是點著蠟燭喝紅酒,酒還未喝,就已經有三分醉意了。
哦,蘇紫,你還點著蠟燭喝過紅酒嗬?我怎麼不知道,這麼浪漫的事怎麼不讓我知道?為何不拉著我一起喝?
拉著你一起喝,我還沒有喝過呢!你看人家電影中的一男一女經常是這樣的,想必紅酒配蠟燭能達到更令人心醉的效果吧。粉粉,說真的,知識分子就是知識分子,與那些“大老粗”就是不一樣。他們說起話來可講究措辭了,就像我男朋友他明明想知道我過去婚姻裏的事,可從來又不直接問,而是說我是否可以知道,那意思好像是不知道也沒什麼的,反正是你個人的私事。哎,一個人有沒有文化,其實也用不著調查,光聽聽他說話的聲調、語氣也就八九不離十了。
蘇紫呀,我聽你這說話的聲調、語氣好像已經被這個男朋友完全給迷住了,東西南北都分不清了。愛情的力量大如牛,你現在都已經變成知識分子了。
嘿嘿,真的嗎?我一點也不喜歡我們工廠裏那些整日吆二喝三、高音大嗓的男人,哪裏有我男朋友這麼儒雅?他說話從來都是柔和、緩慢的,就像春風拂麵,那感覺好極了!可是,可是,我也不知犯了什麼毛病,見不到他的時候,想到的全是他的好,就想親眼看看他;可一旦真的見到了他,心裏麵卻又恐恐惶惶的,特別是當他的臉湊向我的臉時,我總有一種要逃走的衝動。粉粉,你說我是不是精神分裂了?
你不是精神分裂,是你和你的心靈分裂了。你有逃跑的念頭,這就說明你其實並不是那麼喜歡他的,或者說你喜歡的是想象中的他,並不是真實中的他。蘇紫,你應該麵對現實,不要自己欺騙自己了。人的心就是雷達,是最真實、敏感的,你自己或許會欺騙自己,可心不會的,它是最忠實於你的。
我怎麼會自己欺騙自己呢?人家的條件多好,要個頭有個頭,要工作有工作,還是堂堂的名牌大學畢業生。人家畢業於清華大學,多好的一個學校啊,不是學習尖子是進不去的,我這一輩子也就隻能在心裏想想了。如果不是因為臉上有那麼一點點缺陷的話,人家這麼大的一個知識分子,還不得打著燈籠滿世界去挑選女孩子,哪裏還能有我這個離了婚的女人的份。粉粉,對我來說,這就是天上掉餡餅了,哪裏會嫌棄人家?可能就是有點不習慣,畢竟和他認識的時間還太有限了。我這個人可能還是太傳統了,從一個男人轉向另一個男人得需要有一個適應的過程才行。
蘇紫不嫌棄男朋友的長相,甚至還有點竊喜——不是什麼大的缺陷,不就是皮膚的表層有瑕疵,這總比眼睛看不見,走路腿瘸要好得多,可男朋友對蘇紫曾有過的短暫婚姻還是心存芥蒂的。盡管他不怎麼主動去打探,蘇紫在主動向他解釋時,他也裝作不怎麼在意地打著哈哈,說些什麼沒問題、沒問題,這是你的自由之類的話,但其實他內心裏是很在意的。兩人見麵約會的時候,對蘇紫冷一陣、熱一陣的,使蘇紫搞不清楚他到底是怎麼想的?前一次分手時明明還是好好的,有說有笑的,可接下來就是半月二十天地不搭理蘇紫,就像從世界上突然消失了一樣。有時蘇紫擔心他發生了什麼意外就主動地打電話去問候,他也是淡淡地應承著,哼哼哈哈地,就像身邊有人,不方便說話似的。蘇紫想,你不方便說,那我就多說幾句,總不能拿著電話默默不語吧。可還沒有待蘇紫說個三言兩語,他就說好、好,就這樣吧,再見。
