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3 / 3)

七月十八日,山西巡撫伊都立參劾其前任諾岷包庇胤禟。胤禟護衛烏雅圖等路過山西平定州,毆打當地生員,諾岷沒有報告,後被雍正訪知,責令他進行審理。諾岷隻處罰了責打人的凶手,並未追究胤禟的心腹太監李大成。雍正說諾岷是貝勒滿都護的屬下人員,而滿都護又與胤禟是同黨,因此諾岷有意替胤禟掩飾罪過,於是下令將其革職。胤禟不知收斂,還是以九王爺自居,雍正令革去其貝子,撤除其屬下佐領,並行文給陝西的總督巡撫,今後如有人仍擅自稱胤禟為九王爺者,一定將其從重治罪。

十二月初四日,宗人府參奏,郡王胤禵任大將軍時“任意妄為,苦累兵丁,侵擾地方,軍需帑銀徇情糜費”,雍正將胤禵降為貝子。二十一日,宗人府參奏:廉親王胤禩因其護軍九十六不聽從他的指使,命三個太監立即將該人斃於杖下。胤禩擅專生殺之權,甚屬悖亂。雍正下旨,令胤禩從杖殺九十六的三個太監中提出一個,作為抵償,如他不肯指出,就將這三名太監一並正法。當日,又命每個旗都派兵若幹在胤禩府邸周圍防守,並從上三旗侍衛中每日派出四人,跟隨胤禩出入行走。至此,胤禩已實際上被拘禁起來了。

雍正的“狠”字謀略

他要故意做出一付寬厚仁慈的麵孔,使人認為誅戮胤禩實在是諸王大臣的一再請求,而他則是萬不得已而為之的。他想借此機會,看看諸王公大臣中。是否還有站在胤禩一邊,或者同情胤禩的,以便日後加以懲治。

雍正懲治胤禩、胤禵黨人,打擊反對勢力,不僅在宗室、王公、滿漢文武大臣中,有不少人對他們的處境表示同情,對雍正的刻薄寡恩心懷不滿,在社會上也引起了相當的反響。

當時有自稱為正黃旗的灤州人蔡懷璽,前往景陵,求見被囚禁於該處的胤禵。胤禵害怕招來雍正的進一步迫害,不接見,蔡就寫了“二七便為主,貴人守宗山”,“以九王之母為太後”的字條扔於胤禵院內,他還認為“十四爺的命大,將來要坐皇帝。”他的意思十分清楚,就是要推翻雍正的統治,把胤禵推上皇帝的寶座,使胤豐唐的母親宜妃郭絡羅氏當上太後。蔡懷璽的活動被監視胤禵的馬蘭峪總兵範時繹所發現。範時繹一麵報告雍正,一麵將其逮捕,投入監獄。

大約與此同時,天津的民人郭允進,自稱遇到洪覺禪師,得其傳授韜略。他書寫了一份“十月作亂,八佛被囚,軍民怨新主”的傳單。浙江歐秀臣將他刊刻出來,到處粘貼,廣為散布。胤禩被人視為佛,“八佛被囚”,是指責雍正監管胤禩。“十月作亂,”大概是號召群眾於本年十月起來造反,因傳單內還說,自雍正即位以來,旱潦饑荒等連續不斷;上天就要降下災禍,如不信傳單上所說的話,就要被瘟疫傳染,吐血而亡等,這都是要鼓動人們把對新主雍正的怨憤情緒像火山一樣爆發出來。這些事情出現表明,當時社會上的確有一股反對雍正統治的勢力,這股民間力量也許是真擁護胤禩、胤禵,也許是借皇家內部的鬥爭實現本身的願望。

