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大權“獨”攬,鏟除朋黨
任用軍機大臣,擺脫了朝廷中各官僚機構的牽製,更重要的是,他發號施令可以直接下達到任何地方任何部門,從而把國家機要大權牢牢地控製在自己手裏,他可以隨意運用權力而不受阻滯。
雍正很快發現,管旗務的諸王因身份崇高,還影響皇帝對旗民直接統治的權力,於是他借整頓八旗,收回王公任用屬人的權力,這又是他打擊朋黨的一個重要內容。
雍正繼位之初,政權很不穩固,他在諸王大臣中的威信也不高,他必須樹立自己的絕對權威。為此,雍正毫不手軟地懲治了一切與朋黨有牽連的王公大臣。
朱批密折,強化專權
雍正比乃父又跨進一大步,使奏折成為正式官文書,一切比較重大的事情,官員都先通過奏折請示皇帝,而這種奏折既不通過內閣所屬的通政司轉呈,皇帝的批示完全出自禦撰,不需要同內閣大臣商討,這樣奏折文書由皇帝親自處理,把內閣拋在了一邊。
清朝沿襲了秦代以來主要是明代的封建專製政體,重建了一代新王朝。所謂封建專製政體,就是中央集權與君主專製的緊密結合,二者合而為一,君主即皇帝則處於中央權力的支配地位。君主專製愈強大,專製政體就愈嚴密、完善。自朱元璋建明朝始,不斷強化君主專製,把封建專製製度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清在此基礎上,繼續強化君主專製,集曆代之大成,全麵發展了封建專製製度。
在順康時期,主要是康熙朝,已使君主專製發展到新的階段。康熙對君主專製有一個明確地說法:“天下大權,惟一人操之,不可旁落。”他說的“唯一人”,自然是指皇帝一人。他深刻地總結了明朝太監專權的曆史經驗教訓,決心使國家大權不“旁落”於任何人手中,“國家唯有一主”,由他一人獨操。聖祖親政五十餘年,君主專製得到了空前發展。世宗即位,沿著聖祖開創的道路,把君主專製推向了頂峰。
雍正即位時,已經四十五歲,是政治上成熟的年齡。他長期生活在父親的身邊,耳濡目染,從父親那裏學到了很多為政的思想和方法,特別是在執行父親指派的各項政務中,積累了政治經驗。他即位伊始,便仿效父親,建立以他為核心的新的統治係統。一方麵,他反複宣示:“朕當永遵成憲”,繼承已故皇帝的所有製度,“不敢稍有更張”;一方麵,毫不遲疑地采取新措施,加強和鞏固他的君權不受任何侵犯,保證最高權力的和平過渡,更重要的是,維持國家長期穩定的局麵。
雍正初政,最值得重視的一項新舉措,就是建立了“密折”製。實際上,這不是他的發明創造。還在康熙五十一年,聖祖已提出“密奏”的辦法:要求朝廷內外大臣在各自向皇帝的“請安”折內,附奏機密要事,主要是揭發所見官員的種種不法事,以及民情、政情的動向等。密奏之事,隻給他一人看,其他任何人不得知道。聖祖的本意,是針對那些貪官汙吏而行此辦法,並使各級官員處於相互監督之下,而權力統歸於皇帝之手。世宗把聖祖實行的“密奏”辦法進一步具體化,把它作為一項製度加以推行。他規定:在京的滿漢大臣、外省的督撫提鎮等中央與地方官員,均行“密折”製度,尤其是在京的科道監察官員每人每天上一道“密折”,一折隻說一件事,不論事之大小,都要據實寫明,即或無事可言,在折內亦必聲明無事可奏的原因。密折幾乎全有皇帝的朱筆批語,叫做“朱批諭旨”,批過的密折稱“朱批奏折”。雍正朝的許多重大改革,都是通過君臣在密折中商議後,決策並付諸實施的。所言正確,他就采納施行,說得不甚妥當,他就把折子“留中”,不批轉朝臣,不使任何人知道。如涉嫌報複,誣陷好人,他也能分辨清楚。
