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世界上為人處世,有時候應該有所作為,有時候則“不應”有所作為。什麼時候當為?什麼時候不當為?有時要衡量時節因緣,有時則要堅守自己的原則與立場。什麼是為所當為?有四點意見如下:

第一,知足常樂,不慕榮利

明朝憨山大師,24歲開始參學四方,隨身僅有一個瓦缽,他前往風雪寒凍的北方,借以磨煉身心意誌。他說:“隻此一缽,可抵萬鍾厚祿矣!”他把當朝皇太後恩賜的財物,用來施貧賑災,一生顛沛流離,卻一本淡泊守道的精神。知足常樂的生活,不慕榮利的高尚情操,使他成為明朝四大高僧。

第二,包容忍耐,不逞意氣

做人,若是為了一句話就跟人吵架,為了一點小事就跟人計較,實在劃不來。

《菜根譚》雲:“覺人之詐,不形於言;受人之侮,不動於色,此中有無窮意味,亦有無窮受用。”因為唯有包容忍耐,不逞一時之意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災禍,同時借此修心養性。

第三,樂觀其成,不扯後腿

有些人像公雞性格,凡事喜歡跟人鬥,尤其看到別人有好處了,見到他人成功立業,高高在上了,就產生嫉妒的心理。甚至不耐他榮,見不得別人好,扯人家的後腿,拆人家的台柱。

其實,何必如此?把心量擴大一點,換個角度來想,別人的成功,不也可以讓我沾光嗎?再說,別人在成功的過程中,我未能及時幫助就已經感到抱憾了,怎可再來扯後腿,破壞好事呢?因此萬萬不可做這種蠢事。

第四,見義勇為,不屈惡勢

常有人感歎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勢利當前,錦上添花者有之,雪中送炭者幾人?但是,綜觀曆史,還是有許多見義勇為之士。例如唐朝安祿山叛變,情勢危急,荊州開元寺神會和尚,號召佛教界以發度牒籌募軍餉,解決朝廷國事問題;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西遷,棲霞山寂然和尚,成立難民收容所,掩護我軍將領。這都是見義勇為、不屈惡勢的大勇猛之人。

在現實勢利的社會,不可以跟惡勢力同流合汙。人生有所為,有所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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