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京城,南門。
楊景澄牽著一匹馬,與沈雷道別。沈雷好幾次欲言又止,終是忍不住問:“值得麼?”
楊景澄低頭輕撫著馬脖子,笑了笑:“或許不值得吧,但有些事,不得不做。”
逃了兩個月,好容易逃到了地頭,偏為個女人暴露自己,是否很愚蠢?是否辜負了丁年貴等人的拚死保護?在進京的最後一段路,楊景澄反複思量過。直到走到了京城的南門外,排在了入城的長長的隊伍後頭,方低聲自嘲般的笑道:“我本來,就是個小人物啊。”㊣ωWW.メ伍2⓪メS.С○м҈
一個混吃等死的大紈絝,從未有過甚雄心壯誌。哪怕天降神跡,重生歸來,所期盼的也隻是抱個大腿,孝敬父親,鬥贏嫡母,然後帶著自己大大小小的老婆和孩子,接著混吃等死。
我祖宗打下的江山,我憑什麼不能混吃等死?
楊景澄笑著揉了揉馬的鬃毛,畏懼麼?自然是有的。但他在重生之初,第一次遭遇危機的時候,就已經考慮的很明白了。
他是那強悍如神祇的晉□□的子孫,哪怕他期盼的人生就是混吃等死,可果真到了不得不死的那一日。必然要轟轟烈烈,千古留名!這才不辱沒先祖,才是楊家兒郎!
楊景澄抬眼,目測了下城門的距離。耐心的等待著入城人口的逐漸減少,等待著五成兵馬司的兵丁疲倦。
南門沒有讓他眼熟的關卡,沒有錦衣衛,也沒有東廠。楊景澄笑的咧開了嘴:李姑父,謝了!
“世子!”沈雷突然出聲喊道,“現在後悔還來得及。我們有條密道,大概能保您平安。”
“如果注定隻能苟活一世,那我選擇做個男人,去見內子最後一麵。”楊景澄瞥了眼隻有五城兵馬司的城門,“何況,此地,未必是絕路。”
沈雷還想說什麼,楊景澄笑道:“你在城外問,為什麼蔣興利用內子能釣出褚大人?”
沈雷點了點頭:“是,我不明白。”一個女眷,那麼重要麼?
“因為蔣興利與褚大人都知道,所有的親友,都不會救她。褚大人不去救,她便死了。屈辱的、被□□的死。”
“進了詔獄,她失貞了啊……”楊景澄低聲道,“隻有我能救她了,隻有我這個做丈夫的不在乎,她才有資格活。不然,救出來,也隻是三尺白綾賞她的下場。”
沈雷呆滯,他出身貧寒,縱然憑借機敏的在東廠混了個外圍,攢了不少銀錢,卻始終沒能領會權貴們的想法。他不太把女人放在眼裏,但,顏舜華於楊景澄,乃至於帝黨,確實是有功的。即便族裏怕丟麵子,救出來,換個身份,放她一條生路不行麼?為什麼要把她放在詔獄裏,等著她被活活折磨致死?
楊景澄忽然又從荷包裏摸出了個小小的玉佩,這是前年太醫包承善登門時,為了取信於他,給他的信物。曾被華陽郡公隨身攜帶多年,他收下之後,隨手放在荷包裏。他家細心的丫頭隻當他喜歡,無論怎麼換荷包,玉佩都會幫他仔仔細細的收在荷包的夾層裏。因此才能在兵荒馬亂中,保存到了今日。
指腹摩挲著玉佩上瑩潤的光澤,楊景澄想起了兩年前的那個夏夜。在華陽郡公府的涼亭裏,滿池荷花綻放,他們兄弟二人的手握在一起,定下了明君賢臣的承諾。
說好的雙俸親王,哥哥,你爽約了。
排隊的人越來越少,五城兵馬司的視線掃了過來。沈雷一個激靈,提醒道:“世子,您速做決斷!”
楊景澄把玉佩遞到了沈雷麵前。
沈雷接過,問:“交給誰?”
“送給你,”楊景澄道,“你我萍水相逢,無甚情誼,請你辦事不能全憑臉皮。我如今身無長物,隻有這塊玉佩,是華陽郡公留給我的。”
沈雷拿著玉佩的手一抖,忙不迭的道:“送您入京不值什麼,玉佩太貴重了。”
“不是路費。”楊景澄鄭重的道,“許平安三個,拜托了。”說畢,他微微頷首,而後利落的翻身跨上馬背,一夾馬腹,單槍匹馬的朝南門狂奔而去!
“什麼人!?”五城兵馬司的守衛當即大喝。
“瑞安公府,楊景澄!”清朗的聲線響起,宛如一記平地驚雷,轟的在城門口炸響!
守城的兵士幾乎是厲聲尖叫:“瑞安公世子!”
這一聲,把城門口內外的人都險些喊散了魂!前頭的百姓在馬蹄聲中,好似受驚的蜂群,飛快的向兩側退去;五城兵馬司的兵丁,撒腿往內城報信;混在人群中的探子,四散開去,紛紛各尋自家的上線,迅速傳遞消息。
平靜到幾近凝滯的京城,頃刻間劇烈沸騰了起來!
“是那個青天老爺回來了!”百姓們奔走相告間,楊景澄馳騁京城,風聲呼嘯,衣袂翻飛!
俊朗的麵孔脫去了離京時的稚氣,增添的是曆經磨難、征戰沙場後的銳氣。單槍匹馬,縱橫京城。如一把剛出鞘的寶劍般,在陽光下爆發出了炫目的鋒芒!
如此的瀟灑,如此的風流!
如此的氣魄,如此的從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