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用人貴“察”,待人尚“恩”
雍正時人事變動頻繁,一些官員來去匆匆,有的微員驟升大僚,而一些大吏被逐出政治舞台,這些看似混亂,其實亦有章法。
人的出身,會影響到人的前程和才能的發揮。雍正也重視官員的出身,但有分寸。他說:國家用人,但當論其賢否,不當限以出身。
雍正關懷臣下,一則是為賞功,一則也是駕馭手段,使臣工感激莫名,效忠圖報,稍或不謹,就給顏色。
雍正多用南麵之術,越是那些有作為的人用得越高明。有人因此攻擊他“權術禦下”。他最善於用一部分人整治另一部分人。
雍正的用人原則
他任用的官僚,不像乃父,康熙對人比較寬厚,官僚隊伍相對穩定,任職較為長久,雍正時人事變動頻繁,一些官員來去匆匆,有的微員驟升大僚,而一些大吏被逐出政治舞台,這些看似混亂,其實亦有章法。
康熙末年,康熙皇帝認為自己已經功成名就,因而失去了他早年那種積極進取、變革圖新的精神。加之晚年身體衰弱,太子問題耗費了他大量精力,使他倦於政務。康熙五十年時,他曾說:“今天下太平無事,以不生事為貴,興一利,既生一弊。古人雲多事不如少事,職此意也。”又說:“治天下務以寬仁為尚。”
康熙這裏所說的“不生事”,就是盡量維持現狀,一切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然而樹欲靜而風不止。不生事,維持現狀隻是康熙個人的主觀願望,實際上,康熙晚年的社會積弊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嚴重。其中最主要的是朋黨之爭和官吏的貪髒不法。隻是康熙在“不生事”和“寬仁”政策指導下,對這些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雍正即位後,力圖革新前朝積弊,在政治上開創一個嶄新的局麵。但積弊太多,太久,該從哪裏入手呢?雍正選擇了一個最關鍵也是最根本的方麵——用人。
雍正認為,“治天下惟以用人為本,其餘皆枝葉事耳。”他把用人看作是治理天下的根本大事,而把其他方麵都看作是枝葉。自古以來,帝王將相們都十分注意理財,認為理財最關於國計民生,隻要倉廩充實,百姓各樂其業,國家自然會太平無事。但雍正對此卻有不同的看法。有一次,他對諸王大臣們說:從古以來帝王治理天下,都說理財、用人兩件事最重要,但是朕認為用人的重要性,更在理財的上麵,如果能夠做到用人得當,還擔心財政整不好嗎?其他政事辦不好嗎?他在署理江蘇巡撫尹繼善的奏折上曾批寫說:朕的責任,不過是提拔任用你們這樣的幾個總督巡撫。
雍正依據他的政治革新思想,確定了新的用人方針,他對用人的準則、方法官員的考核,反複慎重考慮,形成了他的用人風格和特點。他任用的官僚,不像乃父,康熙對人比較寬厚,官僚隊伍相對穩定,任職較為長久,雍正時人事變動頻繁,一些官員來去匆匆,有的微員驟升大僚,而一些大吏被逐出政治舞台,這些看似混亂,其實亦有章法。雍正三年,他在向諸王大臣解釋用人變化迅速的原因時說:“事無一定,又不可拘執,有時似若好翻前案,不知其中實有苦心,總欲歸於至是,是故或一缺而屢易其人,或一人而忽用忽舍,前後頓異,蓋朕隨時轉移,以求其當者,亦出乎不得已”。
“總欲歸於至是”,想把事情辦好,因而在用人上顛過來倒過去,以求人和職結合得當。這是一般地講用人原則。雍正五年,他說得就更清楚了:
