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3)

黑暗中,李麗的話猶如五雷轟頂,震得吳啟明的身體在刹那間就僵住63了。李麗似乎也意識到了自己的失語,她剛想再說點什麼,卻沒有說出來。這時,大汗淋漓的吳啟明卻已完全癱軟了下來,然後悻悻地戴上眼鏡,往衛生間摸索而去。類似這種尷尬以往也是經常發生,不過肇事者多是寶寶。一直睡在父母中間的寶寶往往在大人試圖集中精力幹好事情時,會突然從夢中發出一聲啼哭或者一聲怪笑,結果是把吳啟明的巨大努力都給扼殺了。吳啟明回到臥室的時候,李麗已經打開了床頭燈,若無其事地穿上了內衣內褲。吳啟明悻悻然說:“我就是不明白,這種時候你還東想西想,東拉西扯幹什麼呢!”

李麗說:“我不說出來就卡在胸口,堵得很,哪像你這樣無憂無慮呢!”

吳啟明說:“那明天上午我就去看看,等考察回來設計圖就可以拿出來給你看了。你打算投多少錢?”

李麗說:“你那裏還有沒有錢?”

吳啟明說:“我哪裏還有錢?”

李麗說:“我總感覺你還有私房錢,要是有,就老老實實給我拿出來。我手上的錢還留著送寶寶上學呢!”

吳啟明打了個哈欠,說:“要是錢少就簡單裝修,你實在沒有錢我可以跟同學借,以後大家一起還。”

李麗說:“借?借了不還還差不多,那就別借了。裝修也不能太簡單,我們有的同事已經放話出來,要裝髙檔一點,我們太寒磣了臉往那裏擱!”

“那你也得給我一個參考數,我好看菜吃飯呀!”

他說。李麗說:“你是學經濟的,什麼材料價廉物美,什麼東西華而不實,什麼地方該下料,什麼地方該少下料,都要考慮好,不能浪費我一塊錢!”

“那當然,這還用說嗎?憑著我的腦袋,至少比人家同檔次的少花一兩成。”

他說。“不行。”

她說,“你至少要比人家少花兩三成。”

吳啟明說:“我盡量爭取吧。哦,你還沒給我個數哩。”

李麗沉默一會說:“三萬夠了吧?”

吳啟明說:“一百二十個平方,至少也要四五萬,三萬肯定不成!”

“那就三萬八吧。”

李麗的聲音細得他都要聽不見了。這天夜裏,夫妻倆還達成了妥協,李麗終於答應暫時不炒保姆阿蘭的魷魚,一切待他考察回來再說。第二天大早,吳啟明騎老黑狗先送寶寶去學校,再到李麗處要了新居鑰匙。趕到黨校時,蘇鐵告訴他,班上全天放假讓大家收拾東西,做好準備工作,第二天一早出發去考察。蘇鐵還問他昨晚去了哪裏,他說回去交公糧。蘇鐵笑說:“這回能管個十天半月了吧?”

吳啟明說他老婆對性事不是很有興趣,每次都是他主動。心情好時可以“周二刊”或者“每周一歌”,心情不好或鬧別扭時就可能是“旬刊”或者是“半月談”了。這類男性專用語言平時是農豐收使用得比較多,有女同胞在的場合,這種鬼話比較隱蔽。啄木鳥老婆是稅局的,農豐收經常問他,啄木鳥你這一周交稅了沒有?啄木鳥說交了。農豐收又問他是交了國稅還是地稅?啄木鳥佯裝不懂,說什麼狗屁國稅地稅,都一樣交稅。農豐收說:“你什麼鳥作家,連國稅地稅都不懂,說給你聽吧,老婆代表國稅,情人代表地稅。”

啄木鳥就凶巴巴地說:“扯淡!”

