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古代自然科學與文化藝術 10.音樂與舞蹈
傳說大禹治水成功之後,曾命“皋陶作《夏龠》九成,以昭其功”。而夏啟則把堯舜時代著名的《九韶》樂舞改編成《九歌》、《九辯》與《九代》。《九辯》與《九代》是舞蹈,《九歌》是音樂。夏啟、太康、夏桀都過度地沉溺於樂舞之中,以致激起百姓的怨恨,所以史稱夏代的音樂為“侈樂”。據記載,夏桀時已有大鼓、鍾、磬、管、簫等樂器。而鼉鼓、特磬、土鼓等夏代樂器也已出土。
商代樂舞中較為重要而又可考的有《》、《桑林》等。《》又叫《大》,是湯建立商朝後,命大臣伊尹所作。它不但見於《呂氏春秋·古樂》篇,而且還見於殷墟卜辭。卜辭中有許多求雨樂舞的記載,所謂“”,即“雩”的初文,就是求雨的樂舞。《史記·殷本紀》記載,商紂王“使師涓作新淫聲,北裏之舞,靡靡之樂”。商代從事音樂工作的,有巫覡、瞽以及音樂奴隸。巫為女性,男則稱覡。其地位較高,職責是以祭禮樂舞溝通入神,代表商王與上帝對話。瞽為在宮廷作樂師或樂工的盲人,宮廷利用他們聽覺較常人敏銳的特點,讓他們從事樂器演奏,訓練樂人。安陽武官村商代大墓出土了24具為墓主殉葬的女性屍骨,旁邊有樂舞道具,當為女樂無疑。商代樂器的一大進步是青銅樂器的出現,除了鐃、鉦、鼓、鈴外,還有成組的編鍾。石磬的製作更加精細,並向著係列性的編磬方向發展。傳統的陶塤也有了改進,體積增大,形製規整,音孔增多。這些實物資料反映出商代的樂舞取得了重大的進展。據研究,這時已有確立絕對音高觀念和十二律的可能。
西周的音樂舞蹈發展到了新的高峰。西周開國之初,周公就製禮作樂,樂舞是其重要內容之一。經過周公的整理,西周的樂舞在形式上更加規範,使用上等級森嚴,並設立了大司樂為首的宮廷樂舞管理機構。
西周宮廷音樂稱為“雅樂”,其特點是以齊奏為主,曲調簡單,節拍緩慢。其歌辭《詩經》中保留了一部分。墨子說:“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可見《詩經》原本不但可誦,也可奏、可歌、可舞;不但是詩,也是歌曲。如《周頌·武》、《酌》、《般》、《賚》、《桓》篇原來就是《大武》樂章的歌詞。
《詩經》除歌辭外,還提到了29種之多的樂器,如琴、瑟、簫、管、龠、塤、笙、鼓、鍾、鸞、鈴、缶、圉、簧、篪、磬、雅、鉦等等。《周禮·春官·大師》把周代的樂器分為金、石、土、革、絲、木、匏、竹,稱為“八聲”。從出土的材料看,西周樂器可以青銅打擊樂器-鍾為代表,它們絕大部分都是雙音鍾,特別是甬鍾都能產生兩個音,而且都沒有商音。編鍾最常見的是三個一組,但西周晚期也有八個一組的。
西周的宮廷雅舞主要有大舞、小舞。大舞即《六代舞》,主要內容有《雲門》、《大鹹》、《九韶》、《大夏》、《大漫》、《大武》六種。它們都是祭祀樂舞,依不同的祭祀對象表演不同的樂舞。前五種是前代的傳統舞蹈,《大武》是周公在滅商以後新創作的。其表演情形孔子有詳細的描述。小舞是西周貴族子弟跳的祭祀舞,它們是《帔舞》、《羽舞》、《皇舞》、《旄舞》、《幹舞》、《人舞》。此外,還有《象舞》、《天弓舞》、《散樂》、《四裔樂》等。20世紀70年代,陝西寶雞茹家莊兩座西周中期的墓葬中,出土了一男一女兩個舞蹈銅人,他們顯然是貴族漁伯家的樂舞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