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赤化川陝省-二十七、建設根據地(2)(1 / 2)

第四章 赤化川陝省-二十七、建設根據地(2)

紅四方麵軍入川兩月後,川陝省蘇維埃政府根據中國共產黨的主張和中華蘇維埃政府的土地法令,統一領導全區範圍內的土地革命和蘇維埃運動。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紅軍派出大批的工作隊宣傳土地革命法令,幫助地方建黨建政,廣泛而深入地開展土地革命。

在如何進行土地革命的問題上,張國燾仍然執行王明左傾錯誤的土地政策,以及過“左”的階級劃分政策。《川陝省蘇維埃政府關於土地改革的布告》規定,“立即召開群眾大會,無條件地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田壩子、山林、房屋等”;“被沒收的舊有主人,無權取得任何分配“;“土地有多的富農請佃客幫種,出租自己中不了的土地,放高利貸,也是剝削分子,其土地應沒收。如果他們自己仍然做莊稼,可分給他一部分較壞的土地”。“對於自己耕種自己吃用的中農,土地概不沒收”。但是,在《怎樣分配土地?》中,卻規定:“中農的土地以不動為原則。我們從教育中、宣傳中、鼓動中說明徹底平分一切土地,是肅清農村封建勢力最好的辦法,使他們自動地拿出來平分。”

經過廣泛的宣傳土地革命政策後,為了進一步發動群眾,蘇維埃政府還領導群眾打土豪、分浮財,鎮壓土豪劣紳和反動分子,極大地鼓舞了農民群眾的鬥誌。在進行宣傳政策、發動群眾的同時,各縣、區、鄉、村蘇維埃都建立了土地革命辦事機構,成立了分田小組,以區為 單位組織培訓分田骨幹。接著,各級蘇維埃政府按照中共川陝省委宣傳部印發的《農村階級成分的劃分》為統一標準劃分成分:1、雇農:沒有家財,終年給發財人做工,或靠腳力掙錢來養活家口,是農村中的無產階級。2、貧農:自己有少量田地,耕牛農具缺乏,收入不夠吃穿,要給地主做月活,打零工,生活艱難,是農村中的半無產階級。3、中農:自己有田地,或租種部分田地,耕牛農具齊全,自種收入自足,政治上受壓迫,經濟上受剝削。或者自己勞力不足,農忙要靠雇幾天零工,家中經濟有剩餘,為富裕中農。4、富農:田地多,除自己耕種部分外,還有田地出租,或雇長工請月活,又放高利貸,為富農。5、地主:占有大量土地,自己不耕種,出佃收租,放高利貸的劃為地主。政治上有權勢的豪紳地主。階級成分劃定後,張榜公布,並征求群眾意見,然後定案造冊上報。接著組織查田,論質按量評定等級,分別造冊登記,以鄉為單位製定分配計劃,實行平分土地:1、按人口和田地等級平均分配;2、參加紅軍的一人以二人計算,列入家屬人口內分配;3、紅軍公田,每村提留10畝,大村15畝,或全鄉統一留一個或兩個地方,由蘇維埃代管,收益上交縣蘇維埃。4、紅軍家屬分好田,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中農不侵犯,貧農、雇農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