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生活並不總是炒豆角,考研,讀博,出國,夢想都在遠方,五彩斑斕。她的心是展翅飛翔的小鳥,他和他的小城,不過是她暫時棲息的跳板。她相信總有一天她會彈起,一飛衝天。
她的離開平靜自然,分手時都沒有太多的話,她隻淡淡地說了四個字:不用等我。他沉默著,從不抽煙的手,被燃盡的煙頭狠狠灼傷。
多年以後,她終於如願,成了展翅翱翔的鷹。讀研讀博出國又回來,是國內首屈一指的醫學專家。她參加過一次又一次的宴席,有鮮花美酒透明的高腳杯,有月光下輕柔流瀉的音樂,有衣繯飄香的女人和彬彬有禮的男人,唯獨沒有一盤清脆爽口的炒豆角。身邊的人來了又去了,卻再也沒有哪個人,會在寂寞的夜晚,躲在油煙四起的廚房裏,為她精心炒上一盤香辣的炒豆角。
再見到他,是在一次醫學研討會上。彼時,他亦是業界精英,清俊儒雅笑容明朗。他的身上已不見絲毫油煙之氣,敘及舊事,他沉然應答:娶了會做菜的女子,自己不做菜很多年了。頓之,又道:當初那些菜,其實也都是回家跟著母親現學現賣給她的……自己第一次炒豆角,因為沒炒熟,還中了毒……他揚頭去看天,朗聲而笑:都是過去的事情了。
那一晚她輾轉不眠,獨自在裝修豪華各種餐具一應俱全的廚房裏徘徊良久,終於係上圍裙,想去炒一盤豆角。已經很久沒有做過飯了,仍然是那樣―油鍋已經熱了,才忽然想起豆角還沒有煮。而她的身邊,再沒有那樣一個樸實醇厚的人,輕輕接過她手中的鍋鏟,溫柔地說一聲:“我來炒吧。”
那一刻,她忍了許久的淚,終於悵然涕下。
愛的位置
她愛過他,在最燦爛的年華。她是個寂寞安靜的女子,不漂亮,眉眼卻細致耐看。在開著牡丹花的小城,做著一份辦公室文員的工作。上班,下班,逛街,看電影,聽劉若英的《一輩子孤單》。他是個普通的男人,在一家機關的內刊做編輯,不帥,工作兢兢業業,上班,下班,做菜,看書,在電腦上打打遊戲。日子就像簷下的雨滴,不疾不徐,歲月流轉。
她業餘時間喜歡碼點兒字,隔三差五地,小城的晚報上總有她的文字,純淨溫婉,像一朵芬芳的花兒,淡淡地開著。他憑著職業的敏感,捕捉到她文字後麵細膩溫柔的心,這樣安靜內斂的女子,讓他的心像春天的湖水,被風吹起微瀾。
找到她,自然不是難事。他寫信給她,滿滿的七頁紙,行雲流水一般,款款訴說著他的經曆和思緒。他不明白,為什麼一向寡言的他在麵對她時,會有那麼多的話想要說。及至相見,她一張小小的臉藏在中分的長發裏,黑白分明的眼睛像一汪純淨的湖水。未及開口,他的心,已在那一汪湖水裏陷落。
她淡然微笑,卻是用手語向他問好。他詫異著,才知道,她幼時發燒,被醫生用錯了藥,留下終生的殘疾。他的心止不住地疼,仿佛有一個聲音在不停地喊:就是她就是她!
