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進軍海外:審時度勢逐鹿天下(2 / 3)

荷蘭與日本有許多相似之處,國土狹窄,資源缺乏,國內市場有限。盡管如此,飛利浦公司仍從最初的一家小燈泡廠,經過60年的發展,迅速成長起來,其產品門類齊全,包括日光燈、工程照明及家用電器、無線電收擴音機在內的上千種產品,人員達到75萬,在48個國家有直接經營的公司,其產品80%用於出口,質量享譽世界。而日本要經濟繁榮富裕,學習美國不如學習荷蘭,為了節省原材料和能源,也要走產品設計細致、精密之路,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也必須學習荷蘭的嚴格管理和經營理念。

經過審慎的比較,鬆下幸之助選擇了荷蘭飛利浦公司作為自己的合作夥伴。

這是鬆下公司首次與國際一流企業合作。此次合作可謂艱苦卓絕、來之不易,荷蘭飛利浦公司倚仗著自己的雄厚實力和先進技術,向鬆下公司提出了種種苛刻的要求。經過了鬆下幸之助等人群策群力、執著真誠的努力,鬆下公司最終實現了與飛利浦公司的合作。

一開始,對於鬆下公司提出的合作申請,荷蘭飛利浦公司的態度十分謹慎。在他們眼裏,鬆下公司隻不過是一個平常的小公司,居然提出合作請求,驕傲的荷蘭人怎樣會把自己的高科技技術隨便交給一個毫無名氣的公司呢?

麵對鬆下幸之助的一再請求,荷蘭飛利浦公司派出了一個3人小組前往日本對鬆下公司進行考察。飛利浦公司來鬆下公司考察,那麼鬆下公司的經營等內部尚對日本國內同行保密,但將毫無保留地展現給荷蘭公司,經驗老道的鬆下幸之助怎麼會不明白這個道理,但是為了進行合作、為了提高鬆下公司的實力,局部犧牲是必要的!經過了1個多月的實地考察,3人小組帶著整整三大箱資料、文件和報告返回阿姆斯特丹,也帶走了鬆下幸之助一顆不安的心。

過了1個月,3人小組又返回大阪,並帶回公司的意見:同意與鬆下公司合作,並呈上了飛利浦公司的合作意向書。

1. 第一期合作項目為電燈泡、電子管和日光燈,視合作情況繼續擴大合作項目。

2. 與鬆下公司合資建設新公司,創辦費55萬美元,飛利浦公司參與股份30%,新公司交給鬆下公司經營。

3. 合作期間,鬆下公司向飛利浦公司支付技術指導費,費用占銷售額的6%。

經過一番認真的研究之後,鬆下幸之助認為合作意向書的前兩項可以接受,但是索取占銷售額6%的技術指導費過高。飛利浦公司擁有世界領先的電子技術,收取一定的技術指導費是應該的,關鍵不在於有沒有技術指導費,而在於費用的高低,鬆下幸之助將自己的意見向高橋荒太郎等公司高層托出,得到了公司上層的一致同意。

於是,鬆下公司向飛利浦公司的3人小組提出降低技術指導費要求,3人小組表示降低指導費需向公司總部報告並進行研究。雙方商定下次的會商時間和地點。

送走飛利浦公司3人小組,鬆下幸之助陷入了苦苦的思索當中,降低飛利浦公司技術指導費的方法有兩種:一是通過談判說服對方主動下調,二是鬆下公司以其他名目收取費用進行衝抵。對於第一種方法隻能進行充分的準備工作,但第二種方法令鬆下幸之助日思夜想也難以有好的方法,鬆下幸之助拿著飛利浦公司的合作意向書在房間內踱來踱去,又坐下反複地看意向書,突然靈光一閃:既然合資的新公司由鬆下公司來經營,經營也是一種資本,那麼鬆下公司也可以適當地收取“經營指導費”。這是一種大膽的想法,是基於對鬆下公司經營的自信,也體現了他在商言商的高超智慧。

鬆下幸之助想到了談判的好方案,於是立即召見高橋荒太郎,二人進行了一次長談:

“高橋君,你的任務是千方百計地促使合作成功,關於經營指導費的方案,對方可能會提出種種反駁意見,你要充分進行準備盡量做出合理的解釋和說明。”

“是,董事長。”高橋荒太郎說。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