這時,雍正已結束了對年羹堯案件的審理,處死了年羹堯,調出了隆科多,他決心趁勢整治胤禩、胤禵黨人,使其不再妨礙他的統治。雍正四年正月初四,胤禟因以密語與其子通信被議罪。上年十一月,胤禟在西寧,命其門下的親信毛太、佟保到京師,將一種類似西洋文字的書寫方法教其子弘暘學習,照樣繕寫書信,外人都不能認識。弘暘將信縫於騾夫衣襪中帶出,被京師九門的捕役拿獲。本日,雍正諭責胤禟,說胤禟在西寧,朕並未禁止他遞達書信,也沒禁止他派人來往。如果他是安分守己的,那他所寄的書信就沒有什麼不可見人的地方,何必另造字體、巧編格式,將其隱藏於衣襪之內,居然做出這種敵國奸細的行為呢?隨即下令審訊毛太、佟保。五日,雍正命諸王大臣廷訊胤禩等所犯狂逆諸事,並發表長篇上諭,曆數胤禩的罪狀,說廉親王胤禩狂逆已極。

當日胤禩,希冀非分,欲沽忠孝之名,欺入耳目,而其奸險不法,事事傷聖祖仁皇帝慈懷,以致仇怒鬱積,無時舒暢。……

……朕纘承大統,……胤禩總以未遂大誌,進懷怨恨,詭詐百出,欲以搖惑眾心,擾亂國政。……三年以來,朕百凡容忍寬免,諄諄訓誡,猶冀其悛改前愆。宗人府及諸大臣交劾,議罪之章,什百累積,朕一一寬貸,乃胤禩詭譎陰邪,日益加甚。

……胤禩心中已無祖宗君上矣。胤禩既自絕於祖宗,自絕於朕,宗姓內豈容有此不忠不孝大奸大惡之人乎?

雍正這裏講的是胤禩對不起皇父和祖宗,而事情的症結在於和他爭奪儲位,以及對他這個新君悖逆不順。諭旨發出後,又遵照前朝削籍離宗的舊例,撰文祭告奉先殿,將胤禩革去黃帶子,削除宗籍。胤禩的同黨胤禟、蘇努等,也以“結黨勾逆,靡惡不為”的罪名,受到了與胤禩同樣的處分。胤禩之妻烏雅氏在胤禩晉封為親王、其娘家人來祝賀時,曾說:“何喜之有,不知隕首何日”,雍正認為胤禩之終懷異心,並不悔改,未必非她唆使所致,於是將其休回母家,由母家另給房屋數間居住,嚴加看守,不許與胤禩往來。四月十八日,又命將胤禟與都統楚宗侍衛胡什裏,馳驛帶來京師;胤禟的妻子則由該地總督、巡撫等派兵看守。

三月初七日,諸王大臣聯合參奏胤禩,說他不忠不孝,悖亂奸惡,請將其即行正法。這時,雍正作了一次十分精彩的表演。當日,雍正於勤政殿召見諸王大臣及胤禩,他說:“胤禩,是父皇之子,太祖、太宗之裔孫,朕的兄弟。今日這一舉動,朕的祖宗和父皇都在天上密切注視著。如果胤禩不應該正法,而你們隨便陳奏,以殘害我祖宗和父皇的子孫,將朕陷於不義,你們的罪過還可挽回嗎!朕想你們在聯合參奏時,或許有人是隨著眾人列名而不是出於誠意者,所以特意將你們召人,當麵加以詢問。如果有人認為胤禩不應正法的,可以出班跑於右邊。朕今天如此當麵詢問,倘若眾人中還是有心口不一,不肯據實陳奏的人,我祖宗、父皇在天之靈,必然要將其誅戮。”雍正這樣正顏厲聲地說這番話,一是他知道像誅戮這樣慘無人道的事情,必然引起社會上對他的非議,所以他要故意做出一付寬厚仁慈的麵孔,使人認為誅戮胤禩實在是諸王大臣的一再請求,而他則是萬不得已而為之的。二是他想借此機會,看看諸王公大臣中,是否還有站在胤禩一邊,或者同情胤禩的,以便日後加以懲治。雍正早已公開聲言,黨附胤禩者即為叛逆,並已處置了若幹親附胤禩之人。諸王大臣中。誰還敢去觸犯他的忌諱,自甘懲處的呢?故一致回奏,胤禩的確罪惡多端,應按國法,明正典刑。雍正這才下令將胤禩降為民王、交宗人府囚禁,並在其囚室外修築高牆。不許與外人接觸,身邊僅留太監二人。本月間,還令胤禩之妻自盡,然後再焚屍揚灰。貝子魯賓當胤禵在西北任大將軍時,曾奉胤禩之命與其聯係,後來也不坦誠交代,亦遭圈禁。鎮國公永謙也因在胤禩案內不據實陳奏,被革去世爵。二十二日,簡親王雅爾江阿,因“專懼胤禩,蘇努等悖逆之徒”,被革去親王。

