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走,茶不能涼(2 / 2)

事實上,人走茶涼還不是最壞的情況。甚至還有人在離去時會煽動同事一起辭職,造謠生事,攻擊原單位的領導和員工,甚至拿走技術資料,泄露原公司的商業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失。像這樣做,就已經脫離了單純的人際關係的範疇而觸犯了法律,如果原公司通過法律程序將其告上法庭,他必然會“吃不了兜著走”的。

郝小姐原是一家公司的文案策劃,在職期間工作得還算出色,但是與公司鄭經理個人間的矛盾讓郝小姐生出了跳槽的想法,於是她義無反顧地選擇加入了另一家公司。

跳槽之後,原來跟鄭經理之間的矛盾像毒蛇一樣咬噬著郝小姐的心,並且一發不可收。郝小姐心想:“原來你是我上司,我不敢把你怎麼樣,可是你現在不是了吧,我一定要讓你知道知道,我也不是好惹的!”於是,郝小姐開始在舊同事中添油加醋地大肆給鄭經理“做廣告”,並且其中很多內容都是郝小姐為了惡意中傷編出來的。

終於,這些話傳到了鄭經理耳中。於是,鄭經理給郝小姐打了個電話,想要找她好好談談,讓她停止對自己的人身攻擊。可是在電話中,鄭經理遭到了郝小姐的百般辱罵。一怒之下,鄭經理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郝小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勒令郝小姐當眾向自己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兩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郝小姐的行為已經影響了公眾對鄭經理的社會評價,導致鄭經理的名譽受損。郝小姐原為鄭經理所在公司的員工,並且是鄭經理的直係下屬,因此郝小姐對鄭經理的評價比一般人更具影響力。因此,法院判決郝小姐在當地發行的報刊上公開向鄭經理賠禮道歉,並賠償鄭經理精神損失費1萬元。而吃了官司的郝小姐也被新單位辭退了。

郝小姐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原本郝鄭兩人在工作上的糾紛應當隨著郝小姐的離職而一筆勾銷才是,可是郝小姐為了圖嘴上一時的痛快最終卻觸犯了法律,這樣的事情足以引起人們的警惕。事實上,跳槽是現代職場的普遍現象,對於跳槽員工來說,它不僅是與舊工作的告別,也是新生活的開始,但離職並不意味著與過去的公司、工作、同事一刀兩斷,隻要你還在這個圈子裏,無論到了哪家公司,最終都有可能要跟原來的舊同事們打交道。離職姿態是否優雅,反映了一個人的職業素質和誠信度,對你個人的職業形象的塑造和人脈關係的鞏固有很大影響。

現代社會裏,擁有豐富的人脈會讓你的事業蒸蒸日上,所以當我們跳槽時,一定要做到人走茶不涼,保護好自己的人脈,並且從過去的領導和同事當中淘出“金子”來。留下你的聯係方式和電話號碼,或是與上司和同事吃上一頓輕鬆的晚餐,都是不錯的道別方式。離開後要記得時不時地打個電話保持聯係,關心一下公司和同事的發展,與上司聊聊行業的發展動態,這樣的話,你過去的時光才沒有白白浪費,而且說不定在你遇到困難的時候,這些你曾經的上司、同事就會成為你的“貴人”,在關鍵時刻助你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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