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分鍾後,郝依依提著兩隻連卡佛的購物袋,走進香港赤角機場,看上去像是來香港出短差的小白領,臨上飛機前逛了逛街。表情雖然有些疲憊,步履卻很輕鬆,因為工作已經完成了。

其實她心裏一點兒也不輕鬆。她目不斜視,卻在眼角的餘光裏不停地搜索,時刻準備著寇紹龍的手下突然冒出來。她知道他們就在周圍,因為寇紹龍並不信任她。盡管她很主動地“彙報”自己的行蹤。比如剛才,她很主動地給董秘書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在迪士尼。隻不過,她是在送走輝姐之後才打的。

郝依依在電話裏告訴董秘書,她在迪士尼發現了輝姐。不隻輝姐,還有李衛東。她不能讓他們抓住輝姐,可她又必須讓他們得到點兒什麼。不然,她就自身難保了。她對輝姐的保證其實不夠準確。寇紹龍想要“請”誰來做客,是不太會顧忌警察的。但即便李衛東落到寇紹龍手裏,也確實不會立刻有危險。因為那“東西”並不在他手裏。拿到“東西”之前,李衛東就是誘餌,是需要留著的。

李衛東是被從迪士尼樂園裏綁走的,有人給他注射了一針安眠劑,然後把他塞進一輛沒有牌照卻能開進遊樂園的轎車裏。辦事的人不但手腳麻利,而且守口如瓶,他們就和那輛汽車一樣,沒人能證明他們到底跟誰有關係。

郝依依當然明白,僅僅把李衛東送給寇紹龍是不夠的。寇紹龍現在最關心的,是王冠集團手裏那些費肯的股份。寇紹龍指望著她在幫著Max注冊離岸公司的時候,悄悄地做一點兒手腳,暗度陳倉地把王家的財產轉移到寇紹龍手裏。的確不容易,但並非不可能。作為專門提供私密服務的公司企業秘書,她的專業就是注冊海外公司,開設銀行賬戶,而且讓誰都查不出這些公司的股東和賬戶。她已經幫著寇紹龍在海外注冊過一些類似的公司。她從未過問過這些公司的功能,可她心裏很清楚,不是為了避稅,就是為了洗錢——或者說得更明白一些:分贓。在海外秘密地注冊一家公司,收益打進公司賬戶,然後再由幾個股東悄悄地分掉。

郝依依曾經幫著寇紹龍注冊成立了七家離岸公司。三家在BVI(英屬維京群島),三家注冊在開曼群島,還有一家注冊在美國的達拉維爾州,都是能夠隱蔽股東的地方,證監會查不到,政府也查不到,就連當地政府都不知道。股東信息就隻保留在企業秘書和開戶銀行的手裏。當然,將全部股東信息都保留在郝依依的手裏,寇紹龍也並不放心。至少這七家公司裏有一家,連郝依依也不知道股東是誰。

這家公司叫作“千裏眼股份有限公司”,一共有兩名股東,各持50%的股份,是五個月前在BVI注冊成立的。和其他公司不同的是,郝依依向BVI政府提交的公司登記材料裏,並沒有兩位股東的身份信息。取而代之的,是兩個代號。寇紹龍另外委托了一家律師所,完成並保管一份公證書,以證明那兩個代號代表著哪兩個人。公證書上並沒有“千裏眼股份公司”的字樣。盡管律所還會為這兩位股東提供閱讀和簽署文件的證明,比如“代號為××的人員已閱讀並簽署了代號為×××的文件”,但律所的人並不會過目這些文件的具體內容,因此並不知道這兩位股東所控製的公司叫作“千裏眼股份公司”。

董秘書曾經驕傲地說:這是寇總發明的“雙保險”!律所和郝依依就像打開保險箱的兩把鑰匙,總要湊齊了,才能使千裏眼股份公司暴露無遺,也才能對它進行任何變更。郝依依心裏有數:寇紹龍成立千裏眼股份公司,一定是為了做非常見不得人的事情,因此把離岸公司的信息拆成了幾塊,分給幾方掌管,絕不希望其中任何一方掌握全部情況。郝依依是絕無可能和那家律所勾結的。那是一家德高望重的“精品”律所——SP律師事務所,而且那家事務所的一位合夥人Frank Lau是寇紹龍的密友。Frank早年幫寇紹龍在香港打過不少官司,因此成為香港著名的大律師,也因此樹敵過多,使用了太多不可告人的手段,不得不在多年前就離開香港,到內地繼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