吳啟明決定先去看一看新分到的房子,準備親手繪一套裝修的設計草圖,等考察回來再請人裝修。他帶了一疊稿紙,又到商店買了一把卷尺,就直奔南湖區。新居在南湖區的邊65緣,基本上屬於城郊結合部。據說是市政府為了獎賞有突出貢獻的教師而特批的一塊地,箅是給了園丁們一份禮物。在此之前,吳啟明曾經無數次參觀過這個小區,從下基礎開始,然後是起到半截,然後是封頂,拆腳手架,安裝水電。有時候是他自己來,有幾次是和李麗來,有一次還帶了寶寶一起來。有一條出城的公路經過小區前麵,一頭連著市內最寬闊的民族大道,一頭連著高速公路。騎在老黑狗的瘦腰上,吳啟明用勁扭盡了油門,但車子仍然像一個患了哮喘的老人,沒有多少力氣。看著別的車輛呼嘯著從身邊超過去,他才猛然覺得,老黑狗確實太老了,他確實需要換一部車了。才半個月不來,小區已經很像個樣子了。設計得頗有想象力的大門一側,斜臥一塊巨石上,上麵赫然刻著“園丁苑”三個大紅字。字是市委書記親題,吳啟明一眼就認出來了。門衛也換成了穿製服的保安,剛進大門保安就給了他一張車牌,並指引他把老黑狗放到大門一側的車棚裏。眼前的小區不大不小,總共十六棟八層樓房,分成數行,坐南朝北。一些工人正在平整空地,準備栽花種草。這套李麗名份的房子在14棟2單元3樓,選擇這套房是經過夫妻倆的多次考察論證之後才確定下來的。這套房位於小區最後三排的中部,後麵是望不到邊的山坡林地,前麵的幾排房子把公路上汽車的噪音給隔住了。開始時李麗認為14這個數字不太吉利,想要8棟或者16棟,後來還是吳啟明從環保和風水角度把她給說服了。折騰了近兩個小時,吳啟明終於把所有房間的尺寸丈量完畢。這時候手機響了,是李麗從學校打來的,他喂喂兩聲就斷線了。李麗又撥通了手機,還是說不了話。他看著手機,不66禁啞然失笑。他忽然想到這裏接不了手機是因為樓層低的緣故,於是急忙提著手機一層一層地往上爬,到了樓頂,信號果然正常。李麗問他在哪裏,他說在新房。她問他為什麼不及時接電話,他告訴她在房間裏手機信號很弱,根本聽不見,後來到了樓頂才可以打電話。她說這樣也好,以後可以節約手機費了。她告訴他隻能拿三萬五千元來搞裝修了。他說原來不是說得好好的麼,怎麼又變卦了。她說差點忘了還有一筆開支,她已經答應曹穎給寶寶買了三千元保險,人家都給填表了。吳啟明忽然想起了吳桐曾經提過的曹穎拉保險的話題,心裏不免有些不舒服。他說:“寶寶還這麼小,摘那麼多保險幹麼?”

李麗說:“就是因為寶寶還小,我才給他買保險。以後他長大了要讀書,要生活,萬一我們下崗了怎麼辦?誰養活他?”吳啟明覺得沒法跟她再談下去,賭氣地說:“那你給多少就裝修多少吧!”

李麗還是沒放過他,責問他說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他隻好推托說電池快用完了,便匆匆關了手機。下午回單位,吳啟明剛上樓就遇上了胡一幾,便隨他進入辦公室。陳寧正盤著雙腿,邊看報紙邊吞雲吐霧。見他進來,立即恢複坐的姿勢,笑道:“喲,吳副回來了,學習結束了嗎?有什麼指示啊?”

吳啟明說:“陳寧你別油嘴滑舌。你看看,什麼不學,煙都會吸了!”

“這個你不能怪我。”

陳寧指著胡一幾說廣師傅是他!”

胡一幾做出一副冤枉狀,搖頭晃腦地說:“要說抽煙,是你自己問我要抽的,而且是光抽不買,我以前一天一包,現在是一天一包半。你看看,虧的還是我嘛!”