朕現今用人之法,亦止堪暫行一時,將來自仍歸於聖祖疇昔銓衡之成憲。朕緣目擊官常懈馳,吏治因循,專以積累為勞,坐廢濯磨之誌,不得不大示鼓舞,以振作群工委靡之氣。俟鹹知奮勉,治行改觀時,自另有裁處之道。
雍正要清除康熙末季積弊,使雍正改元出現新氣象,與這個政治方針相適應,確定用人的原則:造成一個振作有為的官吏隊伍,去革新圖治,因此破壞常規的任用官僚辦法,反對因循腐敗的吏治。在這個總原則下,探討用人的具體辦法。
可信之人未必可用
國家設官定職,出發點是為辦事,不是為用人,尤其不是為養閑人,誰能把事情辦好就應當用誰,而不必管他是君子,抑或是小人。在這個前提下,對於有缺陷的能人加強教育,對不能辦事的善人,或調換職務,或離職賦閑,讓出缺位給有能力的人來幹。
雍正經常和他寵信的大臣一起探討識人和用人的原則、方法。有一次,鄂爾泰在奏折中說:
政有緩急難易,人有強柔短長,用違其才,雖能者亦難以自效,雖賢者亦或致誤公;用當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為,即小人亦每能濟事,因材、因地、因事、因時必官無棄人,斯政無廢事。
他強調用人一定要得當,要因事擇人,不能因人派差事。雍正異常讚賞他的觀點,轉告他批諭田文鏡的關於用人的兩句話:
可信者非人何求,不可信者非人而何。
雍正稱自己就是這樣用人的,並要求臣下也效法他,他說:這句話,提出如何對待可信任的人與他的能力之間的關係問題,即對那些可信任而又不能勝任官職的人,就不能抱有什麼希望,對不可信又不能勝任的人就不必給他職責了。
雍正不僅重視官員的可信程度,更重要的是把它同他們的才能結合在一塊考慮。雍正曾在給臣下的朱批中寫道:
凡有才具之員,當惜之,教之。朕意雖魑魅魍魎,亦不能逃我範圍,何懼之有?乃至教而不聽,有真憑實據時,處之以法,乃伊自取也,何礙乎?卿等封疆大臣,隻以留神用才為要,庸碌安分,潔己沽名之人,駕馭雖然省力,唯恐誤事。但用才情之人,要費心力,方可操縱。若無能大員,轉不如用忠厚老誠人,然亦不過得中醫之法耳,究非盡人力聽到之道也。
雍正提出用人要用人才之人。雍正看到,一些有才能的人未免恃才傲物,與那些庸愚聽話的人不同,不容易駕馭,但是他認為不必懼怕他們,應當用心去掌握他們。在這裏尤需注意的是“惜之、教之”的思想,這是說人才難得,對已經湧現出來的幹才,盡管他們有缺陷,也要愛惜,不能摧殘;愛惜的方法之一,是對他們加強教育,幫助他們改正過失,以利充分發揮他們的才智。鄂爾泰見到朱批後,於十一月十五日具折陳述自己的意見:
可信、不可信原俱在人,而能用、不能用則實由己。忠厚老成而略無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聰明才智而動出範圍者,可用而不可信。朝廷設官分職,原以濟事,非為眾人藏身地,但能濟事,俱屬可用,雖小人當惜之,教之;但不能濟事,俱屬無用,即善人亦當移之,置之。
鄂爾泰認為國家設官定職,出發點是為辦事,不是為用人,尤其不是為養閑人,誰能把事情辦好就應當用誰,而不必管他是君子,抑或是小人。在這個前提下,對於有缺陷的能人加強教育,對不能辦事的善人,或調換職務,或離職賦閑,讓出缺位給有能力的人來幹。他進一步說明和發展了雍正的使用有才能的人及其有缺點即加以教育的用人方針,雍正看後大為欣賞,稱讚他的說理“實可開拓人之胸襟”。雍正用人,一定要使他的才能和職務相當,有才而不肖,賢而無才,取前者而舍後者,這是他用才思想的一個內容。