這就把蘇紫搞得很是索然無味:這叫戀愛嗎?連個約會的日期都從來不與你說定。每次分手時,你問他,他都說工作太忙不好定。再問,他就推說讓蘇紫到時與他電話聯係。“到時”是什麼時間,他又不肯說個具體的日子。過個五六天,蘇紫估摸著差不多了,談戀愛的男女一般都是以這個時間為界的,就給他往單位裏打電話。他在電話中哼哼唧唧地不接蘇紫問約會之事的話茬,言外之意倒嫌蘇紫老是給他打電話。一個女人老是找一個男人,是容易讓別人產生誤會的。他辦公室裏的人都開始在背後嘀嘀咕咕了,這影響可不好。男女之事,可不是小事。
蘇紫一下子就懵了,兩個人明明就是男女朋友的關係,介紹人在介紹雙方認識時就是這樣介紹的,說讓這對孤男寡女相處看看是否合適,合適的話就結成一家子,怎麼到了他的嘴裏就變成了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了?還怕別人誤會,這不就說明他從一開始就沒有把兩人的交往,看成是正兒八經的戀愛。自己把這個男人視為了自己的男朋友,可這個男人壓根就不認可這層關係。
蘇紫不想成為別人的消遣品,她決定要揮刀斬斷這段似是而非、含糊其辭的感情。她不再與這個男人聯絡,這個男人也如泥牛入海。可是就在蘇紫認為她與這個男人已成為過客的時候,這個男人卻又不期然地出現在了蘇紫下班必然要經過的路口。一點點的預兆也沒有,你正低著頭匆匆地趕路,他就猛然間從一堵牆的後麵閃出身來,臉上還罩著一個大大的墨鏡。我過去是從沒有見過他戴墨鏡的樣子,他給我的感覺一直都是文縐縐的書生,被他這麼一搞,一時還真慌了手腳,認為光天化日之下遭遇到流氓、劫匪了呢。我正要大聲地喊“來人啊,救命”時,他一個箭步衝上來,把我摟進了懷裏:別怕、別怕,是我,你的男朋友。
你說,粉粉,這個男人怎麼喜歡這樣?平時,他從來不肯說是我的“男朋友”這類話的。問他也不說,逼急了,他就狡辯,說“男朋友”哪裏是指男女關係,分明就是指性別不同。你是女的,我是男的,所以我就是你的“男朋友”,你就是我的“女朋友”,僅此而已。偏偏在我嚇得魂不附體的時候,他承認是我的“男朋友”,還附在我的耳邊上反複說,我是你的男朋友,你的男朋友。這到底是什麼意思?這個男朋友到底是哪層意義上的男朋友?隻是指性別不同,那他幹嗎要把我摟在懷裏啊?一對沒有戀愛關係的男女,怎麼可以如此隨便呢?既然和我有這種親密關係,那就是男女關係嘛,這有什麼好疑問的呢?
