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愛又恨訂婚
“二哥,你遜不遜?爬個牆都慢吞吞……啊,老頭!”
話音未落,牆根那邊已傳來“竹蓀炒肉”的劈啪聲,就聽見紹謙在那邊跳腳邊叫喚,竹竿落在身上的清脆響聲。
雷允澤撇撇嘴,隨手抽出本英語書,將書包甩到肩後,一手搭著,一手捧書,念念有詞:“fool,foolish……”
直到跨過老宅的門檻,才佯裝剛看見老頭和紹謙:“啊?紹謙,你又惹爸生氣了?”
雷少功扔了竹竿,指著葉紹謙:“不爭氣的東西,你要有你二哥一半懂事,我也就省心了!”
紹謙不屑的哼了聲,轉臉鄙視的瞪了他一眼。雷允澤隻作不知,假惺惺的低頭念英文,走過他身邊時,還刻意調侃他:“紹謙,你知道foolish什麼意思嗎?”
不學無術如葉紹謙,自然是鳥語認得他,他不認得鳥語。
十七歲那年,他們從北戴河夜遊回來,一幫人喝了啤酒,半夜裏偷偷打電話給秦書蘭的秘書,淩晨三點鍾,吳秘書腫著兩眼把秦書蘭那輛車牌號為京AG6XXX的奧迪開了出來,將大小魔星給捉上了車。
邊開車還邊哆嗦:“我的小祖宗啊,要是讓秦委員知道了,八成把我發配到大西北去。”
葉紹謙滿不在乎的說:“支援西北建設有什麼不好?帶上你媳婦一塊,天蒼蒼野茫茫的,幹什麼保準都沒人知道。”
雷允澤就笑了:“你還知道‘天蒼蒼野茫茫’……”說著從口袋裏摸出一包煙來,他也是剛學會不久,算不得上癮,隻是朋友們聚在一起,就自己不抽,有點奇怪。尤其是茫然迷惑的時候,那甘冽入肺的滋味,還是很容易叫人清醒的。
葉紹謙一眼就看到了,伸了個手心過去。雷允澤瞄他一眼:“你什麼時候學會的?”
葉紹謙理也不理他,徑自奪過一根說:“現在不就學會了嘛。”
打火機蹭的一聲,在車廂裏點燃一簇幽藍的火苗,他把煙頭對上去,然後深深吸一口,清冽的味道,直入心肺。紹謙急躁的直勾手:“過來點,過來點。”
他把煙取下來,兩個大男孩在後車座上對著煙頭把另一支也點燃,葉紹謙迫不及待的放進嘴裏猛吸了一口,就和大多數初次吸煙的人一樣,被嗆了個半死。
吳秘書一聞到煙草味,又哭喪起來:“我的小祖宗啊,我求求你們別抽了。趕快,趕快把窗子打開透透氣。秦委員最討厭人在車裏抽煙,你們又不是不知道,我給秦委員開車這麼些年,連煙都給戒了,你們倒好,小小年紀的……唉,這要是天亮了叫秦委員聞出個什麼不對勁來,我可就完了啊……”
雷允澤和葉紹謙靠在椅背裏哈哈大笑著,完全不理會崩潰邊緣的吳秘書,一根接著一根,抽掉了小半包。一路上,紹謙也從最初嗆得狼狽,到嫻熟起來,盡管開著車窗,整個車廂裏還是煙霧繚繞。
一到了門崗,兩個人就趴在座位上,開始拚命的扇風,企圖把煙味扇出去,吳秘書急得手忙腳亂:“要不噴點香水吧……不行,秦委員最討厭香水味道……”
趁著吳秘書抓頭發自虐的時候,兩人早已偷偷的溜下了車,開著車邊上仍然囉嗦不停的吳秘書,相視一笑。
雷允澤指了指他身上:“你衣服都被煙味熏透了,不怕老頭找你麻煩?”