雍正和臣子討論用人的話,並不是虛言空調,我們從他重用李衛的事上,可以看出雍正確實是馭人有術。
李衛是雍正朝的一位“督撫模範”。他並非科甲出身。雍正用他,是看到他品性耿介,操守廉正,“勇敢任事”,是實行新政的難得之才。
雍正繼位前李衛原在戶部任職,官職雖微,卻敢揭上司之短。當時管理戶部的親王在收納正項錢糧時,卻要加收“平餘”,中飽私囊。李衛諫阻,親王不理,於是他在戶部大堂放一錢櫃,寫上“某王贏餘”。親王貪侵曝光,十分難堪。因此雍正即位後便啟用李衛為雲南布政使,兼管鹽務。當時鹽務極難管理,雍正給他這份差使,也算是對他的考驗。
李衛到任後,利用布政使之權,嚴厲整頓鹽政、堵塞漏洞、揭發貪員、懲罰汙吏,使雲南鹽務肅清。雍正對此非常滿意,稱讚李衛是“國家衛器”,當即調升為浙江巡撫,那時他才38歲,是清代少見的年輕疆臣。
李衛是個“粗人”,他生得膀闊腰圓,武功很好,但文墨不通,奏折多讓人代寫。其耿介過火,往往不合法度,做司官時,往往直稱上級“老高”、“老楊”;火氣上來,會痛罵一頓。後來多所參奏大吏,因此多遭人忌恨,許多官員上折告他:“狂縱傲慢”。對此,雍正一方麵好言為他辯護,向參奏者說明李衛“大節不虧”、“秉公持正”、“實心任事”、“勇敢廉潔”。同時不厭其煩地下旨警告李衛不要“任性使氣”、“滿腔冰炭”,讓他修習涵養,戒驕戒躁。
李衛的習性終生也未改多少,但雍正用其大節,始終信賴,加官至刑部尚書、兵部尚書、太子少傅。
雍正不用無能人
雍正把清、慎、勤,視作對高級官員的基本要求,而另外要求他們能胸有全局,目光遠大,辦事瞻前顧後,能夠駕馭屬員,即要兼有才能與忠於職守的品德。
在賢和才的取棄上,雍正還有更深入的考慮。自從西晉的創立者之一的司馬昭對僚屬提出“清、慎、勤”三項要求之後,曆代的封建統治者皆奉之為圭臬,康熙也不例外,他在康熙二十一年親自書寫“清慎勤”三個大字,頒發給各地總督、巡撫。但是人們對於“清慎勤”產生許多誤解,把畏縮不前、不敢負責當作謹慎,把精力放在瑣屑事情上,以為勤勞,把刻薄當作是清廉。
雍正不宥於成說,尤其是不讚成對“清慎勤”的淺薄理解。他在論巡撫的職責時說:“巡撫一官,原極繁難,非勉能清、慎、勤三字便可謂勝任也。用人雖不求備,惟至督撫必須全才,方不有所貽誤,若無包羅通省之襟懷,統馭群僚之器量,即為不稱厥職。”又說:“凡事當務大者遠者,若隻思就區區目前支吾,以盡職任而已,未有不顧此失彼,跋前躓後者,當努力勉一大字。”
他把清(廉潔奉公)、慎(忠誠謹慎)、勤(勤勞王事),視作對高級官員的基本要求,而另外要求他們能胸有全局,目光遠大,辦事瞻前顧後,能夠駕馭屬員,即要兼有才能與忠於職守的品德。
署理湖廣提督嶽超龍在奏折中表示:“惟有益思正己率屬,砥礪官方,以仰報高厚之恩。”雍正告訴他,即使做到了正己率屬,“若不知訓練兵丁,滌除陋習,不過自了一身而已,與木偶何異,曠職之愆,仍不能免”。說得很清楚,身為提督大員,以自身的模範行動帶領下屬清正廉潔固然很好,但若不能將軍隊訓練好,把從前的弊病革除掉,這樣的人品行再好,也不過像個木偶人,被耍弄者撥弄著,表現出各種動作,自己沒有主動性,怎麼能起到他所擔任的職責的作用。
