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成功社交禁忌 12.3其他禁忌(1 / 3)

第十二章成功社交禁忌 12.3其他禁忌

12.3.1說的禁忌

有的人口齒伶俐,在交際場上口若懸河、滔滔不絕,這固然是不少人所向往的。但是,假若“口無遮攔”,說錯了話,說漏了嘴,也是很難補救的,故說話應講究“忌口”。否則,若因言行不慎而讓別人下不了台,或把事情搞糟,是不禮貌的,也是不明智的。因此,在與人交談時必須注意。

1.忌當眾揭對方的隱私和錯處。有人喜歡當眾談及對方隱私、錯處,心理學研究表明,誰都不願把自己的錯處或隱私在公眾麵前“曝光”,一旦被人曝光,就會感到難堪而惱怒。因此在交往中,如果不是為了某種特殊需要,一般應盡量避免接觸這些敏感區,免使對方當眾出醜。必要時可采用委婉的話暗示你已知道他的錯處或隱私,讓他感到有壓力而不得不改正。知趣的、會權衡的人隻須“點到即止”,一般是會顧全自己的臉麵而悄悄收場的。當麵揭短,讓對方出了醜,說不定會惱羞成怒,或者幹脆耍賴,會出現很難堪的局麵。至於一些純屬隱私、非原則性的錯處,最好的辦法是裝聾作啞,千萬別去追究。

2.忌故意渲染和張揚對方的失誤。在交際場上,人們常會碰到這類情節,講了一句外行話,念錯了一個字,搞錯了一個人的名字,被人搶白了兩句等等。這種情況,對方本已十分尷尬,深怕更多的人知道。你如果作為知情者,一般說來,隻要這種失誤無關大局,就不必大加張揚,故意搞得人人皆知,更不要抱著幸災樂禍的態度,以為“這下可抓住你的笑柄啦”,來個小題大做,拿人家的失誤來做取笑的笑料。因為這樣做不僅對事情的成功無益,而且由於傷害了對方的自尊心,你將結下怨敵。同時,也有損於你自己的社交形象,人們會認為你是個刻薄饒舌的人,會對你反感,有戒心,因而敬而遠之,所以渲染他人失誤,實在是一件損人而又不利己的事。

3.忌不給人留點餘地。在社交中,有時遇到一些競爭性的文體活動,比如下棋、乒乓球賽等。盡管隻是一些娛樂性活動,但人的競爭心理總是希望成為勝利者。一些“棋迷”、“球迷”就更是如此。有經驗的社交者,在自己取勝把握比較大的情況下,往往並不把對方搞得太慘,而是適當的給對方留點麵子,讓他也勝一兩局。尤其在對方如果是老人、長輩的情況下,你若窮追不舍,讓他狼狽不堪,有時還可能引起意想不到的後果,讓你無法收拾。其實,隻要不是正式比賽,作為交流感情、增進友誼的文體活動,又何必釀成不愉快的局麵呢?在其他的事情上也一樣,集體活動中,你固然多才多藝,但也要給別人一點表現自己的機會;你即使足智多謀,也不妨再征求一下別人的意見。“一言堂”、“獨風流”是不利於社交的。

4.忌參與對方的陰謀。對方數人密謀其事,你若參與意見,發表議論代為決策,這種情況很危險。因為這麼一來,你因多說幾句而成了他們的心腹。你雖然能謹守秘密,從不提此事。但若另有智者,猜得此事,對方疑是你泄密,這是無法辯白的。所以與人交談,當涉及某些陰謀和某些隱私時,你最好裝聾作啞,走開為好。千萬不要圖新鮮去打探、去參與某些陰謀,也不要去評說,免得惹禍上身。

5.忌過早說深交話。在交往中,我們有時結識了新朋友,即使你對他有一定好感,但畢竟是初交,缺乏更深切的本能性的了解,你不宜過早與對方講深交、討好的話,包括不要輕易為對方出主意。因為這很可能會導致“出力不討好”。因為對方若實行你的主意,卻行不通,好友尚可不計,但其他人則可能以為你在捉弄他,即使行之有效,他也不一定為幾句話而感激你-故除非是好友,否則不宜說深交的話。