既然他是你男朋友這個話是摟著你說的,那就是通常意義上的男女朋友。他也許是後悔了,向你懺悔來了。我說。
好像也不是這麼簡單,我問他是否愛我?他不回答,隻是一個勁地追問,我為什麼不給他打電話了?我說他態度不明朗,打什麼電話?他說怎麼不明朗了,有什麼不明朗的,我能摟著你,就說明我和你是有關係的,沒關係我能隨便去摟一個女人?我問他,他與我的關係到底是什麼關係?他說就是那種關係,走下去,就知道了。唉,粉粉,這走下去會是什麼,我也不知道?好端端的生活怎麼被他搞得像是特務片一樣,永遠不知道等待你的下一步是什麼?知識分子是不是天生就喜歡浪漫,不願意按部就班地生活嗬,可這種無聊的遊戲算得上是浪漫嗎?我一點也不覺得浪漫,如果算是浪漫,也是一種變態的浪漫。蘇紫在說這些話時似乎還沒有從驚嚇中走出來,手還捂在心口窩上。
這個令人捉摸不透的男人讓蘇紫傷透了腦筋,如果是嫌棄我離過婚,那就直言好了。我是離過婚,但你情我願的道理還是懂得的,決不會死皮賴臉地纏著他的。別說他也就是一個普通的工程師,就是大權在握的國家總理我也不會賴著不走的;如果他還願意與我交往,覺得棄之可惜,那就應該誠心誠意地來對待我,而不該神秘莫測地讓我搞不清楚每次的相遇,是他特意地在等我還就是一個偶然的相遇。
我主張蘇紫幹脆與這個男人一刀兩斷算了,這個男人也許不是壞人,但他至少缺乏最起碼的誠意。而缺乏了這一點,也就什麼都談不上了。蘇紫聽了連連點頭:你說得對,粉粉,感情上的事必須是一拍即合,兩廂情願的。他的條件再好,如果不愛我的話,也是枉然的。話是這麼說,蘇紫卻一直沒有與他真正地斷掉關係,原因是每當蘇紫真的萌生出退意的時候,這個男人又總是心生戀意了,使蘇紫又舍不得放棄了。就這樣,兩人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對峙格局:蘇紫每每往後退一步時,他就每每地往前進一步;蘇紫如果在此基礎上往前再稍稍地推進一步,他又往後悄悄地撤退一步。
這種小貓釣魚的遊戲又把蘇紫搞得暈頭轉向了,不知他的葫蘆裏到底賣的是什麼藥。就在蘇紫的情感陷入進退兩難之際,她與小雪在我家中不期而遇了。這次的相遇使我看到了一個更複雜、更糾結的蘇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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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這個人物大家並不陌生。是的,我在小說一開始就寫到了她——那個穿黑褲、藍衣的小孩子就是她。如果你忘記了,可以把小說翻回到第一頁。
小雪是我搬到粉巷後所結識的第一個小朋友,按講在我的故事中她應該是絕對主角才對,有我就應該有她。可事實不是這樣的,小雪能在這部小說過半的時候再次有機會登場,這完全要感謝蘇紫。如果沒有蘇紫的話,小雪可能就永遠也沒有機會出現在我的小說中了。盡管我與蘇紫相識的時間根本不能與認識小雪的時間相比,可在我心目中,蘇紫的分量是遠遠要重於小雪的,對於這一點我是不避諱的。
人與人的交往是很怪的,有些人相識得很早,也相處了多年,可始終僅僅是“相識”而已,不可能成為親密無間的朋友。這也許可以稱之為“無緣”,至少沒有很深刻的“緣”。既然如此,那就應該“不見”或者“少見”為妙。可事實偏偏又不是這樣的,就像我與小雪,我們兩個自始至終都是不怎麼投脾氣的,幾句話不對就有可能吵起來。小時候我們倆在粉巷裏經常為一個“破紙片”、“小樹枝”什麼鬧得一個哭、一個叫的,每次都是媽媽聞聲跑來調解,她總是邊調解邊嘮叨:你們這對小冤家啊,真是對小冤家!
