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場上,容不得任何借口(1 / 2)

在責任和借口之間,選擇責任還是借口,體現了一個人的工作態度和職業素養。一個有責任感的員工不會用任何借口來為自己開脫或搪塞,而是時刻要求自己:責任場上,容不得任何借口。

如果在工作中出了問題,我們可能聽過這些解釋:

“我不是故意的……”

“這不是我幹的……”

“我是這種人嗎……”

“我也是被逼的……”

“本來不會這樣的,都怪……”

總之,隻要有心去找,我們總能找到借口為自己的過失開脫或搪塞。而在每一個借口的背後,都隱藏著豐富的潛台詞,那就是“這不是我的責任”,很明顯這是一種推卸責任的表現。

借口雖然讓你一時逃避了責任,獲得些許的心理安慰,但你有沒有想過這樣做的後果?

事實上,久而久之,借口會形成習慣,出現這樣一種局麵:隻要工作出現問題,就努力尋找借口來掩蓋自己的過失,那麼我們的責任心也將隨著借口而煙消雲散。我們在工作上將變得消極而被動,工作將變得拖遝而沒有效率,最終我們將成為一事無成的人。

遺憾的是,在實際工作中,有多少員工讓借口變成了一麵推卸責任的擋箭牌,事情一旦辦砸了,就把大量時間和精力投放在怎樣尋找一個“合情合理”的借口上,以換得他人廉價的所謂理解和原諒,而忘記了自己的職責和責任。

婷婷是某公司的一名經理助理,經常需要跟經理在網上交流。其中,公司很多的文件都是通過電子郵件傳遞,但卻有收不到電子郵件的情況。雖然這種收不到的情況並不多見,但婷婷就是鑽了這個空子。

有一天早晨,經理打電話給婷婷,問:“昨天給你發了個郵件,要你把批發商的登記表按要求填寫發過來,發了嗎?”

啊!婷婷其實是忘記做了,這要是讓經理知道不是要挨罵嗎,這該怎麼辦呢?她靈機一動,裝作很驚訝地問:“郵件?我沒有收到啊!什麼時候發的啊?您也知道,公司有時候收不到郵件,您再發一次吧。”

經理隻好又發了一遍,叫婷婷下班之前辦好該事情。晚上,經理又打電話:“婷婷,我讓你發的郵件你發了嗎?我怎麼沒有收到呀?”

婷婷下班之前沒有完成登記表,又不想加班就沒有給經理發郵件,這時她張口就來:“發了,發了,下午四點多就發過去了,您沒有收到嗎?那好,明天早上到公司我再發一次,我現在在和朋友吃飯呢。”

這不是在說笑話,這種事情對有些員工來說都是很常見的。試想,如果你是老板,你會喜歡並扶持婷婷這樣的員工嗎?答案不言自明。實際上,老板隻要結果,而不要聽你長篇大論地解釋為什麼完不成任務。

選擇了工作,就意味著選擇了責任。在責任和借口之間,選擇責任還是借口,體現了一個人的工作態度和職業素養。一個有責任感的員工不會用任何借口來為自己開脫或搪塞,而是時刻要求自己:責任場上,容不得任何借口。

任何一個老板都很清楚,一個能夠勇於承擔責任的員工,對於企業有著重要的意義。問題出現後,推諉責任或者找借口,都不能掩飾一個人責任感的匱乏。對此,亞伯拉罕·林肯說:“逃避責任,難辭其咎。”在美國卡托爾公司的新員工錄用通知單上印有這樣一句話:“最優秀的員工是像愷撒一樣拒絕任何借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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