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一編(3 / 3)

1938年4月19日

(收入《胡適之先生詩歌手跡》)

寄給在北平的一個朋友

藏暉先生昨夜做一夢,

夢見苦雨庵中吃茶的老僧,

忽然放下茶鍾出門去,

飄蕭一杖天南行。

天南萬裏豈不大辛苦?

隻為智者識得重與輕。

醒來我自披衣開窗坐,

誰人知我此時一點相思情!

1938.8.4?在倫敦

(原載1962年3月1日台北《文星》雜誌第53期)

追哭徐新六

1938年8月24日上午,新六的飛機被日本驅逐機五架擊落,被機關槍掃射,乘客十二人都死了。十日之後,我在瑞士收到他8月23日夜寫給我的一封信,是他臨死的前夜寫的。

拆開信封不忍看,

信尾寫著“八月二十三”!

密密的兩頁二十九行字,

我兩次三次讀不完。

“此時當一切一切以國家為前提”,

這是他信裏的一句話。

可憐這封信的墨跡才幹,

他的一切已獻給了國家。

我失去了一個最好的朋友,

這人世丟了一個最可愛的人。

“有一日力,盡一日力”,

我不敢忘記他的遺訓。

二十七年(1938)九月八日

在瑞士的魯塞恩(Lucerne)

(收入《胡適之先生詩歌手跡》)

抄新六遺書三篇題此詩

三書不厭十回讀,

今日重抄淚滿巾。

眼力最高心最細,

如今何處有斯人!

1938.10.16

(收入《胡適之先生詩歌手跡》)

題在自己的照片上,送給陳光甫

略有幾莖白發,

心情已近中年。

做了過河卒子,

隻能拚命向前。

二十七年(1938)十月三十一日?在美京

光甫同我當時都在華盛頓為國家做點戰時工作——那是國家最危急的時期,故有“過河卒子”的話。八年後,在三十五年(1946)的國民大會期中,我為人寫了一些單條立幅,其中偶然寫了這四行小詩。後來共產黨的文人就用“過河卒子”一句話加上很離奇的解釋,做攻擊我的材料。這最後兩行詩也就成了最著名的句子了。

(收入《胡適之先生詩歌手跡》)

一枝箭一隻曲子

我望空中射出了一枝箭,

射出去就看不見了。

他飛的那麼快

誰知道他飛的多麼遠了?

我向空中唱了一隻曲子,

那歌聲四散飄揚了。

誰也不會知道,

他飄到天的那一方了。

過了許久許久的時間,

我找著了那枝箭,

釘在一棵老橡樹高頭,

箭杆兒還沒有斷。

那隻曲子,我也找著了,

說破了倒也不希奇,

那隻曲子,從頭到尾,

記在一個朋友的心坎兒裏。

1943.6.14夜初譯?6.23改稿

(收入《胡適之先生詩歌手跡》)

The Arrow and the Song

By 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I SHOT an arrow into the air.

It fell to earth,I know not where;

For,so swiftly it flew,the sight

Could not follow it in it’s flight.

I breathed a song into the air,

It fell to earth,I know not where;

For who has sight so keen and strong

That it can follow the flight of song?

Long,long afterward,in an oak

I found the arrow,still unbroke;

And the song,from beginning to end,

I found again in the heart of a friend.

這是美國詩人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的一首小詩,題為The Arrow and the Song,原為三節,我把第三節分做兩節,比較明白一點。

這詩不算是朗菲羅的好詩,但是第三節人多愛念。我十幾歲時在中國公學念這首詩,就想譯他。那時候我還寫古文,總覺得翻譯不容易。今夜試用白話,稍稍改換原詩文字,譯出後還覺得不很滿意。

適之

談談“胡適之體”的詩

今年1月到上海,才知道南方談文藝的朋友有所謂“胡適之體新詩”的討論。發起這個討論的是陳子展先生,他主張“胡適之體可以說是新詩的一條新路”。後來有讚成的,有反對的,聽說是反對的居多。

這真使我“受寵若驚”了!我這十四年來差不多沒有發表什麼新詩;有時候,偶然寫了一兩首,或者寄給朋友看看,或者送給辦雜誌的朋友去填空白,從來沒有收集過。我總覺得新詩的運動已有許多新詩人在那兒努力了,用不著我這“纏過腳的女人”去參加了。所以這十四年來,我自己隻作自己的詩,好和歹我自己知道,我從不希望別人學我的詩,正如我不希望我自己學別人的詩一樣。我萬想不到陳子展先生會提出“胡適之體”來討論,使我又無端挨了不少的罵。