三月初四,正藍旗都統音德上奏說,胤禩、胤禟等既被削去宗籍,編入該旗,應該更改舊名。雍正命將胤禟之名和他子孫之名讓其自身書寫;胤禩及其子之名也讓他自身書寫。十二日,胤禩將自身的名字改為“阿其那”,將其子弘旺之名改為“菩薩保”。“阿其那”為滿語,其確切的含義今日已不很清楚,有的學者解釋說其意思為狗,是雍正故意侮辱他的這個弟弟,將他看作畜類;有的說其意思相當於漢語的“某某”;有的則說其引申意思是“畜生”;有的還說其引申意思是把某人像狗一樣趕走,以表示討厭。“菩薩保”也是滿語,確切的意思也不太清楚,可能是菩薩保佑,但絕不會含有侮辱的意思,滿人中取這個名字的人不少,清太祖努爾哈赤的弟弟穆爾哈齊便有一個曾以此為名。五月十四日,胤禟自西大通返回後,將其名改為“塞思黑”。“塞思黑”也是滿語,其含義至今仍含糊不明,有人說其意為豬;有人說意為“迂俗可厭之人”;又有的人說討厭之意;有的還說其引申意思是像刺傷人的野豬一樣令人可恨。

五月初二日,諸王大臣等奏請將胤禵“即正典刑,以彰國法”。雍正降旨說,胤禵與胤禩、胤禟雖然同是罪人,但胤禵隻是秉性胡塗,行事狂妄,而遠不如胤禩、胤禟等人那樣狡詐陰險。雍正又因胤禵在馬蘭峪居住時,發生了蔡懷璽投書一事,認為他已不宜在那裏居住,下令將其移住景山壽皇殿禁錮,因壽皇殿是供奉父皇和母後聖容之處,讓其在那裏“追思教育之恩,寬以歲月,待其改誨”。雍正對待胤禵比對待胤禩、胤禟要寬大一些,看來這是因為胤禵為其同母弟,還不願將之置於死地,招來更多非議的緣故。十七日,雍正召見諸大臣,發布長篇諭旨,曆數胤禩、胤禟、胤禵、胤(礻+我)等人在康熙間和他即位以來的種種罪行,對胤禩、胤禵集團進行徹底清算。鑒於“阿其那等種種奸詐惡劣之事,中外及八旗軍民人等尚未得遍知”,指示諸王大臣,將此旨“錄出奏覽後,傳與京城內外八旗軍民人等,一體知悉。”

隨後,諸王、貝勒、貝子、公、滿漢文武大臣,秉承雍正的旨意,共同議奏了“阿其那”的罪狀四十款;“塞思黑”的罪狀二十八款,胤禵罪狀十四款,並請將此數人“即正典刑,以為萬世臣子之炯戒”。

“阿其那”的罪狀主要有:

1.欲謀殺胤礽,希圖儲位;

2.與胤禵暗蓄刺客,謀為不軌;

3.用胤禟之財收買人心;

4.擅自銷毀聖祖朱批折子,悖逆不敬;

5.晉封親王,出言怨誹;

6.蒙恩委任,挾私懷詐,遇事播弄;

