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投之以桃,報之以梨——平等愛人的人必有回報 6.愛人者,人方愛之(1 / 1)

第八章 投之以桃,報之以梨——平等愛人的人必有回報 6.愛人者,人方愛之

在人際交往中有相互交換的法則。愛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條。生活中,有些人自私自利,不知愛人,或者帶有功利性地去愛人。結果往往使自己陷入絕境,又或者失去最珍愛的人。

凡是不能去真正愛人的人,別人一定也不會愛你,下麵我們看正反兩個例子:

20世紀30年代,在德國的一個小鎮,有一個猶太傳教士,每天早晨總是按時到一條幽靜的小路上散步。不論見到誰,他總會熱情地打一聲招呼:早安!

小鎮上一個叫米勒的年輕人,對傳教士每天早晨的問候,反應很冷淡,甚至連頭都不點一下。然而,麵對米勒的冷漠,傳教士未曾改變他的熱情,每天早晨依然給這個年輕人道早安。幾年以後,德國納粹黨上台執政。傳教士和鎮上的猶太人,都被納粹黨徒集中起來,送往集中營。下了火車,列隊前行的時候,有一個手拿指揮棒的軍官,在隊列前揮舞著指揮棒,叫道:“左,右。”指向左邊的將被處死,指向右邊的則有生還的希望。輪到點傳教士的名字了。當他無望地抬起頭來,眼睛一下子與軍官的眼睛相遇了。傳教士不由自主地脫口而出:早安,米勒先生。

米勒雖然板著一副冷酷的麵孔,但仍禁不住說了一聲:早安。聲音低得隻有他們兩人才能聽到。然後,米勒果斷地將指揮棒往右邊一指。

傳教士獲得了生的希望……

人是很容易被感動的,而感動一個人靠的未必都是慷慨的施舍、巨大的投入。往往一句熱情的問候,一個溫馨的微笑,就足以喚醒一顆冷漠的心。但這需要你付出內心的真情實感。

另一個例子恰好相反,功利性的愛終讓人後悔莫及。

人們講述了越戰結束後一個士兵的故事——

士兵打完仗回到國內,從舊金山給父母打了一個電話。

“爸爸,媽媽,我要回家了!但我想請你們幫我一個忙,我要帶我的一位朋友回來。”

“當然可以。”父母回答道,“我們見到他會很高興的。”

“有些事必須告訴你們,”兒子繼續說,“他在戰鬥中受了重傷,他踩著一個地雷,失去了一隻胳膊和一條腿。他無處可去,我希望他能來我們家和我們—起生活。”

“我很遺憾地聽到這件事,孩子,也許我們可以幫他另找一個地方住下。”

“不,我希望他和我們住在一起。”兒子堅持。

“孩子,”父親說,“你不知道你在說些什麼,這樣—個殘疾人將會給我們帶來沉重的負擔,我們不能讓這種事幹擾我們的生活。我想你還是趕快回家來,把這個人給忘掉,他自己會找到活路的。”

就在這個時候,兒子掛上了電話。

父母再也沒有得到他們兒子的消息。幾天後,他們接到舊金山警察局打來的一個電話,被告知,他們的兒子從高樓上墜地而亡,警察局認為是自殺。

悲痛欲絕的父母飛往舊金山。在陳屍間裏,他們驚愕地發現,他們的兒子隻有一隻胳膊和一條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