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鬆下幸之助這樣說,吉田很高興地說:
“鬆下君,這個嘛,我已經想好了。我想自己來負責整個大阪地區的批發,另外,我還想將商品推廣到關東地區,至於那裏的銷售,我可以交給東京的關係商店去做。吉田商店要大量地銷售產品,工廠就得大量生產出產品來滿足需要。如果供貨不足,就有可能給雙方都帶來麻煩。不知您意下如何?”
聽到吉田這看似完美的銷售計劃之後,鬆下幸之助並沒有馬上表態,這顯示了他在經商上的高明之處。他在想,現在這種新產品這麼暢銷,之後肯定會有更多的訂單,那時自然就要增加產量,而這勢必要擴大生產規模,添置生產設備,這樣一來,就必須有充足的資金做保證。考慮到自己的資金有限,鬆下幸之助覺得應該要求吉田預付保證金,也就是采取“借雞下蛋”的辦法。
他說:“吉田君,我可以讓你做總經銷。不過,限於我廠現在的規模,恐怕來不及製造數量巨大的產品。所以,我打算擴大規模,增添設備,以保證生產能滿足供應。這樣一來,我就要提出一個小小的要求,您當做是保證金也好,貨款也罷,總之我想請你先付3000元。我將把這筆錢投入在購買設備上,這樣的話,我就有足夠的生產能力滿足你的需要,我想這也會使我們的合作更加順利。”
吉田沒想到鬆下幸之助會在答應之前提出這樣的要求,不過他考慮了一會兒,認為鬆下說得有理,也就同意了他的請求。於是,鬆下幸之助做成了第一筆擁有自己品牌的生意。
鬆下幸之助在這筆交易中使用的方法,就是在產品還未出貨以前,提前拿到一筆款子。這也成為了鬆下幸之助經營的一個特點。在以後的商業活動中,這樣的巧用別人資金或力量發展自己的例子,在鬆下幸之助還有很多,這也是他成功的秘訣之一。
其實,產品暢銷,向總經銷商提出預付保證金,這並不是什麼過分的要求。但是,鬆下幸之助的高明之處就在於他能適時地看準、抓住這一機會,用別人的錢來為自己購置擴大生產規模的設備。後來,在製造、銷售自行車車燈的時候,鬆下幸之助也使用過大同小異的手法。對於這種做法,鬆下幸之助稱作“感染別人與自己同行”。鬆下幸之助認為,不管是利益還是人格力量、誠心、美德等等,都可以用作感染別人的媒介。因為曆經風雨而堅持前行的鬆下幸之助知道,一個人無論多麼才華橫溢、精力充沛,他的能量也總歸是有限的,要想成就驚天動地的偉大事業,必須喚起別人與自己同行,借助別人的力量,團結別人的力量,達到自己的目標。
第二天,鬆下幸之助和吉田就簽訂了雙燈用插座的合約,同時,吉田也按照承諾付給了鬆下幸之助3000元保證金。鬆下幸之助立刻用這筆錢購置了設備,擴大了生產規模,擺出了大幹一番的架勢。吉田也確實說到做到,他將東京的川商店作為總經銷商,標著鬆下標誌的插頭由此開始走出大阪,這也算是他的事業在全國發展的一個前奏。
一個人的智力是有限的,因而要借助於參考他人的意見;一個企業的技術也是有限的,因而要借助於吸收其他企業的先進技術和成果,鬆下幸之助將此形象比喻為“借腦生財”。
1952年,日本鬆下電器公司與荷蘭飛利浦公司就有關技術合作問題進行商務談判。飛利浦公司提出技術使用費的提成率為銷售額的6%,經過艱苦的談判,鬆下公司將提成率壓低到4.5%,但飛利浦公司又提出新的要求作為提成率優惠的條件:專利轉讓費定為55萬美元,並且必須以總額形式一次付清。
當時鬆下電器公司的資本總額不過5億日元,而55萬美元相當於2億日元!這筆技術轉讓費對鬆下公司來說的確是一個相當沉重的負擔。對方的要求、條件能否接受呢?妥協和退讓值不值得做呢?鬆下幸之助感到極度的猶豫。合同文本是由飛利浦公司擬就的,其中的違約和處罰條款的訂立也都有利於飛利浦公司。鬆下幸之助在形勢對己不利的情況下考慮到了“假人之手,從中漁利”的策略:如果做些妥協、退讓,接受對方的條件和要求,付出這筆錢,對鬆下公司的發展,對日本電子工業的發展都是有利的,因為接受了條件和要求,就可以利用對方的技術專利,為自己生財,這叫“借腦生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