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逮獾(1 / 1)

坷垃承當讓康素貞吃野兔子肉,但事情已經過去了很多天什麼肉也沒有叫她見到,但他一直在努力,他知道自己的那份工作是康大功給他的,是別人求之不得的。

獾比兔子少,所以獾較金貴,若對《少年閨土》有印象的話,魯迅曾經在那篇文章裏麵描寫過有關獾的內容。

那晚坷垃扛著獾杈朝銅嶺走去,那條心愛的大黃狗出沒在他的前後,那狗很靈敏,一裏地以內都能聞見兔子和獾的氣味,隻要它能聞見都能鬥住。那條狗是五十斤小麥換的,那時隊裏一人一年的小麥口糧是100斤左右。

秋天的晚上,天上的月亮很明亮,地上的風很舒暢。

一會的工夫坷垃和大黃狗便來到銅嶺的一塊兒棉花地頭,那狗立刻來了靈感,昂頭撒腿朝地裏邊跑去。

坷垃手持獾杈緊隨狗的後麵,沒走幾步就聽見狗在前麵叫喚,它己和獾遭遇了。

那是一場驚心動魄的博鬥,明亮的月光下那狗用盡全力將那隻和他一樣大小的獾撲倒一次,獾反擊一次掙脫了;又撲倒,又掙脫……,開始相互嘶叫,一會不叫了隻撕咬,數個回合不分勝負。

坷垃手持鋼衩照獾的脖子,一下,又一下·····,因為地上是一團活動的物,每每也不湊效。

眼看著狗和獾滾到他的腳下,他一杈下去,從手感和響聲判斷這一杈插住了,他用力朝地上摁了摁那杈,確認已經插住了那個動物。

“過去,一邊去,沒看見插住了?”見那大黃狗還是不鬆口,坷垃又日瓜狗。

狗還是不鬆口。

坷垃又“咚咚”踢狗兩腳。

狗還不動。

待坷垃仔細一看,獾早沒影兒了,那鋼杈牢牢地插在大黃狗的鼻子上。

從此以後坷垃見到康素貞總是一臉的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