6.忌奪人功勞。對方若自視甚高、躊躇滿誌,或者也確有一些能力,深恐功勞被你搶去。這時你講話要注意,一定要當他的麵宣揚他的功勞,以表明你並無搶功之意,令其放心,也就不會因防範而找你的岔子了。

7.忌強人所難。有些事情,對方認為不能做,而你認為應該做;或者對於某事,你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而他卻又認為不該做,或做不了。這時你不要把自己的意見強加到他頭上:強人所難,是不禮貌、不明智的。

8.忌說話不看時機。有的人說話時旁若無人、滔滔不絕,不看別人臉色,不看時機場合,隻管滿足自己的表現欲,這是修養差的表現。說話應注意對方的反應,不斷調整自己的情緒和講話內容,使談話更有意思,更為融洽。

12.3.2聽的禁忌

聽人說話是一種交往藝術。但有些因素影響人們好好聽人說話,而一般人又往往忽略了這些因素,我們稱之為“犯忌”。這種犯忌一般有以下幾種。

1.忌分心。造成聽者分心的原因有客觀的、有主觀的。客觀的如屋內外的種種噪音、頻頻響起的電話鈴聲、接連不斷的來人尋訪等。主觀上的分心如心中另有要事、情緒激動的餘波未平,剛和人吵了一架、剛同另外的人有過一次令人興奮的會見等等。不論是客觀上還是主觀上造成的分心,都會使你不自覺地顯出心不在焉的表情,影響對方的談話情緒。因此,聽話者應盡量集中注意力,消除這些影響,專心聽好別人說話,尤其是要克服主觀因素的影響。

2.忌急於發言。有些聽話者經常打斷別人的講話,迫不及待地發表自己的意見。而實際上他往往還沒有把對方的意見聽懂、聽完、聽全,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驕傲自大、自以為是。這種人一聽到某事或某種現象就輕率地下斷語得結論,如對方談到某個名人,便插上一句:“他是我父親的朋友呀!”唯恐人家不知道。或者對方談到自己的一些成果,便馬上想說:“最近我也發表了一篇文章”,恐怕別人占了上風。另外總想談自己感興趣的事情,而別人的話題一旦不合已意,就頻頻打斷人家,強迫人家把話題轉過來。綜上所述看來,打斷別人談話,實際上是一個修養問題。你同別人談話時若常這樣做的話,望你多注意你談話的風度修養,以免影響你的社交形象。

3.忌固持己見。有些人隻能聽和自己意見相同的人講話,而聽不得不同意見。這種拒絕聽不同意見的人,其注意力就不能集中在逆耳之言的人身上,也不大可能同各種類型的人交朋友,並且在社交中常會造成不愉快。造成固執已見的原因之一是思維方式太固定,對事物的理解缺乏變通和靈活,對一些新的觀點、思想、方法接受不了,有時不至為一點小事不合其思維定勢而大發雷霆。固執已見的第二個原因是對其他人抱有偏見、成見。比如認為對方太年輕、資曆太淺、見識太少等而先斷定對方不可能有高論,故在談話中處處否定對方意見,固執於自己的意見,甚至完全輕蔑地對待別人說的話,造成極不愉快的交往結局。其實,固執己見的人拒絕傾聽不同意見,實際上將使他自己失去許多獲得真知灼見的機會,這是非常可惜的。

4.忌舉止失度。聽人說話時不僅耳朵在聽,而且要注意自己的風度形象,動作舉止要端莊。比如邊聽邊挖耳朵、剪指甲,向對方拍肩搭背,邊吃東西邊聽等等。舉止失度會讓對方感到你粗俗、無禮貌等,因此,舉止失度也是社交場合的大忌。