他以這個標尺衡量湖南巡撫王國棟,認為王有忠誠盡責的心願,但沒有能力做好巡撫的工作。他說以“清慎勤”三個字來衡量,朕承認他具有這種品質,然而他的識見平常,不能擴展,所做的事情於地方沒有害處,也沒有好處,這就是不能勝任,故而將他調到京城另行安排工作。雍正二年,以王“心有餘而力不足,清慎勤三字朕皆許之,然不能擴充識見,毫無益於地方,殊不勝任。”將之內調,並以此教育其後任趙弘恩。
直隸巡撫李維鈞考察吳橋知縣常三樂,“操守廉潔”,“但懦弱不振,難膺民社之寄”,擬將其改任不理民事的教職,報吏部審批。吏部認為,既說常三樂“生性懦弱,必有廢馳實跡”,而李維鈞又不實指糾參,不予批準。李維鈞感到常三樂清廉並無劣跡可議,但不稱職,不便留任,不知如何處理才好,特請雍正裁奪。雍正回說,這事很好辦,就照他“居官罷軟,殊屬溺職,相應參革。”有德無才的官,在雍正手下難以得到重任。
不拘一格用人才
人的出身,會影響到人的前程和才能的發揮。雍正也重視官員的出身,但有分寸。他說:國家用人。但當論其賢否,不當限以出身。
一個政府對人員的使用,有許多規章製度,雍正去庸人用才幹的方針,同清朝的一些固有規則發生了矛盾,他就以不惜破壞定製的精神貫徹自己的原則。他表示:“朕用人原隻論才技,從不拘限成例”。又說:“唯期要缺得人,何論升遷之遲速,則例之合否耶!”那些關於官員除陟的規則,主要內容是資曆、出身、旗漢區別。他並不取消有關規定,而在實行中加以變通。雍正元年,雍正向湖廣總督楊宗仁說:“如遇有為有守賢能之員,即行越格保舉,以示獎勵。如此則官吏勸而民心悅,地方有不改觀者乎?”主張不要按資曆升轉,越級提拔賢能官員,以鼓勵官員奮發向上。雍正二年,要求現任布政使的田文鏡推薦能夠擔當這種職務的人:“若有才守兼優堪任藩司之職,為爾素所深知,密舉二三員來,以備選擢。朕從來用人,不悉拘資格,即或階級懸殊,亦屬無關緊要。”
若有才和操守都優秀的可以勝任布政使職務的人員,就你平素深知的,秘密推薦二三個人來,以備朕從中選擇提拔任用。朕從來對於使用官員,不完全看他的資曆。即使是現在官職與布政使相差懸殊的,也不要緊,朕可以破格使用。
這裏強調的是用人的才幹,而不要因為資曆的條件妨礙低職務的人進入高級官員的行列。雍正七年再次講到這個問題。他要求在京中的學士、侍郎、在外地的布政使、按察使以上官員,每人密薦一人,他說:
把可以勝任總督、巡撫的人,或能勝任布政使、按察使的人,根據他們的實際情形上折奏明。考慮這種人選,不必顧慮是滿人還是漢人,也不要限定資格,就是知府知縣,離著被保薦的官階很遠,也不要緊,隻要你真正了解他,相信他能夠勝任封疆大僚,你就可以上章推薦。
準許薦舉府州縣的基層官員擔任封疆重任的總督巡撫,真是要破格選人才。雍正十二年,江西贛南道缺出,雍正命署理兩江總督趙弘恩在屬員或了解的官員中,“無論越銜與否,擬定一員”,折奏請旨,以便任用補缺。雍正在位期間,一直注意把有才能的人迅速地提到重要官職上。
人的出身,無論是科甲的或門第的因素,都影響到人的前程和才能的發揮。雍正也重視官員的出身,但有分寸。他說:
國家用人,但當論其賢否,不當限以出身。朕即位以來,亦素重待科甲,然立賢無方,不可謂科甲之外遂無人可用,倘自恃科甲而輕忽非科甲之人,尤為不可。自古來名臣良輔,不從科甲出身者甚多,而科甲出身之人,亦屢見有蕩檢逾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