陳寧說:“我吸煙完全是為了搞平衡,也是為你好。否則,我天天吸你的二手煙,我完全可以以受害者的身份向領導告你,看是誰吃67虧!”

“別說誰害誰了,以前我和啟明兩個人,不也是相安無事麼!”

胡一幾說,“你小子不過來,我也不會跟你迷彩票,上次玩足彩一口就吞了我兩百多塊,結果連根毛都拔不回來,那是我半個月的煙錢啊!”

看見胡一幾那副痛苦樣子,陳寧幸災樂禍地哈哈大笑起來。笑畢又說:“那次隻差一場球就中六萬多元二等獎,差兩場球就是三百萬,要是中了頭獎,怕你還喊我做爺哩!”

吳啟明說:“等我回來了陳寧也教我玩吧,中大獎了我們每人買一部大奔!”

陳寧說:“要是我中了大獎,就不跟你們這些鳥人上班了。我首先到國際大酒店開它幾套房,我們辦公室每人一套,免費吃住一個星期。然後到海邊買一幢別墅,寫寫詩,曬曬太陽,吃吃海鮮,釣釣魚,好好享受生活。”

胡一幾說:“恐怕還要泡泡女人吧?”

“那肯定不能缺,要不然,有錢又有鳥用!”

陳寧似乎已經沉浸在發財夢裏,腦海裏充斥著陽光沙灘海浪美女和海鮮。吳啟明說:“錢真是個好東西哇,不過,君子愛財,要取之有道。”

陳寧說:“嗨喲,領導就是領導,說話都是辯證唯物主義那一套。老胡啊,看來我們也要努力改造世界觀,積極創造條件,爭取早日提拔,力爭到黨校學習深造去!”

吳啟明忽然覺得再說下去有些無聊,推說有事要走,到門口了才記起,該說的話還沒跟胡一幾說呢。他又踅回來,蹙眉頭說:“老胡,你是不是該管一管嫂子,她硬是從李麗那個鐵公雞那裏摳走了三千元保險。而且什麼東西不保,偏偏摘我小孩的什麼養老保險,才三歲小孩,養什麼老哇?現在的大人生活都還是緊巴巴的,我們還要付銀行按揭裝修房子呢!”

“這簡直是笑話。”

陳寧說,“精明人是花未來的錢,笨蛋才是把錢借給未來!”

胡一幾聽了,臉色倏地變得難看起來,他歎氣道:“我那個老婆我也拿她沒辦法,說實在的,她把我的麵子都給丟盡了。我說你摘保險去找你的關係好了,不要找我的關係嘛,她偏不聽,她說她的關係窮人多,沒有錢。我的關係富裕的人多,生命值錢,才願意搞保險。你看什麼邏輯?唉!”

吳啟明說:“我們家有什麼錢?買房子,養孩子,養老人,還要摘裝修,上有老下有小,哪裏還有閑錢?即使有也不要為一個幼兒買養老保險嘛!”

三人正說著,朱岩出現在門口,說:“啟明回來了?你過來一下,有事跟你說。”

吳啟明隨朱岩來到主任室,何英姿巳坐在那裏。他剛落座,朱岩說:“你回來好了,彭大姐她的家庭出了問題,需要組織幫助。我明天要陪羅廳長下鄉,現在就要準備材料。”

“何主任呢?我明天也要去考察啊!”

吳啟明說。朱岩說:“你怎麼老是改不了口啊,什麼主任主任的,你們現在是平起平坐了。”

吳啟明見拗不過朱岩,隻好應承下來。不過,為了慎重起見,他建議和何英姿一起找彭琪談。這樣做,是因為自己沒有處理這類問題的經驗,再說,多一個人在場比較好,免得出了什麼問題誰也說不清楚。朱岩說:“我的意思也是這樣,你們兩個一起談比較合適。”

何英姿說:“彭大姐很可憐,這件事應該受到組織的重視,她老公也應該受到輿論的遣責。不過,他老公那些事也不是我們一個方麵能協調得了的,人家是廳級幹部呢!”