因為密折內容,包羅廣泛,既涉及政策的製定和執行,也涉及官員的取舍,所以雍正特別強調密折的保密性。雍正一再以此要求具折人,“密之一字,最為緊要,不可令一人知之,……假若借此擅作威福,挾製上司,淩人舞弊,少存私意於其間,豈但非榮事,反為取禍之捷徑也”。“至於密折奏聞之事,在朕斟酌,偶一宣露則可,在爾既非露章,惟以審密不泄為要,否則大不利於爾,而亦無益於國事也。其凜遵毋忽。”“地方上事件,從未見爾陳奏一次,此後亦當留心訪詢;但須慎密,毋借此作威福於人,若不能密,不如不奏也”。不能保密,就不要上密折,保密與密折完全一致,保密是寫作密折的前提條件。這是要求具折人不要聲揚文件內容,同時要求領受朱批諭旨的人保守朱批的機密,不得轉告他人,更不能交他人觀看,若私相傳述,即使保密性較小的內容,也是非法的。隻有雍正特別指令告訴某有關人員時,才令其閱讀,或轉傳諭旨精神,如原甘肅提督路振聲將朱批中對其弟固原提督路振揚的褒語抄告乃弟,路振揚又因此上折謝恩,雍正就此指出:“朕有旨,一切密諭,非奉旨通知,不許傳告一人,今路振聲公然將朕批諭抄錄,宣示於爾,甚屬不合,朕已另諭申飭。可見爾等武夫粗率,不達事體也”。考慮到小臣得此榮寵,容易擅作威福,挾製上司和同僚,造成官僚間互相猜忌,政治混亂,對國事不利。因此雍正嚴格要求大小臣工保守密折內容和朱批的機密,特別是對小臣,教導不厭其煩,並以泄密對他們不利相威脅。
對於不遵守奏折機密的人,雍正采取了必要的懲罰措施。雍正初年,封疆大吏多半派親屬或親信在京,拆看奏折,為的是他們了解朝中情況,看此奏折合否時宜,以便,決定上奏與否,對於皇帝的朱批,他們也先行閱視,以便早作料理和應付。二年,雍正發現了浙閩總督覺羅滿保、山西巡撫諾岷、江蘇布政使鄂爾泰、雲南巡撫楊名時等人的這種情況,決定停止他們書寫奏折的權力,以示懲罰。這樣一來,需要同皇帝商酌的事不好辦了,楊名時等為此承認錯誤,請求恢複他們的密奏權,雍正也從政事出發允許了。沒有處分路振聲,乃因他是武人,不知書。看來對這類具折人要求低一些。
雍正知道,製裁不能成為主要手段,重要是製定奏折保密製度。他采取了四項措施,
收回朱批奏折。奏折人在得到朱批諭旨的一定時期後,將原折及朱批一並上交,於宮中保存,本人不得抄存留底。奏折中的朱批,亦不得寫入題本,作為奏事的依據。楊名時有一次把朱批敘入本章,暴露了機密,雍正指責他是有意這樣辦,以證明他過去泄漏朱批沒有罪。
打造奏折專用箱鎖。雍正於內廷特製皮匣,配備鎖鑰,發給具奏官員,凡有奏折,均裝匣內,差專人送至京城。鑰匙備有兩份,一給奏折人,一執於皇帝手中,這樣隻有具折人和皇帝二人能夠開匣,別人不能也不敢私開。為具折人不斷書寫奏折的需要,奏匣每員發數個,一般為四個,它隻作傳遞奏折用,凡所上奏折隻能用它封裝,否則內廷亦不接受。廣州巡撫常賚的奏匣被賊盜去,隻得借用廣東將軍石禮哈的奏匣,不敢仿製。
奏折直送內廷。奏折由地方送到北京,不同於題本投遞辦法,不送通政司轉呈,若是督撫的折子,直接送到內廷的乾清門,交內奏事處太監徑呈皇帝;其他地方官的奏折不能直送宮門,交由雍正指定的王公大臣轉呈。雍正說若小臣徑赴宮門送折,不成體統,其實他是為具折的小臣保密,不使人知道除了方麵大員以外有一些什麼人能上折子。被指定轉傳奏折的人,有怡親王胤祥、尚書隆科多、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等人。邊遠地區的小臣,還有送交巡撫代呈的,轉呈的王大臣都是雍正的親信,他們隻是代轉,亦不得拆看,具折人也不向代呈人說明奏折內容,如朱綱一再在奏折中保證所奏內容絕對秘密,連隆科多“亦不敢令聞知一字”。