他愛上了她,帶她一起去郊外爬山,關在小屋裏看書寫字,教她報紙和雜誌的版麵設計,逼著她嚐試寫不同的題材。他們在書房裏爭電腦,擠在小小的廚房裏做飯,相互依偎著看碟,一起去赴朋友的聚會,她安靜地依著他,小小的臉上溢滿了幸福。
他不斷地鼓勵她,很直白地告訴她,寫字隻有出名成大家才有出息。他已經30多歲了,他能感覺到自己對文字的感知能力正在退化。但她不同,雖然她不能說話,可她新鮮跳躍的思維和靈動的文字,都顯示了她隱藏著的巨大潛力。他說,丫頭,我一定要把你培養成作家。
可是她生性淡泊不重名利,她喜歡的不單單是文字,還有廚藝,花藝,繪畫,甚至手工縫紉。一個出名的作家和一個優秀的廚師,在她眼裏沒有兩樣。更多的時候,她願意守在廚房裏靜靜地為一碗粥熬幾個小時,而不是趴在電腦上寫字。
她的懶散和不以為然,終於令他失望。是他先提出的分手,他說有些愛情必須終止於愛情,這個社會裏物質還是很重要的。她後來想,或許在潛意識裏,他對她和他們的愛情,還是缺乏安全感吧。她一直以為他和自己一樣,是個肯為愛癡狂的人,後來才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兒。
三年後的一天,他在家裏看電視。是一檔訪談節目,主持人介紹嘉賓,是一位當紅作家,事業家庭雙豐收的典範,隻是幼時因病致殘,需要用手語交談。然後鏡頭轉過來,竟然是她。她改了名字,臉上有幸福的紅潤,人也胖了。她的丈夫陪在身邊,一個溫和俊朗的男人。主持人問她:是否像很多成功的女人一樣,為了事業很少做家務?她微笑著,目光轉向自己的愛人。男人笑道:其實,比她的小說更出色的,是她的廚藝。她寫多少小說與我無關,我隻要她愛我。
電視屏幕前,他愴然淚下。是的,他從一開始,就搞錯了愛的位置。真正的愛,與前程名利無關,與考驗磨煉無關。它隻是發自內心的一種感情,尊重她,支持她,讓她做自己喜歡的事,走自己想走的路。愛的位置,永遠在心的正中間。
尋找下一個幸福
她的情路,走得頗為坎坷。
7年前,她還是青春四溢的年華,卻早早地經曆一段早戀。那個男孩子,高,帥,有著挺直的鼻梁和湖水一樣深邃的目光。她迷上他,和他一起逃課,坐在他自行車的前梁上轉遍小城的大街小巷,夜裏偷偷翻過校門去看通宵電影,一起爬到最高的山上去看夕陽……她覺得幸福就是這樣,單純,浪漫,不食人間煙火。可是這段戀情就像綻放的煙花,轉瞬即逝。在人來人往的街頭,她眼睜睜地看著男孩兒頭也不回地走遠,哭得淚雨滂沱。
5年前,她在家鄉的小城,做著一份文案的工作,業餘時間寫點文字,常在本市的晚報上發表。他是她的編輯,清俊,儒雅。她每次去報社送稿,他都會提前泡一杯綠茶,靜靜地等著她來。他們漸漸開始交往,他教她如何寫文章,為她做好吃的菜,雙休日帶她去海邊,在沙灘上留下大大的三個字:我愛你!純美的愛情,像春天裏綻放的第一枝桃花,鮮嫩而飽滿,溢滿的幸福,仿佛呼之欲出。她常常傻傻地握著他的手問:“你會愛我多久?”他把她的手合在掌心,說:“一輩子,還要預定下輩子,下下輩子……”
卻沒有那麼長,半年後,他提出分手,他說倦了累了,需要新的出口。她哭著求他留下,把他寫給她的情書一封一封含淚讀給他聽,卻隻是,更加堅定了他離開的步履。
3年前,她辭了工作,開始在家裏專職寫字。父母催她結婚,她也想給自己找個依靠,正好朋友介紹給她一個男人,離異,有一個5歲的女兒,有一家自己的公司,車房兼備。男人喜歡她的才華,送她珠寶鑽戒,假日開著車帶她去鄉下釣魚,給她配最先進的電腦,答應會給她幸福安定的生活。她便很滿足,想,就這樣吧,這樣溫情脈脈成熟體貼的男人,現在不多見了。她漂泊的心,該靠岸了。
卻沒想到,他的溫情不止給了她,在她之外,他還有別的女人。
她果斷地離開了那個男人,心重新開始起航。她開始平靜安詳地生活,並且相信,好男人絕不會讓深愛的女子受委屈,而她,要繼續尋找她的幸福。
一年前,她遇上他。彼時,她的事業漸入佳境,他買的新房剛拿到鑰匙,兩個人都大齡而未婚,都在感情上曆經磨難,都喜歡幾米的畫王小波的書,都喜歡吃芹菜餡的水餃……兩個同樣看遍了風景的人,在走遍萬水千山之後相遇,水到渠成地,結了婚。
