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實戰篇——玩轉理財工具,笑傲財富江湖 第24課保險是人生的防護牆:學會買保險,人生更安全(1 / 3)

第4章實戰篇——玩轉理財工具,笑傲財富江湖 第24課保險是人生的防護牆:學會買保險,人生更安全

如果我辦得到,我一定把保險寫在家家戶戶的門上,以及每一位公務員的手冊上。因為我深信,透過保險,每一個家庭隻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代價,就可免除遭受永劫不複的代價。

——前英國首相丘吉爾

別人都說我很富有,擁有很多的財富,其實真正屬於我個人的財富是給自己和親人買了充足的人壽保險。

——李嘉誠

保險:人生的防護牆

俗話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在人類生活中有可能發生,也有可能不發生的或然風險。保險就是轉移風險、補償損失的最佳手段。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通過保險,我們可以把未來生活中許多不可預知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給家庭帶來持久的安全感。在發達國家,個人工資的1/3是用來買保險的,把生病、養老等統統交給保險公司去打理,剩餘的工資想儲蓄、投資還是消費都可以,完全沒有後顧之憂,讓自己自由享受生活的樂趣,這不就是我們理財的目的嗎?

保險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轉移風險

既然風險無法避免,就可以通過買保險把自己的風險轉移出去。保險公司就是接受風險的機構。接受風險轉移是因為可保風險還是有規律可循的,保險公司通過研究風險的偶然性去尋找其必然性,掌握風險發生、發展的規律,為眾多有危險顧慮的人提供了保險保障。

2.均攤損失

轉移風險並非災害事故真正離開了投保人,而是保險人借助眾人的財力,給遭災受損的投保人補償經濟損失,為其排憂解難。保險人以收取保險費用和支付賠款的形式,將少數人的巨額損失分散給眾多的被保險人,從而使個人難以承受的損失,變成多數人可以承擔的損失,這實際上是把損失均攤給有相同風險的投保人。所以,保險隻有均攤損失的功能,而沒有減少損失的功能。

3.實施補償

分攤損失是實施補償的前提和手段,實施補償是分攤損失的目的。保險補償是在保險事故出現、投保人遭受損失之後。投保人不遭災受損,保險人不予補償,保險實施補償要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合同為依據,其補償的範圍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其一,投保人因災害事故所遭受的財產損失;

其二,投保人因災害事故使自己身體遭受的傷亡或保險期滿應結付的保險金;

其三,投保人因災害事故依法對他人應付的經濟賠償;

其四,投保人因另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所蒙受的經濟損失;

其五,災害事故發生後,投保人因施救保險標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抵押貸款和投資收益

保險法中明確規定:“現金價值不喪失條款”。客戶雖然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但客戶有權中止這個合同,並得到退保金額。保險合同中也規定客戶資金緊缺時可申請退保金的90%作為貸款。如果你急需資金,又一時籌措不到,便可以將保險單抵押在保險公司,從保險公司取得相應數額的貸款。

同時,一些人壽保險產品不僅具有保險功能,而且具有一定的投資價值,就是說如果在保險期間沒有發生保險事故,那麼在到達給付期時,你所得到的保險金不僅會超過你過去所交的保險費,而且還有本金以外的其他收益。由此可以看出,保險既是一種保障,又兼有投資收益。

認識保險類別

1.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

根據保險標的的不同,保險可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

財產保險是指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它是以有形或無形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類補償性保險。

根據保險責任的不同,普通家庭財產險又分為災害損失險和盜竊險兩種。

災害損失險的保險標的包括被保險人的自有財產、由被保險人代管的財產或被保險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通常包括:①日用品、床上用品;②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③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④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副產品等。有些家庭財產的實際價值很難確定,如金銀、珠寶、玉器、首飾、古玩、古書、字畫等,這些財產必須由專業鑒定人員進行價值鑒定,經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後,才作為保險標的。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時,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或年金,以解決其因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濟困難。

按照保險責任的不同,人身保險可以分為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

(1)人壽保險。人壽即人的壽命,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生存或死亡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在實務中,人們習慣把人壽保險分為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中最重要的部分。

(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簡稱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是指在人們沒有預見到或違背被保險人意願的情況下,突然發生的外來致害物對被保險人身體明顯、劇烈地侵害的客觀事實。意外傷害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的死亡或傷殘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在全部人身保險業務中,意外傷害保險所占比重不大,但由於保費相對低廉,隻需支付少量保費就可獲得高保障,投保簡便,無需體檢,所以承保人次較多,如旅行意外傷害保險、航空意外傷害保險等。

(3)健康保險。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保證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的費用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包括重大疾病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手術保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收入損失保險等。

2.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

商業保險是指按商業原則經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所謂商業原則,就是保險公司的經濟補償以投保人交付保險費為前提,具有有償性、公開性和自願性,並力圖在損失補償後有一定的盈餘。

社會保險是指在既定的社會政策的指導下,由國家通過立法手段對公民強製征收保險費,形成保險基金,用以對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傷殘、死亡和失業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機會的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社會保障製度。社會保險不以營利為目的,運行中若出現赤字,國家財政將會給予支持。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重大疾病和補充醫療保險等。

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相比較,社會保險具有強製性,商業保險具有自願性;社會保險的經辦者以財政支持作為後盾,商業保險的經辦者要進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商業保險保障範圍比社會保險更為廣泛。

3.個人保險與團體保險

按保險保障的對象分,可以把人身保險分為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

個人保險是為滿足個人和家庭需要,以個人作為承保單位的保險。團體保險一般用於人身保險,它是用一份總的保險合同,向一個團體中的眾多成員提供人身保險保障的保險。在團體保險中,投保人是“團體組織”,如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獨立核算的單位組織,被保險人是團體中的在職人員。已退休、退職的人員不屬於團體的被保險人。另外,對於臨時工、合同工等非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保險人可接受單位對其提出的特約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