朱岩說:“現在還不是分清責任的時候,我們要先談心,摸清情況,到時候需要上級出麵再說。”

何英姿又提出希望朱岩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強調一下每個人都要做好自己家屬的工作。比如胡一幾的老婆上同事的家門推銷保險,大家背地裏都反映很強烈。說到這個問題,吳啟明頗有同感,他以為隻有自己家成為目標,想不到大家都被曹穎摘煩了。朱岩想了想,答應出差回來後找個時間處理一下。談話是關起門來進行的,地點在何英姿的辦公室。何英姿以一種公事公辦的口吻,把朱岩交代的意思跟彭琪說了。末了,何英姿問吳啟明:“小吳你看……還有什麼補充嗎?”

吳啟明撫弄著筆記本,操著輕鬆的口吻說:“該說的何主任已經說了,本來是朱主任要親自找大姐你談的,但他要下鄉了。都是自己人,大姐你有什麼話就說吧,過後我們會向主任彙報的。就這樣吧!”

彭琪顯然沒什麼思想準備,一下子不曉得從哪裏說起。她依然美麗的臉龐忽然間變得愁雲密布,雙眼緊盯著地上,還不停地搓揉著雙手。沉默一會,她的眼裏忽然湧出兩股淚水,接著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把憋在肚子裏的苦水,向吳啟明和何英姿一一倒來……70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期,年輕貌美的彭琪從省水電學校畢業後,分配到一個偏僻的山區小縣城,在縣水電局當技術員。初來乍到,她舉目無親,很快就和同時分配到縣城工作的大學生趙小飛戀愛了。趙小飛是學政治的,在縣委宣傳部當幹事。他們戀愛後,被小縣城的人們認為是典型的郎才女貌,讚譽的羨慕的嫉妒的目光就一起聚焦到了他們身上。在這些灼灼目光當中,新來的縣武裝部張副政委和縣中學體育老師陸江波的目光顯得與眾不同。不久,他們趁趙小飛外出學習之機,一舉向彭琪發起了愛情攻勢。一個是號稱有五位數存款的英俊軍官,而且聽說靠山很硬,到小縣城稍作鍛煉,鍍一層金,很快就可以遠走高飛了。另一個是身高體健,羽毛球水平足可以當羽毛球愛好者彭琪教練的英俊小夥。兩人近乎瘋狂的情感攻勢,很快就令她頭暈目眩,一時不知所措。彭琪剛來單位不久就在戀愛問題上鬧得沸沸揚揚,讓水電局的領導很有些惱火。在當時還不是很開化的時代,這種問題是很容易被認為是生活作風問題,而被扣上各種帽子的。幸運的是當時領導並沒有給她扣什麼帽子,不過還是把她發配到一個水電工程工地去鍛煉。在那裏,彭琪認識了現在的丈夫李康。其實彭琪和李康早就相識了,隻不過他一分到水電局就被放到了工地,而她則留在了局裏。李康是縣水電局當時最年輕的水電工程專業大學畢業生,經過短暫的磨煉,他已經成長為一個工地上的業務技術骨幹,很受領導的重用。應該說,李康對彭琪的美貌也是讚歎不已的,隻是他是見過世麵的人.大學裏不乏像她這樣品貌兼優的女生。但那些美人往往都成71了權貴和闊少們的獵物,像她這樣被發配到邊遠山區的可以說隻是漏網之魚。彭琪的到來讓李康覺得頗感意外,他甚至認為這是上帝贈送給他的一份禮物。從此,在這個遠離縣城幾十公裏的水電工地上,人們經常看見,其貌不揚身材矮小的李技術員和漂亮的彭技術員,在工地上幾乎是形影不離。幾乎是在水電站建成峻工的同時,二十二歲的彭琪和二十四歲的李康的戀愛也瓜熟蒂落,他們結婚了。