我認為我們倆之間沒有什麼“緣”,問題是我們這對無緣的人又總是莫名其妙地聚在一起。如果說我搬到粉巷認識的第一個小朋友是她,還多少帶有偶然性的話——如果那天我不去巷子裏瞎逛,或者她不在大槐樹下掏土鱉,我們就不會碰到了——那麼我們高中又同桌了三年, 就不能用偶然來解釋了。粉巷與張榜街屬於姊妹街,所以住在這兩個巷子裏的學生都被劃分到同一個中學裏去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那一年一共有八個高中班,據說這是這個學校有史以來最多的高中班,我與小雪不但被分配到了同一個班級裏,而且還是同一張桌子呢。
如果是被無意中分配成了同桌,我也就無話可說了。問題是在分配座位前我是有意識地不想與小雪分配到一起,並動腦筋策劃一番後還是被分配到一起了,這就使我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了。那天周爽老師讓全班六十多名同學隨便分成兩個隊列站好,宣布規則說:這個隊列出一個,那個隊列出一個,排到誰就算誰,不許挑人、不許挑性別,周老師的話還沒有說完,就有個男生嘀咕一句:就該入洞房了。
入洞房?太性急了點,小夥子,還是先入座位,把學習先搞上去。古人不是說,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順序可不能搞錯了啊!周爽老師的話,把大家惹得哄堂大笑,那個男孩子的臉也紅了。
在排隊的時候,我看小雪是排在左邊隊伍中的,我也就隨之站到了左邊的隊伍裏。我的心理活動是,與小雪站在同一個隊列中被分到同一座位的概率就是零了。正在我得意於自己的想法高明時,周爽老師突然說:李粉同學,請你站到右邊的隊列中來。被點到名字的我隻好從左邊隊伍中來到了右邊的隊伍,我是唯一的一個被要求換隊列的人。
至今我也不明白周爽老師為何好好的要把我從左邊的隊列中換到右邊來?換過來就換過來吧,怎麼也沒有想到輪到我出列的時候,左邊隊伍中出列的竟然是小雪。我們倆都皺著眉頭,努著嘴,是全班最不快樂的一對。
小雪這個人本性不壞,從來沒有誠心去壞過誰的事,就是性子太急,不善於掩飾自己,喜怒哀樂都掛在了一張臉上。我那時也不是一個懂得包容別人的人,所以我們兩個算是針尖對麥芒了,常為一點芝麻大小的事發脾氣。現在想來真的是芝麻大小的事情,如小雪拿著語文書問這句話中的“之”字是什麼意思?小雪那個火爆脾氣最耐不住古文的折磨:明明是同一個字,憑什麼換了一個地方,意思也就跟著變了呢?莫名其妙,太不講道理了,哪個家夥吃飽了撐的沒事幹,想出了這麼個法子來折磨人。搞出了這麼多的意思誰能記得住?就是記住了又有什麼意思,不記、不記、就是不記。
脾氣是發出來了,但考試前的佛腳也還是不敢不抱的。我都已經給她講得口幹舌燥了,她還是傻頭傻腦的,言語間還一個勁地抱怨我不會講,關鍵的地方都沒有講明白,還是周爽老師講得好等等。她囉囉嗦嗦地一套、一套的,沒完沒了。我煩了:怎麼講你才能明白?就你這腦袋還能叫腦袋嗎?王奶奶家大黃貓的智商都在你之上,還說什麼周爽老師講得好,講得好,你怎麼還是不會?天生一個弱智兒。
小雪也惱了:你有什麼了不起的,看得意的你,不就是向你請教個問題嗎?人家虛心請教,你倒好,還耍起態度來了。耍耍也就算了,還說出這樣汙辱人的話!哼、哼,再也不理你了,狠心的大狼狗!她惱得連脖子根都紅了一片,我也氣得像真正的“大狼狗”一樣直喘粗氣。
我們兩個人誰也不理誰了,都把身子拚命地往兩邊扯,恨不得把桌子一分為二,各人抱著各人的那一半遠走高飛。這個仇、這種恨,似乎今生今世就這樣結定了。可半節課還不到,兩個人就又都後悔了。我後悔是心裏翻騰,但表麵還是忍得住的,小雪就忍不住,她心裏是怎麼想的,就一定要怎麼做的。她偷偷地瞥了我兩眼,見我沒有反應,就用指尖悄悄地捅我胳膊。我一扭頭,她又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看窗外的風景,邊看還邊自語:怪了呀!怪了呀!不知道她到底發現了什麼奇怪的事情?
她裝,我也裝。我用手揉揉胳膊:討厭,大白天裏被蚊子給咬了一口,這小牙可真毒,起了這麼大的一個包,想癢死我啊!