雍正親自閱看,不假手於人。折子到了內廷,雍正一人開閱,寫朱批,不要任何人員參予此事。他說:“各省文武官員之奏折,一日之間,嚐至二三十件,多或至五六十件不等,皆朕親自覽閱批發,從無留滯,無一人讚襄於左右,不但宮中無檔可查,亦並無專司其事之人”。由於他要專斷,以及奏折的保密性,不會讓他人與聞,他在這裏所說的是實際情況。雍正批閱以後,一般折子轉回到具折人手中,以便他們遵循朱批諭旨辦事,有少量折子所敘問題。雍正一時拿不定主意,就將它留下,待到有了成熟意見再批發下去。
關於奏折製度的作用,雍正作過說明。
(朕)受皇考聖祖仁皇帝付托之重,臨禦寰區,惟日孜孜,勤求治理,以為敷政寧人之本,然耳目不廣,見聞未周,何以宣達下情,洞悉庶務,而訓導未切,誥誡未詳,又何以使臣工共知朕心,相率而遵道遵路,以繼治平之政績,是以內外臣工皆令其具折奏事,以廣諮諏,其中確有可采者,即見諸施行,而介在兩可者,則或敕交部議,或密諭督撫酌奪奏聞。其有應行指示開導及戒勉懲儆者,則因彼之敷陳,發朕之訓諭,每折或手批數十言,或數百言,且有多至千言者,皆出一己之見,未敢言其必當,然而教人為善,戒人為非,示以安民察吏之方,訓以正德厚生之要,曉以福善禍淫之理,勉以存誠去偽之功,往複周詳,連篇累牘,其大指不過如是,亦既殫竭苦心矣。
他把朱批奏折的作用歸結為兩點,一是通上下之情,以便施政;二是啟示臣工,以利其從政。他說的有一定道理,但是並不透徹,他每日看幾十封奏折,書寫千百言批語,對其作用自然清晰,不過有的話他不便明說,故未談及。其實奏折製度的作用。主要是利於他直接處理庶務,強化其專斷權力。
明朝初年,朱元璋廢中書省,罷丞相,由皇帝親領庶務,皇權最重。迨後內閣製形成,它的票擬權使大學士握有一定的宰輔權力。清初承明之製,又有議政王大臣會議,都分散一部分皇帝權力。康熙致力強化皇權,用一部分職位低的文人協助議政,用少數人寫告密文書的奏折,加強了對下情的的了解。雍正比乃父又跨進一大步,使奏折成為正式官文書,一切比較重大的事情,官員都先通過奏折請示皇帝,而這種奏折既不通過內閣所屬的通政司轉呈,皇帝的批示完全出自禦撰,不需要同內閣大臣商討,這樣奏折文書由皇帝親自處理,把內閣拋在了一邊。雍正中期又設立作為纂述轉達機構的軍機處,代行內閣職權,這就使皇權如同朱元璋時代,真正是“庶務事皆朝廷總之”了。內閣職能削弱的同時,封疆大吏的職權也有所下降,稍微大一點的地方事情,都要上奏折請示,秉承皇帝旨意辦理,他們真是成為皇帝的膀臂,由中樞神經來支配,使中央與地方真正融成一體,在皇帝絕對統治下行施國家機構的職能。奏折製度不僅加強了皇權,還為皇帝行施至高無上的權力提供必要的條件。各種不同身分官員反映各種社會問題的奏折,使皇帝了解情況,洞悉下情,為製定政策,任用官員提供了較為可靠的根據。奏折文書含有互相通訊的意思,君臣間在私下討論一些問題,君主不懂的事情可以詢問臣下,從而增長見識,有利於決策,也有利於君主集權。
設立軍機處
任用軍機大臣,擺脫了朝廷中各官僚機構的牽製,更重要的是,他發號施令可以直接下達到任何地方任何部門,從而把國家機要大權牢牢地控製在自己手裏,他可以隨意運用權力而不受阻滯。
雍正在清除胤禩集團、打倒年羹堯與隆科多兩權臣,及整頓吏治的過程中,不僅鞏固了他的皇位,重要的是,進一步提高了皇帝的絕對權威。我們看到,世宗正在一步步擴張皇帝的權力,從而把國家的全部權力牢牢地控製在他一人之手。
雍正發展封建君主專製體製,一個重大的舉措,正如人們常說的,創立軍機處。明以前,曆代皆設宰相,統轄六部,實際成了皇權的總管。相權過重,如果君主精明強幹,尚能駕馭宰相為其所用,否則就成了宰相專政,皇權被削弱,其結果,或政出多門,或宰相一人獨斷,皇帝與諸臣否隔,久之,難免不生禍亂。這樣的事例已屢見不鮮。明初,亦照曆代,仍設宰相,後以宰相胡惟庸謀逆而永遠廢止宰相製,遂提高六部的權限,直轄於皇帝。清繼承明製,另保留入關前的議政王公大臣會議,在皇帝的直接指導與監督下,掌管國家最高權力。舉凡軍國大政,皆經他們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交由皇帝最後裁決。盡管如此,皇帝多少還受其製約,不能事事自行其是,就是說,皇帝專製仍有其局限,不能達到他的權力的極限。世宗創立軍機處,才把國家一切權力收歸個人,不論事之大小,都出自皇帝一人親裁,文武百官都對皇帝一人負責。而百官及各部門上下相互製約,皆統於軍機處,軍機處又統於皇帝。