他們的結合招來了不少非議,有人比喻是當代版的潘金蓮和武大郎,是鳳凰嫁給了雞。不管別人怎麼說,彭琪相信自己的判斷。在這種地方這種時代,她認為惟一能夠保護自己的武器就是嫁人。她嫁給李康不久,兒子李誌高降生了。隨著兒子的出世,她的生活也翻開了新的一頁。丈夫李康是個敬業的人,整天紮在業務上,往往為了計箅一個數據可以整夜地呆在設計室裏,弄不明白就不回家。有時候下一次鄉就是十天半月,把彭琪和兒子撂在家裏。幾年後,國家在紅河上修建梯級大型水電站,需要抽調一批技術骨幹參加工程建設。李康是在縣水電局副局長的位子上被抽調的,他二話不說就走了。接下來,彭琪又獨自承受分居數年的煎熬。電站工地生活環境不佳,最主要的問題是孩子沒地方上學,因此,她沒法隨調工地。而李康每年的假期也很短暫,每次都是剛和孩子混熟就又離家走了。兒子誌髙上小學三年級的那一年,李康調進了省水電工程局,彭琪也跟隨調進了省城。在辦理調動手續的時候,她竟然在省人事廳遇上了多年不見的趙小飛。一番感慨之後,趙小飛告訴她,他後來和留在南寧當中學教師的一位女同學結了婚,因照顧分居兩地調到了南寧,現在是人事廳的幹部,幾72年前能夠調進省城且進人事廳完全是他嶽父操辦的。在趙小飛的幫助下,彭琪不僅調動辦得異常順利,而且還改調到了某城區政府,成了一名公務員。彭琪沒有想到,那次與趙小飛的邂逅,不僅使她從隨夫調進水電工程局的家屬改成了城區政府幹部,而後又進了市政府、省政府直屬廳,還成了辦公室的一名副處級幹部。而且,也因為那次重逢,最終釀成了今天她婚姻的悲劇。其實,李康早就知曉趙小飛在他之前就是彭琪的戀人,他還曉得趙小飛在彭琪調動及升遷過程中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這一切,在雙方相安無事的歲月裏,李康根本就沒把心思放在這個上麵。他的努力也得到了回報,他從一個項目的技術負責人一路攀升,直到現在的位子。在他們的婚姻出現危機之後,一向不怎麼注重曆史的李康忽然間變成了另一個人,趙小飛就成了他反擊彭琪時嘴裏使用頻率最高的名詞……差不多整個下午,吳啟明和何英姿都像忠實的秘書一樣,邊傾聽邊認真地在本子裏記錄。而深受打擊和委屈的彭大姐毫無羞恥地擤著彝涕,用喑啞的嗓門說:“我和李康離婚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很普通,很順利,根本不需要調解,也不需要考慮太多。感情不合,愛情沒有了,選擇離婚也是正常的,沒有什麼大不了。問題是離婚以後他為什麼不快點搬走?房子是屬於我和兒子的。協議離婚時他已經表示不要房子了,房子裏的家具他也說不要。但是,離婚半年多了,為什麼還不滾出去?後來他講那邊沒有分到房子,還要繼續住,我也同意他住。可是,他為什麼要把那個野女人帶回來?這不是明擺著要欺負我、氣死我麼?”

“那天晚上我喝醉了,小吳和吳桐送我回去,你們也親眼看見了。他這樣做,簡直就不是人幹的事。他出差的時候,我一個人過得很快活,他一回來,那個爛貨就上門來了。那個爛貨一來,他們就鬼混到第二天早上。你們說,這不是非法同居麼?說起來惡心得很,有時候他們經常一邊幹那種事,還一邊放黃色影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