挨罵是小事,子展先生的好意是我應該感謝的。他說:

胡先生嗬,你不要說“提倡有心,創造無力”。我很希望你仍舊拿出先驅者的精神,在新詩上創造一種“胡適之體”。這在你的前途上打算似乎不失為一條路,在新詩運動上也不妨做一條路,許多路中的一條路。便是失敗,也可以告訴無數的來者“此路不通”!(《申報?文藝周刊》第六期)

使我感覺興趣的,是陳子展先生舉的“胡適之體”的例子。他舉的是我去年在空中寫的《飛行小讚》,各報引此詩頗有脫誤,我把它抄在下麵:

看盡柳州山,

看遍桂林山水,

天上不須半日,

地上五千裏。

古人辛苦學神仙,

要守百千戒。

看我不修不煉,

也騰雲無礙。

子展先生說:

像《飛行小讚》那樣的詩,似乎可說是一條新路。老路沒有脫去模仿舊詩詞的痕跡,真是好像包細過的腳放大的。新路是隻接受了舊詩詞的影響,或者說從詩詞蛻化出來,好像蠶子已經變成了蛾。即如《飛行小讚》一詩,它的音節好像辛稼軒的一闋小令,卻又不像是有意模仿出來的。

其實《飛行小讚》也是用《好事近》詞調寫的,不過詞的規矩是上下兩半同韻,我卻換了韻腳。我近年愛用這個調子寫小詩,因為這個調子最不整齊,頗近於說話的自然;又因為這個調子很簡短,必須要最簡煉的句子,不許有一點雜湊堆砌,所以是作詩的最好訓練。我向來喜歡這個調子,偶然用它的格局做我的小詩組織的架子,平仄也不拘,韻腳也可換可不換,句子長短也有時不拘,所以我覺得自由的很。至少我覺得這比勉強湊成一首十四行的“桑籟體”要自由的多了!

以上說的隻是要指出,子展先生說的“胡適之體的新路”,雖然是“胡適之體”,而不是“新路”,隻是我試走了的一條“老路”。我自己走我的路,不管別人叫它新舊,更不敢冒充“創造”。我曾屢次說過:“工具用的熟了,方法練的細密了,有天才的人自然會‘熟能生巧’:這一點工夫到時的奇巧新花樣,就叫做創造。”現在有許多人,語言文字的工具還不會用,就要高談創造,我從來沒有這種大膽子。

我借這個機會,要說明所謂“胡適之體”,如果真有這個東西,當然不僅僅是他采用的什麼形式,因為他作的詩並不限於《飛行小讚》這一類用詞調做架子的小詩。“胡適之體”隻是我自己嚐試了二十年的一點點小玩意兒。在民國十三年,我作我的侄兒胡思永的遺詩序,曾說:

他的詩,第一是明白清楚,第二是注重意境,第三是能剪裁,第四是有組織,有格式。如果新詩中真有胡適之派,這是胡適之的嫡派。

我在十多年之後,還覺得這幾句話大致是不錯的。至少我自己作了二十年的詩,時時總想用這幾條規律來戒約我自己。平常所謂某人的詩體,依我看來,總是那個詩人自己長期戒約自己,訓練自己的結果。所謂“胡適之體”,也隻是我自己戒約自己的結果。我作詩的戒約至少有這幾條:

第一,說話要明白清楚。古人有“言近而旨遠”的話,旨遠是意境的問題,言近是語言文字的技術問題。一首詩盡可以有寄托,但除了寄托之外,還需要成一首明白清楚的詩。意旨不嫌深遠,而言語必須明白清楚。古人譏李義山的詩“苦恨無人作鄭箋”,其實看不懂而必須注解的詩,都不是好詩,隻是笨謎而已。我們今日用活的語言作詩,若還叫人看不懂,豈不應該責備我們自己的技術太笨嗎?我並不說,明白清楚就是好詩;我隻要說,凡是好詩沒有不是明白清楚的。至少“胡適之體”的第一條戒律是要人看得懂。

