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壞,雅樂衰頹,以“鄭、衛之音”為代表的“新聲”興起。“新聲”就是一種新曲調,其特點是節奏加快,較為粗俗,對人的感官刺激性較強,較之呆滯森嚴的雅樂更為熱情奔放,生動活潑。盡管守舊的人們反對它,但下至民間青年男女,上至各國諸侯都喜好它。據說晉平公喜歡‘新聲”,掌管音樂的師曠就說:“公室將卑乎!”衛靈公召樂師師涓彈奏新學來的“新聲”,師曠就批評它是“亡國之音”。但魏文侯“聽古樂則唯恐臥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連國君都如此,更何況士大夫與平民。以“鄭、衛之音”為代表的“新聲”的興起和流行,應該說是音樂的進步。
雅樂的伴奏樂器以打擊樂器鼓、鍾、磬為主,而“新聲”則以絲竹之音為主,其中最重要的是竽。《韓非子·解老》篇說:“竽也者,五聲之長者也。故竿先則鍾鼓皆隨,竽唱則諸樂皆和。”齊宣王、齊駎王都有“好竽”的故事,《戰國策·齊策一》記載齊都臨淄之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築、彈琴”。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出土了瑟、琴、笙、排簫(籟)和笛子。故宮博物院藏青銅壺上的宴樂漁獵攻戰-上就繪有吹竽、彈琴瑟的形象。這些都反映了絲竹之音的興起。
1978年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出土了8種124件戰國早期的樂器,這是春秋戰國時期我國音樂文化高度發展的物證。其中銅編鍾有64件,包括扭鍾19件,甬鍾45件。鍾架分上中下三層。鈕鍾銘文為律名和階名(如宮、商、角、徵、羽)。甬鍾正麵有階名的銘文,是該鍾的標音;反麵的銘文連讀,記載了曾國與楚、周、齊、晉等國律名與階名的相互對應關係。經過對整套編鍾每鏟兩音的測定,從低音到最高音,總音域跨5個八度之多。在中心音域3個八覆的範圍內,12個半音齊全,而基本骨幹是七聲音階結構。說明當時已懂得八度位置和增減各種音程的樂理。而試奏證明,它已能演奏采用和聲、複調和轉周手法的樂曲。編鍾銘文出現了無射、黃鍾等8個律名,說明十二律名在春秋時代即已存在,證明三分損益法的運算實際上采用的是弦律而非管律。銘文中的“(變)宮”一詞的出現,說明至少戰國早期已有“變宮”說;“和”不作變比音名而作階名出現,作為新音節的第四級正式名稱,與宮、商五聲之名並列,則為我國音樂史上不見於記載的新發現。
春秋戰國時期,盛行《萬舞》。它是一種“不類三代之樂,其聲動人心”,具有較高藝術水平的舞蹈。它流傳廣泛,適應性強,不僅在國君的“公庭”由舞師作禮儀性演出,女樂在筵宴中表演,而且有時貴族也自演自舞。《詩·邶風·簡兮》就描寫了公庭中表演《萬舞》的盛況。戰國時代,楚國宮廷的表演性舞蹈獨具特色,極負盛名。其服裝飄逸,飾品精美,場麵旖旎變幻,而且特別注重舞蹈造型的形式美。表演者的外形體態以修骨、細腰、秀頸為至美。據研究,《楚辭》中的《九歌》就是一場楚國的祀神群舞,其中已經出現了“人物”和“情節”,它那種大場-小場(歌、舞、或有情節的小品)-大場的結構,一直到今天還是我國民間歌舞主要的結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