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堅執要去,他說:
“那也好,你明天再走,我請你吃頓飯,同你送送行。”
我謝絕了他的好意,回到棚子裏就收拾行李。同棚弟兄們都七嘴八舌地問我到哪裏去。我說:“上北京去。”大家聽說,就托我捎東西,有的捎帽子,有的捎辮繩。我說:“你們把要捎的東西開下來,我回來再拿錢。”到了晚上,我自己扛著行李,順著城根往西門走,由西門繞到炮台附近我認識的一位朋友安亮先生的茶館裏歇腳。坐談一回,當晚就進入西箭道裏去,營盤就在那邊。從此我正式充當了袁世凱衛隊第三營左隊左哨六棚正兵。—這是光緒二十八年三月二十日。
我們新兵每半月換一次班,上半月住在城東營盤裏,下半月住在城裏總督衙門裏。夥食自理,每月每人關四兩八錢銀子的餉。這時吃的食糧是小米綠豆,沒有沙子,可口得多了。有一次我們買了綠豆抬回營裏去,因為斤兩太重—足有一百八十斤—路途又遠,一下子把我右肩壓了個大疙瘩,比鴨蛋還大,多天沒有好過來。我雖然時常練習大刀、拳術、翻杠子、耍石頭等等運動,可是杠抬重東西,卻還是第一次。我覺得這實在是一件苦事,非經過一番練習決不能勝任的。以後我在車站上,或輪船碼頭上,看見杠抬東西的腳夫,就要想起我那次所受的苦楚。
武衛右軍在“練”的方麵實在比淮軍好,但在“訓”的方麵,卻不大講究。軍官中不識字的占多數,不會喊操的卻很少見。合計三十個軍官裏麵,挑不出一個不會喊操的,這一點就比淮軍軍官高明多了。軍中很注意射擊,打靶的教法雖不見佳,但能夠注意實習,即已不錯。我們直接的統領姓徐,領官姓張,哨官姓李。
八月中旬,袁世凱將總督衙門移到天津,隊伍也隨著同去。計共去右翼第二營,第三營的左右兩隊,陸炮山炮兩隊,騎兵一隊。隊伍開到距天津二三十裏的地方,外人即出頭幹涉,不許開進,理由是《辛醜條約》內曾規定天津二十裏以內不準中國駐兵。經此阻止,前頭隊部即行折回。我們到了楊柳青也是奉令向獨流鎮撤退。《辛醜條約》中有不準中國在天津駐兵條文,百姓不用說固然不知道,就是袁世凱怕也不見得清楚,不然,這次也不會冒冒失失地調令軍隊往這裏開了。後來右翼第二營換上警察的服裝,仍攜帶原來的槍械,才準開入。這是庚子之役後,我所親身忍受的最大的一件侮辱與刺激。
我們的隊伍駐紮獨流鎮。這裏兩麵臨河,前麵是一條橫貫南北的運河,後麵緊臨直達天津的小清河。兩河相隔六七裏,獨流鎮即在運河之邊。隊伍退到這裏,我們一部分暫時住在一家關閉了的當鋪裏,其餘則分駐鎮內其他各處。我們開來的時候,行李都由後河乘船裝運,等船靠了岸,大家急忙去搬運行李。那時正碰著下雨,越下越大,因為急於要抬完,行李都打得特別大,每件至少也在一百六七十斤左右。獨流鎮土質非常地黏,一下雨就滿街爛泥。此時行李又重,地下又滑,走幾步就滑倒,滑倒了爬起來再抬,抬幾步又再跌倒。我一直抬到當鋪裏,足足摔了十幾跤,弄得滿身爛泥,壓得我直咧嘴。
有一天出操回來,走過街上,一家門口站著兩個織靴子的女子,年歲都在二十三四上下。隊伍來了,她們倆也不預先讓開,等到隊伍到了她們門前,站在門左邊的一個女子恰恰地把靴子弄掉在地上,一時慌張,就急得光著兩隻小腳往門邊跑,那狼狽的神情,真令人忍不住笑。當時我就笑著對那女子的後身指了一下。這一指剛剛湊巧,哨官正戴著一副墨色水晶眼鏡走在我頭裏,我指的時候,手指恰好在他反光的眼鏡上閃映了一下。回到營裏,哨官就問二行排頭閻寶發:
“你為什麼指人家的女人?”
“我沒有指。”
“一定是你指的。前行排頭馮某人老實,決不這樣地輕舉妄動。”
閻寶發還是說沒有指,哨官硬一定說是他指的。弄到後來,看看哨官發脾氣了,我趕忙說:
“報告哨官,不是他,是我。”
哨官聽我這樣一說,哧的一聲笑了,說:
“是我弄錯了,散了吧。”
哨官這樣地寬容我,真是使我慚愧極了。
我們在當鋪住,有一個時候每天都要丟失東西。今天你失了小褂,明天他又失去包頭布,一天到晚嚷著丟東西。六棚人,共計八十多個弟兄住在一間大房裏,你猜疑我,我猜疑你,互相在背地裏嘀咕。我們六棚中有兩個平素好吃零嘴的弟兄,一個綽號叫做牛毛,一個叫王火燒,他倆有時看見人家擲下半截香煙也要拾起來吸。失竊的事情發生了,於是大家疑神疑鬼,都說就是他倆幹的,常常對他們兩個人指桑罵槐,冷嘲熱譏。一天,一位王某失了一件小皮襖,他就向正目去要。王某原是由李鴻章的肅毅衛隊來的,李鴻章死後,衛隊解放,每哨裏撥派幾名,王某即被派到我們這一哨裏。他自以為來頭不同,氣焰很大,說話向來不檢點。正目就和他說:“你的皮襖沒了,隻怪自己不小心,為什麼要賠償?”王某見他說出這樣不負責任的話,大怒道:“你憑什麼當老總?”結果兩個人大吵起來,幾乎動武。後來相持不下,哨官知道了,立即召集大家講話。哨官對大家說:
“我看出是誰拿了東西了。我就說是你,快拿出來吧!”
這原是嚇詐的法子,心想誰要是偷了東西,聽見這話,心裏驚慌,一定會自己出來招認的。但結果竟然沒有效,一點點破綻也看不出來。於是哨官又召集各棚子裏夫役小孩講話,仍然使用那個詐法,這次卻奏了效,正說到“我看就是你”這一句話時,一個小孩子就嚇得渾身哆嗦,一經追問,他就一一招供了。他說皮襖是他偷的,放在他哥哥開的茶館裏的一座風箱下麵,當即派人到那裏去找,果然找了出來。從前多次丟失的東西,他也一一承認是他偷的。案子查出來了,過去疑神疑鬼的人,此時再也不做聲了。可是被嫌疑的兩個弟兄卻大罵起來:“真不開眼,看看我們吃零嘴,就說是我們偷東西!冤枉好人,真他媽的不開眼!”罵了幾天,沒人出頭計較,一場風波才算平靜。沒有半點證據,就憑空猜疑某人偷竊,實在太不對了。小說上有個故事,說一個樵夫上山砍柴,半途上把斧頭丟了。這時他看見另一個人在那裏砍柴,他就疑心是那人偷的。看見那人的眼睛,像個賊,看看那人的鼻子,也像個賊,隻差沒有實證,不好明指。後來他在河邊把斧頭找著了,回來看看那人,眼睛也不像賊,鼻子也不像賊,處處都像個好人了。這故事的意思是很深刻的。所以無故猜疑,最須切戒。這次幸虧偷東西的人終於查出來了,要不然,說不定就會逼出什麼大亂子來的。
我們在獨流鎮住到月底,又奉令開往楊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