葉紹謙不屑的回了他一眼:“你不也是?你還是老頭眼裏的乖寶寶呢。”
“哈哈……”淩晨裏靜悄悄的,就聽見兩人開懷的大笑。
二十二歲那年,他和世交溫家的千金溫梓言一道去法國留學,紹謙早就為了躲開老頭,住到外麵去了。這麼多年,老頭大約也放棄了約束紹謙,直接任他在外麵自生自滅了。其實他也想自己闖闖試試,而不是一直活在雷家的蔭庇下。
二十四歲那年,他自作主張放棄了法國的學位,獨自回到國內,開始發展事業。起初的那半年,老頭和他賭氣,從頭至尾沒有以雷家身份給過他半點支援,他在商場的摸爬滾打中,也漸漸學會了低頭,學會了市儈圓滑和唯利是圖。直到一年後,連老頭都不得不承認,他的事業已經完全脫離了雷家的關係。
二十六歲,是他做出畢生最重要的決定的一年。他毅然離開出生地北京,將生意重心全都移到上海和江浙沿海。
離開前夜,紹謙找到他,說:“二哥,我跟你一起走。”他摸了摸鼻子,頭一回露出靦腆的表情:“我沒你那麼大本事,不過我也想自己去闖一闖。”
離開盤綜錯雜的關係網,離開所有事業的基礎,在陌生且排外的上海,開辟一片屬於自己的新天地,做起來永遠比說起來要困難得多。他也不記得到底陪了多少笑臉,被灌了多少酒,從昔日趾高氣昂的雷二公子變成隨意可以對政府官員阿諛奉承的商人嘴臉,即使再厭惡,也要彎著腰,卑躬屈膝的把錢送上去,這就是“生意”。
二十六歲,也是他遇到一生中最無可奈何的劫難的一年。公司業務擴展,需要招進大量新的人材,首當其衝就是他的秘書崗位。他見過太多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一心做著飛上枝頭的美夢,卻不懂得務實的女秘書,在他這個年齡,正是年輕氣盛、事業蒸蒸日上的拚搏階段,需要的也都是和他一樣為了工作廢寢忘食的“拚命三郎”,然而哪有女人會真的為了事業放棄所有時間呢?就是公司資曆最老的員工,時不時也要修個假與男友出國度假。
然而他真的就遇上了這麼一個不懂得休息的女人。她長得並不算豔麗出挑,頂多就是清秀可人,長得小小的,臉也是小小的,瘦得幾乎隻剩一把骨頭。就是這具小小的身體,仿佛有取之不竭的能量,無論他布置多少任務給她,她總能在規定時限之前完成。不可否認,在那些年為了金錢名利這些虛名奮鬥的時候,她在身邊,起了功不可沒的作用。所以,林秋走後,他毫不猶豫的提拔了她跟在自己身邊。他需要這樣一個人,平常總是普普通通的,根本就不會引起人注意,然而事情交到她手上,總可以放心,甚至在某些關鍵時候,會給你一些意想不到的驚豔。
就是這樣一個女人,平凡,刻板,忙碌,他甚至很少有機會看清她的麵貌,因為她總是在低頭做事。可是他記得她,那個在停車場有露水之緣的女人,平心而論,那一天的她,是令他心動的,青澀到令人憐惜的反應,楚楚可憐的眼淚,就像隻破碎的洋娃娃,讓人想要好好的捧在手心疼護。所以後來的那麼長時間,他幾乎以為自己是記錯了,這麼大的差別,怎麼可能是一個人。他的首席秘書,幾乎是台永遠不會出錯的隨身電腦,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幫助,也從不會露出類似楚楚可憐的表情。那之後相處的四年裏,他再沒有見過她的眼淚。
有一次在酒吧喝得迷醉,紹謙問他:“二哥,你快三十了,大媽天天這麼在你耳邊念叨,你就受得住啊?”
他眯著眼眸望進琥珀色酒液,並不作答。葉紹謙便壯了膽子,湊近他嘻嘻笑著:“什麼時候給我找個二嫂回來啊?”
酒液滑下喉嚨,他漫不經心的說:“歐陽莎莎的電影首映,你去不去?”
葉紹謙撓了撓頭發:“我是問二嫂,你別竟跟我扯那種貨色好不好?之前不是聽說大媽給你相了溫家那個千金,你們還一起留學的,會是她嗎?”
縱然紹謙一臉八卦的表情並不像認真,但他還是沉下了嘴角。
會是她嗎?連他自己也不確定。如果一直沒有合適的人選,那麼,到了年齡,就是她了吧。不知為何,腦海裏會倏的閃現另一道身影,她瘦瘦小小的,她總是低著頭一個人在做事,她平時不愛說話但是幫他打發走那些“上門女朋友”的時候可叫一個伶牙俐齒,她落淚的時候楚楚可憐像個破碎的洋娃娃,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