軍機處為雍正朝獨創,但並非是世宗憑空想出來的,卻是在實踐中逐漸形成的一項特殊製度。它緣起於用兵西北,為經辦軍需而設。雍正七年首設軍需房,後改稱軍需處或協理軍需處,再改稱辦理軍務處,最後才定稱為辦理軍機事務處,習稱為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
雍正為什麼要設立軍機處呢?雍正七年六月,世宗針對寧遠大將軍嶽鍾琪即將平定準噶爾部噶爾丹策零叛亂的奏報,親筆批示說:“……兩路軍機,朕籌算者久矣。其軍需一應事宜,交與怡親王(胤祥)、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密為辦理;其西路辦理事宜,則專責於總督嶽鍾琪是任。王大臣等小心慎密,是以經理二年有餘,而各省不知有出師運餉之事。今覽嶽鍾琪折奏,備陳十勝之情形,軍務所關重大,朕不敢予言其必然,惟有倍加敬謹。”
軍機處的由來,原為平息準噶爾叛亂,密授四大臣經辦兩路軍的軍需事宜,以軍報、運餉為機密要事,要求迅速、準確,不得遲誤,故責專人,密秘行事,發揮高度效率。因為保持了此事的機密性,以致實行了“二年有餘”,各省對此一無所知!
軍機處算不上是一級機構,它無定員。六部、內閣及其它各機關都各有定員,唯軍機處的官員多少不一,皆由皇帝根據實際需要,隨時增減。最初隻有怡親王胤祥、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如果加上嶽鍾琪,也隻有四人。以後又有增加,最多時也不超過十一人。其次,被選入軍機處的官員,都屬兼職,不設專職,從閣臣、六部尚書、侍郎等官員中,選取“熟諳政體者,兼攝其事”,稱為“軍機大臣”。依他們原有的品級和地位,排定先後次序,以品級高、資曆深者為“首席”、“首揆”、“揆席”。如他們中有的失去原職務,或授於京城外的職務,其在軍機處的兼職則被取消。軍機處的屬員,則由“各部曹、內閣侍讀、中書舍人等充任,名日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軍機大臣互不統屬,即無隸屬關係,各自對皇帝一人負責。
軍機大臣地位崇高,但無如六部等官員的實權。他們的職責是:“掌書諭旨,綜軍國之要,以讚上治機務,常日直禁庭以待召見”,即使巡幸外地,亦如內廷。具體規定每天寅時(三時一五時),軍機大臣入直,辦事完畢,由內奏事太監“傳旨令散”。每天皇帝召見沒有定時,或一次,或數次。召見時,皇帝“賜坐”,將“未奉禦批”的各處奏折進呈,等候皇帝欽批,“承旨”畢,即退出。凡皇帝的“明旨”,由軍機大臣擬寫,下發到內閣;凡不宜公開的“密諭”,經由軍機大臣“封交”兵部,視事之緩急,或“馬上飛遞”,或四百裏、五百裏、六百裏不等,傳送到各地。概括軍機大臣的職責就是“承旨”,說得通俗些,不過是上傳下達,當麵替皇帝起草文件,或記錄皇帝的指令,向有關部門傳達。這些工作,實際是充當了皇帝的侍從秘書。軍機章京有滿漢人,負責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該奏議。滿人抄寫滿文,漢人抄寫漢字。這也是文墨秘書性質。軍機大臣和軍機章京身處權力的核心,卻無任何決策權,不能作任何決定,一切聽命於皇帝,完成皇帝交辦的事。