在漫長的人生旅途中,這段尋愛的過程,是其中最美麗也最受折磨的一段。有的人很幸運,無需曆練一步成功。而我們大多數人,則必須經曆感情上一次又一次的折磨和打擊,在一次次的錯愛之後,繼續尋找下一個幸福。無需埋怨情路的坎坷,請你一定相信,你現在所經曆的每一次愛情,都是對下一次真正的幸福所做的堅實的鋪墊。你的每一次離開前行,都是在漸漸接近下一個幸福。
感謝那些錯愛,感謝那些愛過我們的人,正是他們的離開,才給了我們尋找下一個幸福的機會。
愛,一猜就錯
她是活在網絡上的女子,開網店,碼字,寫博,看電影,聽劉若英的《一輩子孤單》。陽光晴好的下午,她會去咖啡館閑閑地喝一杯水果茶,或者陪爸媽去看場電影。生活雖然稍顯寂寞,卻也安然嫻靜,讓她喜歡。
她28歲了,還沒有愛情。文字裏,她是心花燦爛的女子;生活裏,她寂靜安然,像簷上走過的貓,驕傲而輕巧地,不留任何聲息。即便在網上,她也沉靜悄然,不去任何論壇灌水,QQ隻和編輯交流,她用這種沉靜維護著自己的驕傲。
他是個普通的男人,在一條交通要道上做交警,笑容寬厚,眼神溫暖。每天準時上班,下班,喜歡做菜,業餘為期刊畫一些插圖,筆下的女子媚眼如絲,很難想象是出自男人之手。
他30歲了,也沒有愛情。愛過,又目送自己喜歡的女孩兒離開,再愛,再分手。久之,便習慣了一個人生活。可他知道自己的心是寂寞的,他還需要愛。
他們在一家雜誌上相遇,那一期的封二是個繪本故事,她的文字,他配插圖。她的故事婉轉而溫情,而他,仿佛早已知曉她文字背後的心,配的圖絲絲入扣,環環相契。她便留意了他的名字。而後,又陸續地在一些雜誌上,他的圖恰巧和她的文配在一起,和諧而完美,像一對相知相契的戀人。後來,有一家雜誌找她約稿,故事通過了,要配插圖,她便跟編輯商量,能不能請他來配圖。編輯笑說,約的就是他來配圖啊。
那天,編輯給了她一個QQ號。她把他的號輸進去,看他的資料,盤桓良久,才點了請求。就相識了,他把配好的圖從QQ上傳給她,她看著那些舒展優雅的線條、溫和淡雅的色彩在眼前一點點打開,仿佛有水在心底一漾一漾地,溫柔地蔓延。後來才知道,他們竟然生活在同一個城市,都喜歡去生存方式喝下午茶,喜歡下雨的時候光腳踩著洛浦公園的鵝卵石走路。他說,我就在牡丹大道上執勤啊,我是個警察。她就笑,我每天都從那個路口經過呢。他便感歎說,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才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呢,我們前世不知道修了多少年……
日子一天天過著,他們聊天,聽歌,玩五子棋,漸漸地,都有了相識恨晚的感覺。她每天寫完字後就去牡丹大道上散步,那個十字路口有好幾個交警,但她確定那個臉膛方正笑容溫暖的男人一定是他。卻也不走近,隻遠遠地看上一眼,再慢慢地走回去。每天晚上,他們仍然在網上相遇,他叫她寶寶,像個老太婆一樣絮絮叨叨地提醒她喝開水吃水果出去走走,她一一應著,像個聽話的乖孩子。那段時間她整個人都神采飛揚,和人說著話,會莫名地發笑,臉色潮紅。
有一次他邀請她,周六一起去喝咖啡吧,我知道有一家咖啡館環境很好,你一定喜歡……再說,我也想見見你。她遲疑著,終究還是拒絕了。他笑著追問:難不成你就是傳說中的恐龍?她岔過話題,心,卻隱隱作痛。那天下午她又去牡丹大道,遠遠地看見他,他站在安全島上,身軀挺拔,雙臂舒展,優雅地打著手勢指揮交通,神情卻有些落寞。
那天晚上,他忽然在QQ裏說:我今天看見你了。她心裏一緊,他接著說,那個女孩兒,長發,穿藍色牛仔裙,光腳穿球鞋,和你小說裏的女孩子一樣的打扮,是你嗎?
她說,不,你認錯人了,那不是我。
那,哪個是你?我想見你,我從來沒有這樣迫切地想見一個人……我想,我是……我是說,我可能愛上你了!
她盯著那行字,心像揣了一萬隻兔子,左衝右突。手在鍵盤上打出一行字,又趕緊消掉,如是反複。最後才回道:你要是真想見我,明天,就在你執勤的路口。說完,不等他回話,就下線了。
第二天,在他執勤的路口,他終於見到了她。長發,穿藍色牛仔裙,光腳穿球鞋。隻是,她的腋下架著雙拐,她對他微笑,說,我沒有嚇著你吧?
他的臉在瞬間漲得通紅,那雙舒展靈活的手尷尬地搓在一起,又慌忙伸過來與她相握。
那天下午,在咖啡館裏,他們說了很多話。卻都繞來繞去,對感情隻字不提。回去後,她的手機一直沉寂著。那一夜她輾轉不眠,心一點一點地下沉。一直到第二天淩晨,才收到他的短信,他說,給我一星期的時間考慮好嗎?
