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所謂的目擊證人呢?”容曄問。
“人證是霞飛路那帶的居民,姓張,是個單身漢,喜歡酗酒,打老婆,每晚上11點左右都會在xx路口喝完酒回來。”所以碰到陸彎彎這件事一點也稀奇,聽來十分合理。
“人證是我舅舅找來的?”容曄又問。
聽著合理,也不一定是真的。他倒是顯得沉穩許多,轉著別的心☆
李民聽到聲音才發現家裏有外人,手倒是停了,歪著脖子,眯著眼睛,挺橫地看著他們問:“你們誰啊?”
那意思,他家的事輪到他們管啦?還站在他的地盤上。
助理看那意思,簡直就一流氓地痞。
“我們想找你談談容家的交通肇事案。”容曄直接回答,別人的家務事他沒興趣。
“前幾天警察不是來過了嗎?再說還沒開庭呢,想知道就那天去聽審,老子沒空伺候你們。”李民可不管他們穿得體麵不體麵。
體麵這也不是自己的,他大爺才不伺候。
容曄也不急,伸手,助理便會意地將帶來的一個牛皮紙袋擱在他掌心裏。
他抓過來往桌上一倒,幾遝桃紅色的鈔票就攤在桌麵上。
李民看著那堆紅色停住了腳,就連門口捂著被打得臉的女人都瞪直了眼。
李民吞了吞口水,問:“說吧,你們想知道什麼?”
容曄看了看門口的女人,她馬上會意地從地上爬起來,關上門就走了。
李民呢,確實是每晚都出去喝酒,也看到了展與陸彎彎拉扯,隱隱約約地聽到了爭吵聲,可是並沒有親眼看到陸彎彎撞人,是後來一個姓程的人教他這麼說的。
“你是不是想救那個女的?”李民感興趣地問。
其實這案子現在鬧得挺大的,天天見報,那女的他在報上也見過,現在仔細瞧瞧這男的,可不是就是報紙上見到的男人嗎?據說被撞的是他爸?
容曄看著他,唇角動了動,像是在笑,可是那眸色幽深的厲害,讓李民心裏直打鼓。
“要救她也行,三十萬,你給我三十萬,我就說是那個男人開得車。”李民這人特不要臉,也不怕得罪人。收了程鳴的錢是不假,可是那點錢他昨天一晚上就輸光了。
錢誰不喜歡?現在有機會撈他不可能錯過。
他們有錢有勢也不怕,大不了收了錢就趕緊跑路。有錢哪裏不能去?這就是無知又無賴的人。
可惜容曄沒理他,起身便往外走。
助理接觸到他睇過來的目光,將桌上的錢收回袋子裏。
“喂!喂!你們什麼意思?”這轉變讓李民也迷糊了?難道他們不是為了救那女的?而是要替他爸報仇?
其實這些都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錢又沒了,他惱恨地一拍大腿。
容曄與助理下樓來,上了車子,沿著丹江路開出去,路過霞飛路的交叉口,他看了一眼。那天就是在這裏出的車禍,馬路牙子都撞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