特別強調的是,軍機大臣的工作具有高度機密或稱為絕密。軍機處不屬一般的衙署,它需要保密,並時刻同皇帝保持直接聯係,軍機大臣要留在離皇帝最近的地方,以便隨時而快速地應召入宮。因此,軍機處便設在隆宗門內,靠近內廷,既與外廷隔絕,以杜絕人來人往泄秘,又以離皇帝居處甚近,而召見便捷。“軍機為樞密重地,非有特召,不許擅人”。如敢私人,或私自會見軍機處官員,隨時糾劾論處。軍機大臣辦公的地點,亦隨皇帝的行止而定。如皇帝駐蹕圓明園,其軍機處則設在園內左如意門內;如在西苑,軍機處設在西苑門內。如皇帝出京遠行巡視,途中暫駐處,稱為“行在”,或抵達目的地,其暫居處又稱“行宮”,軍機大臣皆隨往,在行宮門“直房”,或設蒙古包為其辦公處。不管在何處“入直”,都屬皇帝的禁區,離皇帝甚近。軍機處沒有固定衙署,具有機動性,隻有在京城,才有較穩定的辦公地點。從皇帝召見軍機大臣議事,更見其機密性。雍正每次議機要大事,隻“獨見”一名軍機大臣,其他軍機大臣不得參與。因為每個人的記性有強弱,理解深淺不一,文字表達能力也有高低之分,隻召一人“承旨”,其中也有力所不能,轉述世宗口諭,或據雍正指令撰擬聖旨未必盡合本意。至乾隆初年,始由“獨見”變為軍機諸大臣“同進見”,依靠合作,才避免“獨見”的弊端。
軍機處的高度機密性,體現在對其印信管理極嚴。軍機處初無印信,至雍正十年三月,雍正命鑄軍機處印信,交由內閣大學士辦理。據此,內閣大學士提出:“辦理軍機處密行事件,所需鈐封印信”的印文擬為“辦理軍機印信”,由禮部負責鑄造銀質印信,貯於“辦理軍機處,派員管理。”啟用印信事,應行文各省及西北兩路軍營周知。雍正予以批準。印信貯存初定由軍機處自貯,為防止私用印信,加強管理,遂改貯它處。其管理辦法:用印時,由當日值班的軍機章京持鐫有“軍機處”三字的金字牌赴“內奏事處請印”,然後又憑此金牌向領班軍機大臣請開啟印匣的鑰匙,在他們的共同監視下,打開印匣用印畢,金牌交給領班章京,開印的鑰匙仍交領班大臣保管,印信當即送回原處。印信分程序管理,相互製約,互相監督,無論職位多高、權多重的大臣,都無法私自動用印信。管理極嚴,於此可見一斑。
軍機處之設,經曆了不斷發展,以至完善的過程。當初是為應對西北青海用兵的特殊需要而設,其職責是專辦軍務,以辦事迅速而機密收到了巨大效果。以前,辦一件事,經各部門周轉,至上層還經內閣、議政王大臣會議等商酌,最後才到達皇帝,已遷延許多時日。其中如扯皮、推諉、拖遝等官場陋習,已習已為常,辦事效率低,因為各部門經手,也談不上保密,無法保證皇帝的意旨得到迅速落實。白軍機處設立,所得效果是雍正始料不及的。他看到,任用軍機大臣,擺脫了朝廷中各官僚機構的牽製,更重要的是,他發號施令可以直接下達到任何地方任何部門,從而把國家機要大權牢牢地控製在自己手裏,他可以隨意運用權力而不受阻滯。因此,雍正將軍機處專辦軍務逐漸擴大到國家政務,發揮它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指導作用。
軍機處創設後,就使中央體製及其運行機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原先經由內閣及有關部承旨、承辦的事,改為由雍正親書諭旨或口授、軍機大臣承旨撰擬,直接“廷寄”各地。原為朝廷權力中樞的內閣,自此變成有名無實的機構,大學士位階崇高,卻無事可幹。同時,也把清初獨創的“議政王大臣會議”之製置於無用之地,無大政可議,有其名而無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