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了工作,就意味著選擇了相應的責任。對工作負責的員工,他們願意為了承擔百分之百的責任而付出額外努力、耐心和辛勞,顯得更值得信賴,也因此能獲得別人更多的尊敬。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要扮演不同的角色,而每個角色都有相應的責任,是每個人都推脫不掉的,工作也是一樣。作為公司的一名員工,既然選擇了工作,就意味著選擇了相應的責任。
何為“責任”?即“分內應做的事”或者說是“應盡的職責”。公司設置的每一個崗位構成了公司的整體運作,是公司運營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環節。我們在自己的崗位上,就要按照崗位的要求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這是最基本的工作要求,是崗位責任所在。
西點軍校有一句名言:“沒有責任感的軍官不是合格的軍官,沒有責任感的員工不是優秀的員工,沒有責任感的公民不是好公民。”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能放棄肩上的責任,不管從事什麼工作,我們都需要盡職盡責。
員工的責任心,在具體的工作中表現為:對工作一絲不苟,認認真真,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兢兢業業,聽從安排,肯於協作;對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都會堅持到底,不會中途放棄,說到做到;能主動處理好分內與分外相關工作,有人監督與無人監督都能主動承擔責任而不推卸責任……
下麵我們就看一個實例。
有一次,我國某個公司代表團駕車到韓國洽談生意。中途代表團的先導車由於開得比較快,就暫時停在了高速公路的臨時停車帶,等待後續的車輛。當時他們駕駛的是一輛現代汽車。
幾分鍾後,一對年輕夫婦停靠了過來,熱情地問代表團成員,車輛出了什麼問題,是否需要幫忙。
代表團成員說明情況後,這對年輕夫婦的男士主動遞過一張名片,說:“我是現代汽車公司的一名職員,如果您的汽車有什麼問題可以隨時給我打電話,祝你們愉快。”然後,開車離開了。
事例中,代表團的車並沒有壞,他們也沒有打電話給現代車的維修部門,而這位男士也不是主管售後服務的人員,隻是一名普通員工,如此強烈的責任感,真是令人歎服。
對工作負責的員工,他們願意為了承擔百分之百的責任而付出額外的努力、耐心和辛勞,顯得更值得信賴,也因此能獲得別人更多的尊敬。現如今,員工是否具有責任感已經成為公司選人、用人、留人的一個重要標準。
如果你的工作不盡如人意,如果你尚未得到老板的重視,如果你沒有被公司傾力扶持……那麼,你一定要發自內心地問問自己:“對工作,我盡到責任了嗎?我的工作老板滿意嗎?我做得夠好嗎?”
小男孩博布在給米亞太太割草打工,工作了幾天後,他打電話給米亞太太說:“您需不需要割草工?”
米亞太太回答說:“不需要了,我已經有割草工了。”
博布又說:“我會幫您拔掉草叢中的雜草。”
“我的割草工已經做了。”米亞太太說。
“那麼,我會幫您把草場打理幹淨。”博布又說。
米亞太太回答:“真的謝謝你,我請的那人也已做了,我不需要新的割草工人。”
博布掛了電話,他的朋友非常不解地問:“真想不明白,你不是就在米亞太太那兒割草打工嗎?為什麼還非要打這樣一個電話?”
博布笑了笑,回答說:“我隻是想知道我究竟做得夠不夠好!”
多問問自己“我做得好不好”,這是由內而生的責任感,而不是為了獲得獎賞或別的什麼。
工作就意味著責任,工作需要我們去盡職盡責地完成!社會學家戴維斯曾說:“放棄了自己對工作的責任,就意味著放棄了自身在這個社會中更好的生存機會。”無論什麼樣的工作,隻要你能夠盡職盡責地去把它做好,你所做的事情就是充滿意義的,你就會獲得尊重和敬意。
在行車途中,有一名公交車司機突發心髒病。在生命的最後一分鍾裏,他做了三件事:第一,把車緩緩地停在馬路邊,並用最後的力氣拉下了手動刹車閘;第二,把車門打開,讓乘客安全地下了車;第三,將發動機熄火,確保了車、乘客和行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