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模仿創造:借腦生財取之有道(3 / 3)

鬆下幸之助為了保證技術合作項目的效益穩定,又對飛利浦公司做了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在調查中,他發現飛利浦公司擁有一個3000名研究人員的研究所。他們設備先進,人員精良,每天都在進行著世界最新技術和最新產品的開發研究。鬆下幸之助暗自思忖:如果創建一個同樣規模、同等水平的研究所,要花上幾十億日元和幾年的時間,而現在,以2億日元為代價,便可以充分利用飛利浦公司研究所的人員和設備,可以達到“假人之手,從中漁利”的效果,這事何樂而不為呢?於是,鬆下幸之助毅然和菲利浦公司簽訂了合作合同。從此,飛利浦公司派出了技術骨幹前去赴任,他們把技術、知識和管理經驗傳授給了鬆下公司。在雙方的合作期間,鬆下公司便利、迅速地獲得了飛利浦公司最新的技術支持。雙方的合作,為鬆下電器公司發展成為馳名全日本乃至全世界的公司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在鬆下電器公司與飛利浦公司的這場交易中,鬆下幸之助先生運用了“假人之手,從中漁利”的技巧,做出了妥協和讓步,接受了飛利浦公司巨額的專利轉讓費和不公正的違約和處罰條款。但鬆下幸之助先生的讓步,換回的是公司發展的強大的助推力———飛利浦公司世界稱雄的技術實力,使鬆下公司最終發展成了世界著名的電子工業公司。

1951年1月,鬆下幸之助首次訪美時,購買了美國最新式的幹電池製造機。但在第二次訪美去一家幹電池工廠參觀時,他發現之前買的“最新式”機器在那家工廠中已經是最老的了。經過細致的調查他發現:原來,一般市場上銷售的機器都是些普通玩意兒,一流生產商擁有的機器是自行設計的,秘不外傳。因此一流生產商使用的機器比一般機器商所賣的要好很多倍。得知這個事實後,鬆下幸之助深感學習時沒有自主意識而依賴他人的力量和金錢是弱者的表現,沒有自己的思考和勞動得到的也不是真正的成果。於是鬆下幸之助想通過自己的研究設計,做一些真正出成果的工作,因此1953年,鬆下公司在大阪府門真市設立了新的中央研究所,開始了真正的技術革新。為了使基礎研究能夠應對即將到來的自動化時代,繼續研究開發新機械設備和冶煉工具,中央研究所配備了專門的機械製造工廠。就這樣,新設的綜合性研究設施——中央研究所成為新電子化時代的巨大推動力。

鬆下公司自行研製的電器製品不多,鬆下幸之助的本領是“拿來”之後的消化、經營及促銷。鬆下幸之助是經營之神不是發明大王,但他創造性的經營使他在商海中屢戰屢勝。換句話說,鬆下公司善於揚長避短,後來居上,甚至連同行業也不得不承認——經鬆下公司模仿的產品不是簡單的仿造,而是消化後生產出的製品,比他們原來的產品性能好,盡管如此,他們還是難以抑製心中的不悅,挖苦鬆下公司是“模仿公司”。

鬆下公司的主營產品,從最早的電燈插頭、炮彈型電池燈,就已經有明顯的模仿痕跡;到以後陸續生產的電池、真空管收音機、電熨鬥,再到50年代生產的攪拌式洗衣機、黑白電視機、電冰箱、吸塵器,無一例外的是比較、借鑒和吸收了眾多同行的優秀產品並加以消化、吸收,再開發出自己的製品。這種出神入化的模仿讓人瞠目結舌,又找不到任何起訴他侵害專利法的理由,因為他搞得天衣無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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