小雪就在一旁偷著樂,眉眼都擠到了一起。趁我不注意,她又捅了我一下。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好呀,人贓俱獲。於是,我們嘻嘻哈哈地就又重歸於好了。
就這樣我們好好鬧鬧、鬧鬧好好地在一張桌子上共度了三年。這三年我們倆就像兩口子打架,打了好,好了打,雖然無傷大局,但彼此間也有了些厭倦的情緒。所以自畢業以後,我們就沒了聯係。一直到兩年後,小雪才又重新跑來找我:粉粉,想死我了。小時候咱倆就老吵架,上高中時又連續吵了三年,吵得頭昏腦漲的,想想都膩得想吐。畢業後本想不再睬你了,可我又總忍不住地老想你,老想著咱倆吵架的那些事,有時覺得還挺美好的呢,你說我們這是不是就是人們常說的不是冤家不聚頭?
我與小雪在前世是不是“冤家”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們倆是屬於那類不打不成交的朋友:見了麵就打,不見麵還想,越想就越打,越打還越想。我們倆就像陷入了一個奇怪的魔圈,隻能沿著這樣的一個線路運行。
我與蘇紫就不是這樣的,如果說我與小雪的交流是通過“打”來完成的,那麼我與蘇紫的交流,多半都是靠心平氣和的對話來實現的。這是兩個完全不同性格的人,但不管她們在性格上有著怎樣的差異,都算是我的好朋友,最好的朋友了。這樣的兩位好朋友能在我家相遇,令我分外地興奮。我的想法是,我是她們兩人的好朋友,她們兩人自然也就是好朋友了。就像從A=B,A=C中可以推導出B=C一樣。
我先熱情地把小雪介紹給蘇紫。蘇紫聽說小雪是我小時候的玩伴,就有點詫異地問:粉粉,過去我怎麼從未聽你說起過小雪來?
哦,你不知道的,蘇紫,我與小雪高中畢業後就“離婚”了,最近才剛剛“複婚”,你當然不知道了。
這麼說,我就是你與小雪離婚後認識的“新歡”了?蘇紫問。
當然了,你就是“新歡”。如果我與粉粉不離婚的話,哪能讓你插進這一腳。不管怎麼說,咱倆也算是有緣了,你是“新歡”,我是“舊歡”,就讓新人與舊人握握手吧,小雪說著向蘇紫伸出了手。
蘇紫先是細心地把粘在小雪毛衣上的一個線頭給摘了下來,之後也親熱地握住了小雪的手。我一拍手說:好,兩位大俠今天在我家裏總算是勝利會師了。
什麼,蘇紫還是大俠?小鳥依人的樣子,看不出來啊,小雪上上下下地打量著蘇紫,她似乎覺得大俠都應該像她的那個樣子。
小雪啊,你可是有眼不識泰山了。蘇紫這個大俠可不是浪的虛名,她的經曆可不是你、我所能比得了的。為了證明蘇紫是大俠,我就把她懷揣匕首走夜路、結婚、離婚等事都一古腦地向小雪道了出來。開始的時候,小雪的表情還挺自然的,瞪著一雙大眼睛,似乎被迷住了,特別是聽到蘇紫夜走高粱地時,還嘖嘖稱奇,說真的是天外有天啊,看不出來蘇紫這麼個柔弱的小女子,竟然比她這個有著“假小子”之稱的小雪還厲害。換了她,她是萬萬不敢的,就擔心從地裏突然鑽出個什麼東西來。