5.忌打探他人的秘密。在與對方談話時,當他談到自己的隱私和秘密時,你最好不要搭訕,否則你就得為其承擔保密的義務。保密是很難做到的,所以為免麻煩,當對方一談到自身秘密時,應故意岔開話題。另外,愛把秘密告訴別人的人,很難說他不告訴別人,一傳再傳,就無秘密可言,也很難說別人不會從其他渠道知道他的“秘密”。但他發現“泄密”,他就有可能懷疑是你。為別人背黑鍋,你又分辯不得,何苦呢?再說,為圖新鮮,為圖嘴快而愛聽秘密,傳秘密的人,多是淺薄之輩,何必與之為伍。思想充實的人對此道是不屑一顧的。所以別人的秘密,還是少打探為好。

12.3.3拒絕對方的禁忌

當有人向你提出某方麵要求,而你出於各種原因不得不拒絕他,這是較為難的。在這種情況下,不拒絕是不行的,但是拒絕的方法必須很巧妙。另外,有些事則是想說“不”時絕對忌諱的。也就是說,對方也掌握了一定的說服術,從某些弱點向你進攻,若不注意則容易被攻破。所以我們必須注意這些薄弱方位的防衛,也就是忌諱對這些方麵的鬆懈,以保證“不”的順利說出。

1.忌接受對方的錢、物和請吃。生活中常有這樣的事:原本想拒絕卻被對方請去吃飯,“我們先吃飯,邊吃邊談”,結果答應了對方的要求;或因為對方送了禮而不便拒絕對方,而小有讓步,最後讓對方達到目的等等。中國有句老話是“吃了人家的嘴軟,拿了人家的手短”,且“共飲共吃”是親密的象征,一旦成了“酒肉朋友”,心理上有了負擔,“不”字就說不出口了。所以你的職業、工作需要你按原則辦事常需說“不”字。千萬記住,不能隨便跟人吃吃喝喝、收受禮物,這應該是絕對禁止的,須知許多受賄犯法的人,就是從吃吃喝喝開始的,繼而不能按原則說“不”,最後毀了自己的。

2.忌與對方套親近。給人以“敬而遠之”的態度,比較容易把“不”說出來並說得較好,或者說,對方試圖與你套親近時,你要保持頭腦清醒,以免做了感情俘虜,給對方可乘之機。比如一般說來,見麵一次就能記住別人名字的人,常容易與人接近,故此在交談中不斷稱呼別人名字,並冠之以“兄”、“先生”等常產生親近感,那麼,反過來你想說“不”時便應杜絕這種親密的表示,即對方的名字一概不提,這樣加大對方心理距離,容易說“不”。還有談話時盡量距離對方遠些,使其不容易行使拍、拉等觸動性的親密動作,據心理學家研究,“觸動”是很容易產生共同感受的,故想說“不”時應注意避免。另外,也最好不要觸摸對方遞出來的東西。東西也和人一樣,一經“觸摸”也會產生“親密感”,想要拒絕就不容易了。

3.忌用借口來拖延說“不”的時機。有些人覺得不便說“不”,便隨便找些不值一駁的理由來暫時搪塞對方,以求得一時的解脫,這個方法並不好,因為對方仍可以找理由跟你糾纏下去,直到你答應為止。比如你不想答應幫他做事,推說:“今天沒有時間”。他就會說:“沒有關係,你明天再幫我做好了,事情就拜托你了。”又如你不想要對方想轉讓給你一件衣服,你推說:“錢不夠。”那麼對方會說:“錢以後再說好了。”就把你輕易應付、過去了。或者你不願意跟對方跳舞,推說“我跳不好。”那麼他一定會說:“沒關係,我慢慢帶著你跳好了。”因為這些都是小小的謊言,一經反駁,你定有所慌亂,“不”的意誌便很難貫徹了,所以對付這種情況,你倒不如直截了當地用較單純的理由明確地告訴對方:“你托辦的這件事辦不到,請原諒。”“這件衣服的顏色我不喜歡,很抱歉。”“我已經另約了舞伴,不能跟你跳,對不起。”等等。這樣雖說顯得生硬些,但理由單純明快,不給對方有機可乘,倒可以免除後患。