7.庇護私人,謀集黨羽,逆理昏亂,肆意刑賞;

8.含刀發誓,顯係詛咒;

9.拘禁宗人府,全無恐懼,反有不願全屍之語。

“塞思黑”的罪狀主要有:

1.行止惡亂,謀望非常,暗以資財買結人心,使門下之人廣為廷譽;

2.收西洋人穆經遠為腹心,誇稱其善,希圖儲位;

3.平日結交內侍,密行伺察探聽;

4.聖祖稍加教訓,即生怨恚,每雲不過革此微末貝子耳;

5.令秦道然各處稱其寬洪大量、慈祥愷悌,圖買人心,以謀大位;

6.密結何圖,令其暫赴同知之任,如有用處,即速來京;

7.聖祖將阿其那鎖拿發審,與胤禵懷藏毒藥,願與同死;

8.將伊子弘最認內侍魏珠等為伯叔,窺探宮禁的消息;

9.伊女聘與明珠之孫永福索取資財百萬金,奪取各處貿易,貪婪無厭;

10.胤禵往軍前時,遣太監隨從,複差人往來寄信;

11.又與胤(礻+我)、胤禵相約,彼此往來密信,看後即燒毀;

12.別造字樣,陰謀詭計,儼同敵國;

胤禵的罪狀主要有:

1.聖祖責胤禩謀殺東宮,胤禵稱胤禩並無此心,若將其問罪,願與同罪,使聖祖震怒;

2.被聖祖遣往西寧後,與胤禩、胤禟密信往來,曾無間斷;

3.在西邊時,縱酒淫亂,勞民費帑、私受哲爾金銀六萬六千兩,向噶什圖等索銀十二萬兩;

4.張瞎子為之算命,稱此命定有九五之尊,胤禵大喜,賞銀二十兩;

5.回京後,叩謁梓宮並不哀痛,於皇上前大肆咆哮;

6.晉封郡王,並不感恩;

7.蔡懷璽造言,不即奏聞。

雍正接得奏表後,諭曰:“諸王大臣數次力請大義滅親,朕百計保全而不得,‘實痛於衷,不忍於情’,但姑息養奸,不籌及國家宗社之長計,則朕又為列祖皇考之大罪臣矣。胤禔、胤(礻+我)、胤禵尚非首惡,已皆拘禁,至阿其那、塞思黑治罪之處,俟再加詳細熟思,頒發諭旨。”隨即下令將諸王大臣所奏及他的諭旨頒示中外,“使鹹知朕萬難之苦衷,天下臣工自必諒朕為宗社久安長治之計,實有不得已之處也。”從此諭旨中可以看出,雍正是絕不會放過胤禩和胤禟的,但昭明彰著地殺戮自己的兄弟,他又顧慮招來輿論的譴責,因而隻好“再加詳細熟思”,另行計較。

胤禟被都統楚宗從西大通押至保定後,直隸總督李紱奉雍正之命將其“圈禁”。李紱不敢怠慢,急忙將其衙門附近的三間房,作為監禁胤禟之所。他在小房四周用磚石砌成高牆,並把前門封閉,設轉桶來傳遞飲食,在外派官兵看守,可謂嚴密之極。房小牆高,當時又正是酷暑天氣,悶熱難當,帶著腳鐐手銬的胤裙,時常暈死。到八月間,李紱忽然奏報胤禟病死,雍正聞知後,說他是“惡貫滿盈,已伏冥誅,可見善惡之報捷如影響”。胤禟之妻,則被下令逐回母家,嚴行禁錮。胤禟死後,雍正表示:“今塞思黑已伏冥誅,昨聞奏報,朕心惻然,今欲將阿其那從寬曲宥,諸王大臣以為何如?著各秉忠誠陳奏。”但時隔十來天,胤禩又突然死於禁所,雍正說他是“伏了冥誅”。至於胤禵,因他是雍正同母兄弟,未處死刑,一直被囚禁於皇城景山的壽皇殿附近。後來乾隆登基後,才將這位嫡親叔叔釋放,恢複了他原有的地位。乾隆二十年,胤禵病死。胤(礻+我)也一直被禁,乾隆帝登位後釋放,後死於乾隆元年。