一切發展得都很順利,小雪看上去對蘇紫頗有好感,但是當她聽到了蘇紫結婚又離婚時,不知觸動了哪根弦,竟然把手從蘇紫的手裏給猛地一下拽了出來。我在一旁看得分明,一點點的過渡都沒有,就是硬生生地給拽出來的。拽出來你就好好地呆著吧,就算是你的手握酸了、我累了,需要休息一下。可小雪還不算完,又從褲子的口袋裏翻出了一塊揉成一團的白底紅花手絹,使勁地擦手,一個手指、一個手指的擦,擦的全是被蘇紫拉過的那隻手。
蘇紫愣了,全然沒有準備地愣在了那裏。她的臉頰漸漸地紅了起來,眼圈裏也泛起了淚光。
小雪,你的手又生疥瘡了?上學時,小雪就有一個上課啃手指的習慣。沒事的時候悄無聲息、若有若無地咬咬手指或手指甲,這是不少女孩子所共有的愛好。但小雪不是咬,是啃,是津津有味、大刀闊斧地啃,把十個手指甲都啃禿了。有一次上語文課,周爽老師在台上正講著那個李自成的馬跑起來可是刷、刷、刷地相當的快,小雪在台下伴著刷、刷聲也把手指啃得擲地有聲。周爽老師先是用眼睛來看小雪,暗示她要有所收斂。可小雪熟視無睹,繼續像啃豬蹄一樣啃著自己的手指。
我用手臂悄悄地碰了碰她,她依然還是不管不顧地啃,實在被啃得忍無可忍的周爽老師把書往教案桌子上一放,用朗誦版的聲調一字一頓地說:楊—小—雪—你—的—手—生—疥—瘡—了—嗎?惹得全班同學哄堂大笑。從那以後,小雪就有了一個“生疥瘡”的綽號。我覺得小雪太過分了,就用這話來提醒她。
粉粉呀,我今天好倒黴呀,真的是黴運當頭,一出門怎麼就踩著了一隻死耗子!小雪誇張的語調宛如是周爽老師當年說她時的翻版。
小雪,你看你又罵我了,剛與我“複婚”,又想“離婚”了不成?我想把小雪的話攬到自己的身上,偏偏這個小雪不識時務,又說:粉粉,這和你沒有關係,我說的不是你,我說的是那個人——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的那個人。大家都訕訕的,氣氛有些僵。蘇紫站起來說還有事,要先告辭了。
我送蘇紫出來,剛要張口解釋,就被她製止了:不用說了,粉粉,我不會生氣的,什麼樣的人都有,誰料得到哪一天誰會碰上誰。隻是我不喜歡這個小雪,不喜歡她。
我把蘇紫送走返回到屋子裏時,小雪又衝我嚷嚷不喜歡蘇紫這個人。這真怪了,我喜歡蘇紫,也喜歡小雪,按同類項合並原則,她們兩人也應該互為喜歡才對。可一見麵竟然是這樣的一個結局。我想我與之有緣的人,未必她們之間也有緣。世界上無論什麼事還是要講究一個緣分的,缺少了這個,也是不能強求的。她們兩人今後各走各的路,再也不見麵就是了。
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傍晚小雪又跑來我家找我。我不在,媽媽告訴她我又出去瞎溜達了。媽媽總是把我的散步稱之為“瞎溜達”。
當她滿頭大汗地在巷子裏的河邊找到我時,我正坐在石凳上觀看風在柳枝上打秋千呢。那根像極了姑娘辮子發梢的柳枝條,在風的飄搖中眼看就要觸到水麵了,可就在這關鍵時刻,柳枝條似乎又改變了主意,隨著風飄走了。當風又一次俯衝而來的時候,柳枝條的玩心又起,又隨著飛衝向了水麵。這好玩的遊戲,把正在岸邊玩耍的狗子的手都惹得癢了起來。這不,原本正撅著屁股彈玻璃球的狗子突然不彈了,他把散落在地上的玻璃球胡亂地收攏起來,又胡亂地塞到了口袋裏。手從口袋裏出來的時候,還把一團揉搓得宛若豬腸子一樣的廢紙給帶了出來。廢紙團在地上打了幾個轉,又隨風飄走了。