淚,終於落了下來。愛,是需要用時間來考慮的嗎?原來,他終究是個俗人。她沒有回複他,卻果斷地刪了他的QQ號碼,換了手機號碼,從他的世界裏徹底消失。
一星期後,有人敲門,打開,門外站著的,卻是他。他說,你以為選擇消失我就找不著你了嗎?他在她麵前蹲下身,說,丫頭,爬上來,我背你去我們的家。
家在一樓,門前有新砌的斜坡。他說:我可是費了好大勁才把五樓換成一樓的,斜坡也是我親手砌的。用一個星期來幹這些事情,那可是相當地緊張。而你,居然還跟我玩失蹤……他把她攬進懷裏,一字一頓地說:這輩子,你別再想逃!
她伏在他的胸前,幸福的淚水任性地抹在他的衣服上。她想,原來,愛情真的需要時間來承載;原來,愛不能猜,一猜就錯。
一個人的戰爭
一開始,她就注定了是個尷尬的角色。倒不屬於常人眼中的那種婚外戀,她也不是那種所謂的“情人”,因為他還沒有結婚,而她,兩年短暫的婚姻已經結束。但是他們的戀情仍然不敢曝於光明之下,因為,三個月後,便是他的婚期。
他們是同一個單位的,很奇怪來來往往那麼多年,竟然對彼此都沒有留意,到留意的時候,已經沒有更多的機會可以選擇。緣分就這樣將他們捉弄,明知道他無法許給她一個未來,她還是一腳跌了進去。她長他兩歲,很優雅的一個女人,舉手投足間風情無限,28歲了仍然固執地相信愛情,相信這世界上有一種愛情美如煙花,一瞬,便是一生的絢爛。
沒有人知道他們的戀情,連最親密的朋友她都不曾吐露半句,她知道他的事業正如日中天,任何絲毫的差錯都會使他前功盡棄。她很自覺地街上和他保持距離,單位裏遇見,也隻是禮節性地點頭微笑,擦肩而過。約會永遠在最隱蔽的角落,分手時她會仔細地檢查,不讓他的身上留下絲毫她的痕跡。她小心翼翼地嗬護著這份感情,天真地希望能和他維持得更長一些。
但是該來的終究躲不過,他的婚期到了。他請了單位所有的同事,獨獨沒有她。他說:“我怕那樣的場麵,你看了會傷心。”她咬緊了嘴唇,眼裏有隱隱的淚光。那天她穿了最美麗的禮服,發髻高挽,高貴優雅地出現在婚禮上。他的婚禮豪華隆重,親朋祝福,鮮花美酒,映紅了兩張幸福的臉龐。她遠遠地看著那個笑容燦爛瀟灑俊朗的男人,知道這個人從此再也不屬於她。心痛,酸楚,苦澀,一齊湧上來,柔腸寸斷。端了酒杯走過去,巧笑嫣然:“祝你們白頭偕老……”已兀自將酒吞了下去。
他看著突然出現的她,眼睛裏驚慌、尷尬、猶豫、鎮定,依次閃過。他沉著臉,回頭叮囑伴郎:“她喝多了,你送她回家!”說完便轉身攜著新娘去別的桌上敬酒去了。她呆呆地站在原地,好像真的是喝高了,頭有些眩暈。她看出了他的擔心和恐懼,明白他急於想打發她走,不過是怕她會借機鬧事。
她拒絕了要送她回家的伴郎,獨自走出酒店的大門,淚水便無休止地湧了出來。那一瞬間,她所有的堅持都土崩瓦解。她明白原來所謂的愛情,不過是自己一個人的戰爭。那些癡迷與愛戀,那些掙紮與堅守,從頭到尾,百轉千回,都是自己與自己作戰,那個男人,不過是一個道具而已。
就像作戰需要對手一樣,真正的愛情,一定是要兩個人一起完成的,無論爭吵,還是相愛。
年少輕狂不懂愛
初相識,她15歲,父母早年離異,單親家庭成長的孩子,叛逆,桀驁不馴,打架,抽煙,逃課,是讓老師頭疼的學生;他20歲,是學校新分來的老師,白襯衣牛仔褲,幹淨而俊朗,往講台上一站,像春天的風,溫暖迷人。他在台上講《詩經》、《楚辭》,她在台下,聽他濃厚磁性的聲音,朗聲誦讀:“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仿佛有一道光,呼啦一下,劃開了她青澀混沌的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