第二,用材料要有剪裁。消極的說,這就是要刪除一切浮詞湊句;積極的說,這就是要抓住最扼要最精采的材料,用最簡煉的字句表現出來。十幾年前,我曾寫一首詩,初稿是三段十二行,後來改削成兩段八行,後來又刪成一段四行:

放也放不下,

忘也忘不了:

剛忘了昨兒的夢,

又分明看見夢裏的一笑。

最後我把前兩行刪了,隻留最後兩行。我並不是說,人人都該作小詩。長詩自有長詩的用處。但長詩隻是不得不長,並不是把浮詞湊句硬堆上去叫它拉長。古人所謂“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才是剪裁的真意義。

第三,意境要平實。意境隻是作者對於某種題材的看法。有什麼看法,才有什麼風格。古人所謂“詩品”,如司空圖的《二十四詩品》,大概都是指詩的風格。其實風格都是從意境出來;見解是因,風格是果。“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是一種意境。“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是一種意境。“隔戶楊柳弱嫋嫋,恰似十五女兒腰。誰謂朝來不作意?狂風挽斷最長條。”又是一種意境。“人散廟門燈火盡,卻尋殘夢立多時“,又是一種意境。往往一個人在不同的時代可以有不同的意境:年齡、學問、經驗,都可以影響他對於事物的看法。杜甫中年的詩和晚年的詩風格不同,隻是因為他的見解變了,意境變了,所以風格也變了。在詩的各種意境之中,我自己總覺得“平實”、“含蓄”、“淡遠”的境界是最禁得起咀嚼欣賞的。“平實”隻是說平平常常的老實話,“含蓄”隻是說話留一點餘味,“淡遠”隻是不說過火的話,不說“濃的化不開”的話,隻疏疏淡淡的畫幾筆。這幾種境界都不是多數少年人能賞識的。但我早說過,我隻作我自己的詩,不會迎合別人的脾胃。這幾種境界都不是容易做到的,我決不敢說我近十多年來的詩都做到了這種境界。不過我頗希望我的詩不至於過分的違反我最喜歡的意境。例如徐誌摩死後,我隻寫了這樣一首詩:

獅子

(誌摩住在我家中時最喜歡的貓)

獅子蜷伏在我的背後,

軟綿綿地他總不肯走。

我正要推他下去,

忽然想起了死去的朋友。

一隻手拍著打呼的貓,

兩滴眼淚濕了衣袖:

“獅子,你好好的睡罷。

你也失掉了一個好朋友!”

就在一種強烈的悲哀情感之中,我終覺得這種平淡的說法還是最適宜的。又如我寫的《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銘》:

這裏長眠的是二百零三個中國好男子!

他們把他們的生命獻給了他們的祖國。

我們和我們的子孫來這裏憑吊敬禮的,

要想想我們應該用什麼報答他們的血!

這裏固然談不到“含蓄”,至少還是“平實”的說話。又如我上文引的小詩:

剛忘了昨兒的夢,

又分明看見夢裏的一笑。

這樣的寫情詩,少年的新詩人當然感覺“不過癮”。但我自己承認我受的訓練隻許我說這樣平淡的話。

我舉這幾首詩做例子,並不是說他們都是好詩,隻是用他們表示我自己努力的方向。這個方向在《嚐試集》的後期已大致決定了。《嚐試集》的詩,我自己最喜歡的一首是許多選新詩的人不肯選的。那一首的題目是《十一月二十四夜》:

老槐樹的影子,

在月光的地上微晃;

棗樹上還有幾個幹葉,

時時做出一種沒氣力的聲響。

西山的秋色幾回招我,

不幸我被我的病拖住了。

現在他們說我快要好了,

那幽豔的秋天早已過去了。

這詩的意境頗近於我自己欣羨的平實淡遠的意境。十五年來,這種境界似乎還不曾得著一般文藝批評家的賞識。但我自己並不因此放棄我在這一個方向的嚐試。我在十五年前曾說過:

醉過方知酒濃,

愛過方知情重:

你不能作我的詩,

正如我不能做你的夢。

(夢與詩:《嚐試集》九二頁)

所以我近年隻作我自己的詩,從不想勸別人作我的詩,也不妄想別人喜歡我的詩。今天我一時高興,談談“胡適之體”是什麼,並不是宣傳什麼教義,隻是要報告胡適之至今還在嚐試什麼小玩意兒而已。

二十五.二.五

(原載1936年2月21日《自由評論》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