狗子想幹什麼?隻見他彎下腰,把褲腿挽到了膝蓋上。挽好後,還用小手試了試挽得牢不牢。當確定萬無一失的時候,他往地上呱嗒一坐,屁股再往前稍稍搐溜幾下,就溜進了河裏,身子俏得像獼猴。河裏的一株水草似乎引起了他的興趣,他圍著這株水草轉了一圈又一圈,好像要研究出個什麼名堂一樣。當他用眼角的餘光掃向岸,發現並沒有人注意他時,就咧開嘴偷偷地樂了。這家夥的眉毛原本就長得淡,這一樂更是把眉和眼擠到了一起。他用手摸了摸那株綠色的苔蘚,像是無聊中為自己尋找了一點樂趣。就在你覺得這家夥確實是百無聊賴的時候,他卻一抬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垂在頭上的那根長長的綠色枝條給拽了下來。
這家夥鬼,用一個假動作掩護了真動作。長長的枝條在他的小手裏快速地翻轉、跳躍著,這樣挽一下,那樣繞一下,一頂綠蔥蔥、嫩生生的草帽就誕生了。他認為有了這頂帽子就真有了護身王冠一樣,昂著頭、挺著滿是骨頭的小胸脯、邁著八字步走來走去。他個子小,走不穩,把水攪得嘩啦、嘩啦地響。就在他還自鳴得意之際,一隻大手從天而降,把他從河裏一把給拎了出來:你這個小兔崽子,還帶著蟬聲的柳枝你也敢活生生地拽,隨即就聽到一陣殺豬般的哀嚎。
我忍不住笑了。在粉巷裏,大人們是允許孩子們趟水玩的,孩子們玩水也從來不避諱大人。隻要有哪個孩子站門門口隨便地吆喝一聲:走囉,趟水去了,身後就會跟上一串螞蚱般的孩子,甩都甩不掉。這很怪,趟水一個人也可玩,可總覺得沒有人多那麼有趣,所以粉巷中的孩子要趟水總是成群結隊的。河裏的水最深處也就到孩子的腰部,一般的地方也隻有膝蓋深,這麼多年了從未聽說過誰家的孩子出過事。聽老人說,這河裏的水過去還是很深的,現在是越來越淺了。
粉巷裏有一條不成文的規矩,這個規矩誰都知道:小孩子調皮、撒野可以,不調皮、不撒野的孩子也就不叫孩子了,但孩子們是絕對不許摸鳥窩、折樹木的。這個狗子可是巷子裏出了名的小皮猴。有一次他還偷偷地尾隨我進了家門,就在我要關門的那一瞬間,他擠了進來,一臉嚴肅地說:粉粉阿姨,你是我的小寶貝,等我長大後一定要娶你的。我問他這是跟誰學的?他說電視中都是這樣說的。他還哭喪著臉抱怨,自己到現在還沒有結婚呢,都已經六歲了!他舉著五個手指說自己六歲了。我問他結婚是怎麼回事?他的臉笑開了花,呲著一嘴歪歪扭扭的牙說,結婚就是坐花轎、吹喇叭,可熱鬧了。我哈哈大笑,媽媽把狗子一把給推出了門,好像還重重地搡了他兩下。
粉粉,你傻了,幹嗎一個人坐在這裏傻笑?小雪一屁股坐到了石凳的另一邊,不停地喘著粗氣。她掛著滿頭細細的小汗珠,頭發都被浸透了,一縷縷地貼在腮邊、額上。
找我有事,小雪?你看這滿臉、滿頭的汗,是一腳踩翻了路掉到了河裏,還是發生了什麼事?
小雪吞吞吐吐地說是有點事,可隨之又說沒事、沒事,真的沒事,就是想你了,過來看看,看看也就放心了。過了一會兒,她又說還是有點事,事不大,可還是事。想你是真的,可事也是真的,不說不行,交不了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