對胤禩、胤禵黨人,雍正也一個都不放過。五月二日,以鄂倫岱、阿爾鬆阿二人為胤禩黨的首領,被發往盛京(沈陽)後有怙惡不悛,將二人斬首,妻子沒入內務府。五月二十八日,又以蘇努、七十為阿其那、塞思黑黨亂助逆之魁首,二人雖已逝世,仍照大逆律戮屍揚灰。蘇努諸子勒直亨、烏爾陳交誠親王處禁錮;赫世亨、魯爾金、福爾陳、書爾陳、木爾陳等押往河南、山東、山西、江南、蘇州等處,其孫庫章阿押往浙江,交督撫於衙門內禁錮。其子蘇爾金、庫爾陳交與右衛將軍,入於右衛兵額內,嚴行約束。七十之子福永斬監候;珠棟、福明,其孫壽善交與其族人,如何處置著誠親王具奏。其餘發往船廣(今吉林市西北)披甲,嚴加管束。兩江總督查弼納,也因與蘇努是姻親而被審問。查弼納供出“蘇努、七十、阿靈阿、揆敘、鄂倫岱、阿爾鬆阿結為朋黨,協力欲將阿其那致之大位”,以及胤禩、胤禟交結情狀,推動了這些案件的審理。因而雍正傳諭,將其罪行悉數寬免。十二月十九日,鄂倫岱之弟、兵部尚書法海,因阿附胤禵,行止狂妄,被革職,後又被發往寧夏,在水利處效力。至此,經營了二十多年的胤禩、胤禵集團,被徹底消滅了。

一些與這個集團有關某種關聯,或同情過他們的官員和百姓,也受到了嚴厲的懲處。四年五月,自稱正黃旗的灤州人蔡懷璽被迫自殺。七月,天津民人郭允進被梟首示眾。八月,前往西寧帶回塞思黑之都統楚宗、侍衛胡什禮,因“懷挾奸邪,暗庇逆黨”,被鎖拿審訊。十月,二人被分別發往阿爾泰等處效力。此外,山西猗氏縣人令狐義士,因在京時曾受到胤禟的資助,後來到西大通去找胤禟,表示“願附有道之主,不附無道君”。他準備聯合山西和陝西兩省的軍民,來拯救胤禟。五年七月,雍正以“叛逆昭革”的罪名,將他梟首示眾。同年,山西布政使高成齡因承審胤禟親信太監李大成案時,沒有將其判為斬立決上報,因而得罪雍正。雍正說從前諾岷就因此事而得罪,高成齡是知道這件事的,如今他還是包庇李大成,一定是同阿其那、塞思黑情熱,故意枉法寬縱,乃轉而審訊高成齡。七年正月,曾同隆科多一起與沙俄政府代表談判的四格,也因曾與蘇努結交而受審處。

雍正致死胤禩、胤禟等人,囚禁胤禵、胤(礻+我)諸兄弟,是由於他們在先朝結黨謀奪儲位,今朝仍固結不散,幹擾新君的施政,企圖製造新君的誤失而奪權篡位。縱觀當時的曆史,應該說這並不是憑空捏造。雍正和胤禩、胤禵集團的鬥爭,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康熙執政的晚年,是鬥爭的第一個時期,爭奪的目標是皇儲地位,即日後的皇位,雍正朝是第二個時期,胤禩、胤禵以及支持他們的社會力量不甘心失敗,忿恨不平,進行隱隱約約的鬥爭,企圖推翻雍正的統治,建立他們的政權。第二個時期的鬥爭是前一時期鬥爭的延續發展,它具有保衛皇權和奪取皇權的性質。從鬥爭的全部過程來講,毫無疑問,其實質就是爭奪儲位——皇位的政治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